第七十章 孤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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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四点半闹钟准时响起,我半依着床头坐起来,一晚上没大睡好,老觉得有小虫子咬我。天已经亮了,那边钢丝床上的河马还是睡的嗷嗷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养了只大象,这大呼噜的动静绝对是国际水平。

    我点了只烟清清神,这几乎都成了习惯,从上大学开始,在宿舍起床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抽烟。跟洗脸刷牙一样,好象不抽一根,老是不能彻底醒来。

    五分钟享受完一天的第一只烟,河马还是赖在床上不起,我也懒的管他,自己先去厕所洗刷洗刷。

    洗脸刷牙,还稍微刮了刮胡子,又用凉水洗了洗头。对着镜子,我看见里面的自己,忽然心中感慨,我吧,也不是那种长的很帅的,咱个人定位就是个耐看型。连河马那肥厮都能和点心店旁边那小饭店里的漂亮服务员打的火热,怎么我就没点桃花运呢。要说我也老大不小了,以前的几个哥们,除了我跟河马以外都成家了,有的连孩子也该上小学了。

    我这个年龄的人,走马路上都是一对一对的,再下去几年我要还没找,估计得算得上是大龄青年了。有时候看见人家成双入对的,我也挺羡慕,之前让别人给介绍过几个,都不大合适。质量上没问题,但是一见面感觉特别别扭,我不是那种做作的人,绝对不会见了女人就害羞,就是别扭。想想看,和个陌生的女人,忽然坐到一起,吃饭,逛街,说些自我介绍的话,很奇怪,很别扭,找不到我想要的感觉。这是人生的大事,可不能随随便便找个母的便给了结了,凑合可不行。而且两个人在一起是两方面的事,要慎重,要选好人,相貌是一方面,人品也很重要,小气无所谓,脾气不好也无所谓,甚至懒不会做家务都无所谓,关键是得懂的关心对方,懂的专一。原来我小学的一哥们,前段时间自杀了,救是救过来了,不过后遗症相当严重,胃也让药拿坏了,抢救的时候打的药过敏,半条袼褙都差点残喽。为了个屁事,他和他老婆在一起挺多年了,这不准备着结婚了吗,结果这哥们发现他老婆同时不光和他一个男的在一块。先是跑去和那女的谈,想听听她怎么解释,结果那女的根本不摆他,这小子也是实在人,这女的还有嘛劲,他倒好,还怕那女的因为他而不能去找自己的幸福,他吧心里也放不下那女的。干脆来了个彻底的,回家就喝药了。亏是他家里人发现的早,这才没出人命,当时送他去医院,我也去了,主要我们这帮人住的都不远,全是那一片的,小时候关系也好,听了电话我就拉着河马过去帮忙把人给送医院去了。洗胃的时候那叫一个惨啊,我跟河马还另外两个哥们硬按着他,大夫给灌药水,当时这小子叫的都没人声了。听大夫说,他还没醒呢,洗胃不是一般的难受,他完全是下意识的喊。我们几个连看他都不敢看,叫的太惨了,好不容易挨到洗完,我就给那女的打电话,别管怎么地,人都这样的,作为朋友,哪怕是普通朋友,你得过来看一眼不是。好嘛,人家那边,听了这事以后无动于衷,一听我说叫她来,那边直接把电话挂,再打了几次干脆没人接。所以从那以后,我算看出来了,找个老婆可得慎重,一定得考察清楚,可不能光看着漂亮,玩玩还行,漂亮又不当饭吃,得真心对自己好的才行。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电视报纸上看见为情为爱自杀的不再少数,我发现个特点,全是男的,没一个女的。社会变了,以前都是贞洁烈女,现在可好,变成一窝子一窝子的小太妹,根本不懂什么叫爱,反而是男的越来越痴情。

    愣神片刻,河马已经起来,嚷嚷着让我赶紧点出去,他的拉大便。

    我只好三两下把最后那点胡子刮完,正对着镜子想再照照呢,猛的就觉着胳膊上痒痒的很,跟昨天晚上一样。我自己拧过胳膊来一看,全红了,起了块大癖胼。再看看大腿上,也是一块一块,像是给什么虫子爬了一样,反正不是蚊子,蚊子可没这么大本事。

    “胖儿,你身上痒痒没?”

    河马显然是误会我的意思了,以为我嫌他嚷嚷,“你小子吃炸药了,我不就嚷嚷两句吗,大早晨的你还想动手揍我。”

    “少放得儿屁,看看我胳膊大腿,红了一片,你身上没事吧。”

    说完,我把身上红的地方给河马看了看,又检查了检查他身上。他身上也是红了好几个地方,这家伙皮糙肉厚的竟也没觉得多痒。

    我这才觉得不大对劲,敢情家里是不进什么脏虫子了。

    不过时间不早了,也工夫去理会这些,等河马洗完以后,我俩都抹了点花露水,沙的孜儿孜儿的疼,不过总比痒痒强。也没怎么去在意,等晚上早点把店门关了,买点敌敌畏,回来喷喷。

    等店里开门的时候已经是五点多,有些店里的常来的老头老大妈都起床锻炼身体,路过我们这就打个招呼,定下点点心,一会锻炼完了来拿。

    和面调馅子,又烤又炸的,忙活到快六点,街面上的人也多了起来,这才算是真正开始开门做买卖。

    一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中午的时候,河马说想吃红烧肉,趁着没大有顾客那会,我去旁边小饭店要炒了份,又买了几个馒头,刚回来准备开饭,就听得门口有人唱调调子,仔细一听,原来是个唱数来宝要饭的。数来宝可是好些年没出现过了,现在社会要饭的也跟大爷似的,见人一伸手连话都不带说,直接要人民币。

    “打竹板迈大步,眼前来到大饭馆。白米饭,红糖水,一人一碗准管饱``````。”

    不多时,又听那边饭馆的老板开始撵人,“行行行,别唱了。赶紧滚一边去,这的人还吃不饱,没工夫管你。”

    我倒觉得有点不愤,你个开饭馆的,有点剩汤剩菜给人家不成吗,没点人味儿。

    我正想着,那唱数来宝的又跟到我店门口,我抬头一开,是个老头,几分眼熟,仔细想来,似是昨天晚上在凉台上见到那个扒垃圾箱找东西吃的那个。

    老人须发全白,满脸的老人斑,常年漂泊在外的人,风吹日晒很难看出年龄,不过我瞧这位没八十,也得七十七八。老人晃动着手里两块竹片子,片子上拴着红绳,红绳下系着几只小铃铛。

    我没等他开口唱,就把人给让了进来。

    河马挺不乐意,老拿眼漂我,那意思是,给两个钱打发了就算了,咱这卖点心的地方,弄个要饭的进来,别过会让人瞅见,再觉得咱这不干净。

    我压根就没搭理河马,从边上拿过个板凳,让老人坐下,又一推小折叠桌到他跟前,桌子上是放着我刚从饭店买来的红烧肉,和一塑料带馒头。

    “大爷,别客气吃吧。”

    老人好象是没反应过来,光眨着眼端相我。

    “大爷您吃就得了,别瞧我啊,我脸上可不种菜。别多想,甭管什么年月,人活着得讲良心,都有老的那么一天,谁都脱不开,塌实实的,不管做嘛,心里舒坦就成。我没别的意思,您吃您的,您就当我是你一远方的小辈,今儿个请您一顿。”

    老人这才放下心来,伸手抓了个馒头便啃起来,看样子是真饿急了,三两口一个馒头就下了肚。

    “别光吃馒头啊,那有肉呢,您吃就成,别客气。”

    老人呵呵一乐,“小伙子,我老头活到今年八十二,见过的人不少。世道变了,好人不多了。那肉啊,我就不吃了,我一个臭要饭的,你能给我块馒头,还让我坐着吃,就算抬举我了。”

    “大爷,别多想了,以后这么地吧,您中午呢,要是得空就来我这一趟,有我口吃的,也绝对亏不着您的。我不是那种假惺惺的人,那没劲,我这人做事全凭自己的心,以后您要是不来,跟我客气了,算是瞧不起我了。”

    老人没多说话,摇着头自己乐了,就吃了一个馒头,也没再多要,拿着竹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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