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因为一个女人——那是一个标准的古典美人:玉颜冰肌,骨肉均匀,明眸流盼之间似含嗔;袅袅娜娜,亭亭玉立,气质美若兰;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秀色可掩今古。这些令人赏心悦目的特质同时符合我俩的审美标准和追求欲望,直接造成了我们两个人之间长期形成的铁血关系骤然出现了裂变。陷入情网的我们为了得到这至真至纯至善至美的“肋骨”——也不知道上帝从哪个兄弟身上抽下来的,肯定是我的(以后的事实证明了的),我和司马南骓象所有“中箭落马”的男同胞一样各自使尽浑身解数,象两只眼红得冒着怒火的斗牛一样你争我夺,最终我成了胜利者,那个女人成了的战利品——我们结婚了,这个死司马南骓在我举办婚礼的前三天晚上在“夏日风情”请了我和我老婆一顿酒,他在一场烂醉之后竟敢连我的婚礼都不参加就申请野外作业队远赴西北考古一线,我当时很震惊,因为他是一个对女人只保持三分钟热度的“风流才子”,我没想到这一回对他来说如此的刻骨铭心,看来他也动了真情,用他自己那天的醉话来说从没有一个女人能象柳obooko心儿(不好意思,这里补充 一下,她就是我们争夺的最后成了我的妻子的那个女人)一样能让他魂牵梦饶还俘虏了他那颗心独占了他的爱情,真绕!就他那风流性,哼!不是我看扁他,野猫似的他不要多久一定移情别恋,还好柳心儿没跟了他,要不可要苦死了她,还要拖累我。
就是这个家伙,当年象“胡汉三”一样落荒而逃,今天他来了个“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我不由得气从心来,不过不是气别的,只气当年他走的时候突然间在我老婆嘴上狠狠地亲了一口然后带着向我半借半抢的一万块钱(那是我省吃简用攒的啊,原来准备结婚用的,结果最后还是用了老婆的积蓄结的婚。当然现在我夫妻的积蓄够结几十回婚的,不过没有哪个人会变态到那地步,至少在我看来)跳上出租车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一口我保证我发誓一定会要回来的,想到这我就恨恨的啊)。天网恢恢,这小子自投罗网,你不义就别怪我不仁,今天无论如何我都要扒了他一层皮,至少叫他先把那一万块钱连本带息给我吐出来。
我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冲下楼直奔车库把我那辆VRSCAV-Rod型哈雷摩托车(注意,这回不是在梦里了,这车花了我当年大半的积蓄啊)推了出来,然后披挂整齐飙向司马南骓那小子说的白天鹅宾馆。哼哼,小子等着!我来了!
白天鹅宾馆在城西,它所在的那片土地原来那是荒地,早年是乱葬岗和处决犯人的地方,因为这样所以那里的地皮特别便宜,不过这里已经不似当年刚开发是那么荒凉的样子了,经过多年的努力,当年的荒地已经建设成了这个城市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任何一座城市所应该有的这里都有,高尚的庸俗的高贵的下贱的严肃的诙谐的光明的黑暗的无私的贪婪的文明的野蛮的都在这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着。在这片土地上,白天,一切是井然有序安分守己;夜晚,那些见光死 的占据这里的了每一寸空间。
白天鹅宾馆就是这里的中心地带,我很快飞到了这里,找了块地方停好了车,再解除了披挂,准备到宾馆向那整天皮笑肉不笑的前台问路时,冷不防被一只手拉着跑到了停车场不为人注意的角落,我以为是打劫的——这个时间这种可能性很大。因为我经常参加些户外运动,习惯携带求生用的“丛林大王”匕首穿在腰带上所以我快速地用我另一只手从腰带上拔出“丛林大王”匕首预备反击,还好我反应迅速身手敏捷,看清了那人是司马南骓才没有在他身上扎个窟窿。这小子不好好在房间里呆着跑出来找死啊,就在我准备兴师问罪的时候,我发现我们被七八个穿着打扮就象美国总统保镖一样的人包围了,晕倒,这个司马南骓别是惹了什么黑社会老大了吧,估计又是争风吃醋一类的无聊事件。快别想啦,这些人从身上拔出的手枪那夺命的黑洞洞激醒了我,即使是争风吃醋也不是一般的桃色纠纷,更不是做梦,这还真是我在生活现实中遭遇到了动作电影里一样的情节,真的是事关人命。我叫了声:“跑!”拉着司马南骓趁这些人还开始动作之前先撞开一个突破口奔向我的那辆VRSCAV-Rod型哈雷摩托车,两人一前一后狼狈不堪的上了车慌不择路地逃命去了。那些 个也不知道是些什么人,别看都是些垃圾装束,训练真是有素,反应也快,嘿!看来很不一般啊,他们分两批上了两辆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SUV紧紧在我们后面咬住,拉近,拉近,眼看就要赶上了,冷不防我正前方一束雪亮的光直射过来——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架直升飞机拦住了去路(冷静,冷静,这不是拍电影),嗐,人倒霉的时候做什么都不顺,这回我的小命算被司马南骓这小子玩完了,“司马南骓,我跟你没完,”我气急败坏大声叫到。也不知道他听到没有,因为我在飞车,凌晨时分的透着寒的风在耳边呼啸着掠过……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