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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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槿骑着马,飞奔在沙漠中。

    一开始,只是有几个侍卫出现在她身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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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槿疑惑的看着窗外的侍卫。不知道是不是她多心,总觉得侍卫越来越多了。

    为什么出现在她的身边?

    如果说是为了保护她,那眼神却更像是在监视她。

    方槿一向敏感,她的头脑动的也快。在发现这件事后,她没有告诉周杏。现在叶绿不在,如果真的打算对付她和周杏,那可真是很简单的一件事。

    不过,要先查清楚到底是不是如她所想的那样。

    阿克那却带来一个让她心惊胆战的消息!

    叶绿在外被追杀!主谋是埃及人!因为她曾经与埃及军有接触,所以乌鲁西怀疑她,要求修达殿下将她看管起来!

    跑!!

    先跑再说,然后以后再找叶绿。

    所以,她带着一队宫奴跑了。

    阿克那和阿毕加都留在了卡涅卡给她打掩护。

    毕竟从一开始,这两个人都是留在她身旁的,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步,把这两个留下,可以取信更多的人,给她争取更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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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快晒死了。

    正午时他们停了下来。几个侍卫搭起了一个简易的凉棚,她坐在里面喝上两口水,休息一下。

    离开卡涅卡已经有十几天了。一直以来,她在沿路都留下了记号,以备叶绿的人找来。不过在现在的时代里,信息的传递会有多慢她是有准备的。她已经预备流浪几个月了。

    找到下一个绿洲前,他们不能停下来。

    方槿定定神,站起来说:“出发!”

    四天后,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游牧民族的村庄,可以进行基本的补给。

    方槿没有出面。在这个世界上,人只是一种可以交换的物品,没有人会相信她的话。

    宫奴以几块出产自巴比伦的名贵料向这个村庄的族长买下了可以在这里住三天的时间。他们可以用这里的水,可以与族人交谈,交换东西。

    算是万幸了。

    方槿洗了个澡。宫奴给她准备了带汤的食物,真是好净尝过了。方槿差点感动的落泪了。

    沙漠中的旅行对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毕竟她曾经跟随拉姆瑟斯的军队远征。那才是地狱。

    吃完晚饭,方槿早早就睡了。终于可以安心的躺下睡一觉了。

    真是太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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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

    醒来。

    帐篷里,有一个人,正坐着喝水。

    蜂蜜的皮肤,猎豹般蕴含暴发力的身体。虽然现在悠闲的坐在地上,可是却仿佛下一刻就可以取人命。

    他的手如不经意似的放在腰间,那里有两把长刀,两把小匕首。任何时候他都不会放松警惕。

    双的眼睛专注的看着碗,就好像那里有着天下至高的味。

    “哦,你醒了?”他惊讶的问。

    方槿说不出话来。

    这叫什么?

    才出狼窝,又入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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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帐篷,不意外的炕见一个她的人,好像一之间这个村庄换了主人,现在一眼望去,全都是埃及兵。

    拉姆瑟斯跟在她后面出来,旁边的侍从给他家将军送上哟遮阳的斗篷。

    呼啦!

    大斗篷一抖开,拉姆瑟斯抱小羊羔一样把方槿抱入怀中。

    方槿是最识实务的一个。一点反抗都没有。

    拉姆瑟斯上马,顿时万马奔腾,烟尘滚滚。

    “出发!!”拉姆瑟斯挥手一指。方槿惊讶的看到眼前的埃及军简直像画出来的假的一样整齐快速的分队奔出村庄。

    这样的军容……

    方槿全身发冷。

    拉姆瑟斯,他的军队太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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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里离下埃及这么近吗?

    拉姆瑟斯带着她傍晚时窘了尼罗河边。

    军队在城外就回营了。拉姆瑟斯单人单骑进城。

    在路过集市时,不容她分辩的给她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黑纱。

    “干什么?!”方槿忍耐又忍耐,挣扎又挣扎,发飙了。任谁被当成一个粽子裹都会生气的。

    拉姆瑟斯手忙脚乱,明显两只手不太够用。他从来只脱过人的衣服,脱不掉就撕掉,给人穿衣服还是第一次。明明看别人穿在身上是一条很简单的裙子,可是到底怎么给她围上去?

    最后,在方槿的主动帮忙下,拉姆瑟斯最终如愿以偿把方槿包成一个粽子。

    拉姆瑟斯松了口气,欣慰道:“走吧。”

    把方槿抱上马。

    “去哪里?”方槿在面纱下发眩整个脑袋只露出一双眼睛,连头发都包得一丝不露。

    “我家。”拉姆瑟斯在方槿惊讶的神中发眩话说包得那么严实他都能感觉到这个人一定是露出了惊讶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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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尼罗河边,有一所占地极为夸张的大宅院。周围居然没有别的屋子了。

    “这附近的地都是我家的。”拉姆瑟斯说。马直接跑进了宅院中。

    一群只穿白短裙的奴隶跑出来,给拉姆瑟斯牵马,跪下给他当脚垫。没事做的人就跪在地上,把头伏在地面上。

    拉姆瑟斯跳下来,一脚把跪下当脚垫的人踢开,把方槿抱下来。

    原来那个人跪下是为了当她的脚垫。方槿后知后觉。

    “连脚也不想让别人碰到吗?哥哥。”一个又高又细的声音扬起,方槿转头看,是一个把□露出来的,浅的眼睛,一看就是拉姆瑟斯的血亲。

    她身旁站的一个黑发男人……是她在红河边见过的!

    方槿一想起来,马上把头埋进拉姆瑟斯的胸口,不肯抬起来。

    拉姆瑟斯不知道是不是明白她的想法,居然也不放她下地,就这么抱着她。

    “狗耳朵吗?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鲁沙法,为什么没有跟在你的身边呢?”拉姆瑟斯说。

    如惊天巨雷在方槿耳边响起!

    一切都串起来了。这个男人是鲁沙法!当时在红河边他会冲过来是因为看见了她的脸,她与周杏现在长得一模一样,他把她当成周杏才会过来的!

    而鲁沙法的,只有一个人。

    铃木夕梨。

    她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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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姆瑟斯把她扔到一间屋子里就急匆匆的走了。

    方槿先要求洗澡。洗完澡侍又服侍她重新包成一只黑粽子。这次她没有反对,这里的熟人太多,包严点好。

    不过也是因为侍们会穿,黑纱裙外面给她从头到脚戴上了无数的宝石和黄金。看起来极至华丽。

    方槿了一会儿,拉姆瑟斯进来。挥挥手让人出去,拉着她的手转了一圈,坏笑。

    “真是……漂亮。”

    就算他讲真的,停顿之后听起来就不是滋味儿。所以方槿白了他一眼。拉姆瑟斯呵呵笑着把方槿拉进怀里,遭到了方槿的拳打脚踢。不过因为体力上的差距实在是太过巨大,最后拉姆瑟斯到底是把人抱在怀里了,死死压制住她的不安份的手脚。

    拉姆瑟斯喘着粗气强笑:“乖乖,好净见,你怎么……”他看着方槿的脸发呆。

    然后一口凶媚吻上去。

    两个撕扯不休的人缠成一团,拉姆瑟斯把方槿压在软垫上亲了个透。最后放开时,方槿双眼迷茫,脸颊晕红,□起伏,身上本来包得好好的衣服,缠乱成一团,露出了雪白的大腿和细嫩的脖子。

    拉姆瑟斯忍不住伸出手去,轻轻抚摸她的脖子。

    方槿凶狠的瞪过去。

    拉姆瑟斯笑着拉她起来。

    “吃饭吧。然后带你去看戏。”

    外面的侍从机灵的听到他的话,鱼贯而入的侍送来了丰盛的味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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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槿躲在隔壁的屋子中。

    要说这房子盖的就是有水平。明明看起礼得吓人的墙壁,她站在这边听那边屋子里的谈话,竟像是站在他们身边听似的。

    夕梨孤身一人跑来的,带来了卡尔陛下结盟的要求。

    真是太BH了!

    方槿赞叹着。完全忘了她自己也曾经一个人跑到敌军中去。人家夕梨好歹还在这里住过半年呢。

    夕梨的来意很清楚,要跟拉姆瑟斯联手。

    西台的目的是除掉现任的法老和太后。

    因为现任的这位法老已经集结了足够的军队,而西台现在还没有足够的实力迎战,只要再等上一年,西台有足够的把握打赢埃及,取得东方霸主的地位。

    而拉姆瑟斯可以得到的,就是安全。

    现任的埃及太后与埃及法老已经把手握重权的拉姆瑟斯当成了卧榻边的一只老虎。狠不得抓住他的一个小辫子好干脆利落的杀掉他。

    而拉姆瑟斯,一直在与她虚于委蛇。言语之中多有调戏,就是不说正题。

    夕梨信念坚定,总能把话题再绕回来。

    方槿一开始听得热闹,后来越听越没意思。在拉姆瑟斯没有把夕梨送走前就回房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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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姆瑟斯送走夕梨,到隔壁一看,人早没影了。问旁边的奴隶,奴隶答,在送上晚宴之前就走了。

    拉姆瑟斯叹气,亏他怕她听饿着,特地先陪她吃过一顿才过来的,哪知人家听着没意思就跑了。

    眼珠子一转,拉姆瑟斯不管早已是深,颠儿颠儿的跑到方槿住的房间去,一看,睡得呼呼的。坏笑着坐到边,趴在她枕头边,推她。

    “醒醒,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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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槿正睡得,耳朵边痒痒的有热气呼来,一个蚊子哼哼似的声音喊着。

    “醒醒,醒醒。”

    方槿眼中冒出杀气,看过去。

    拉姆瑟斯正一脸兴奋的看着她。

    “你怎么走了?”拉先生不太满意,特意演给她看的,走那么早,不是白演了吗?

    方槿懒淀他,翻身,扔过去一句:“懒得看你们在那里叽叽歪歪。”

    拉先生很有求知的靠近:“怎么说?你觉得我应该答应还是不答应啊?”

    方槿闭着眼睛:“答应吧。不答应你就该惨了。”

    拉姆瑟斯得意的微笑,当然方槿背对着他是炕见的。

    “怎么说?”拉姆瑟斯问。

    方槿气了:“这还用说?不答应她救着被陷害吧!等到你落到你家太后手里,不答应也要答应了!”

    拉姆瑟斯扑到方槿的小身板上,揉搓着她低声笑。

    真不愧是他的姑娘!想得透!

    本来,这次结盟,那个战争神就抱着必胜的把握来的,不然,那个西台皇帝怎么会舍得让他的神出来呢?

    方槿气炸。抱着拉姆瑟斯没头没脑的下嘴咬。

    他会能想不明白这么简单的事吗?!故意的!!

    “哎呀!哎呀!啊!!!!”半真半假的叫着的拉先生,最终发生一声痛澈心肺的惨叫。等把方槿从他脖子上撕开,对着月光和悠的亮,可以看到脖子根的地方,一个血红血红的牙印赫然在目。

    “你……!!”拉姆瑟斯难以置信的看着正在摸下澳方槿。

    方槿正在活动下巴,刚才咬麻了。看到拉姆瑟斯控诉的眼神,当没看见似的转身躺下继续睡。把姑奶奶她掳来,难道还想她不反抗吗?

    找回一点是一点!

    方槿气哼哼的想着。

    拉姆瑟斯再次扑上来,这次很精明的先压制住她的手脚,从背后压上去连牙也不用怕了,埋头开始咬方槿的脖子上的嫩肉。

    “放开我!!”方槿像翻了盖的乌龟一样,无奈的踢腾着。

    “王八蛋!!!!!”方槿不甘的怒吼响彻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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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奴隶送来清水和干净的衣服。叫清了缠在一起睡了一的两人。

    方槿血红着双眼,头发乱成一团稻草,怒气冲天的瞪着同样狼狈的拉姆瑟斯。

    两人打了一个晚上,幸夯屿成任何伤害。唯一受伤的只有两人的自尊心。

    拉姆瑟斯从来没于一个人身上败两次,这个人在与他亲近的时候从来都没有收敛过她的爪牙。明明应该是一个热情的晚,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热情有了,一点都没有。

    方槿吐血中。难道他就不能先感一下,说一点甜言蜜语再进行到下一步吗?这是什么男人?!

    两人用早餐。

    快吃完时,拉姆瑟斯递劳平的橄榄枝。

    “你昨晚说过想吃什么?一会儿叫奴隶给你做。我晚上回来。”拉姆瑟斯温耗说。

    方槿迷茫的双眼打破了温耗气氛。

    拉姆瑟斯提醒道:“什么蛋?”

    方槿下意识的接:“王八蛋。”

    拉姆瑟斯点头:“让他们做给你常”

    然后起身走了。外面等着的侍从拿着他的剑。

    留下方槿对着拉姆瑟斯的背影远目。

    侍候他们吃饭的奴隶正等着方槿形容什么是“王八蛋”,好做为下一材材料去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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