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武帝死后,这四大经济政策不仅在理论上受到了质疑,而且在实践中不断受到挑战。龃龉之间,帝国的经济一步步走向了下坡路。
于是王莽振作起来,沿着武帝的脚步,欲图通过新经济振兴计划,达到抑制商人地主,追求社会公平的目的。
继承武帝四大经济政策,王莽也分别有相应政策与之对应。但总结起来却只有两个字:六管(莞)。
管,主也。
六管,就是国家主管六项重要事业,包括盐、铁、酒、铸钱、五均赊贷、控制山泽。
大体可分为三类:盐、铁、酒、山泽为一类;铸钱为一类;五均赊贷为一类。
盐铁收归国有,自是武帝政策的延续。那么酒和山泽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禁酒之令,古已有之。因为古人认为,酒的生产,耗费粮食,而且纵酒会导致风气不好。比如周朝人便认为商的灭亡除了商纣王的荒淫外(其实也未必),就是纵酒造成的。因此到了汉朝,遍见史籍的“乡饮酒”便成了赏赐、与民同乐的稀罕之举。就是好大喜功的武帝也不例外。他毫不客气的在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设置榷酒酤,垄断酒的产销。酒的国营与否其实不亚于盐铁,笔者之所以没有在前面提及,并不是因为它不重要,而是原因太简单了,一直是中国历史的常规命题。
至于为何控制山泽,则是古人的一个常见命题。就如同我们现今的山川、河流属于国有一样,自上古三代,山川大泽便归该地域的最高统治者所有。周人如此,秦人如此,汉人也如此。但汉初以来大量封土于功臣子弟,豪富商户通过土地买卖(有出土交易券为证)禁断山泽,将这部分税收截留,帝国财政逐步捉襟见肘。武帝时期的经济政策没有提到这一点,因为豪富羽翼尚未丰满。汉代财政分为国家和皇室两部分,国家财政由九卿之一的大司农负责,皇室的收支则由九卿之一的少府负责。少府的职责是“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既然豪富尚未侵占山海池泽,供应皇室的税收则有所保证。但王莽时期,形势有了变化,山泽税收这个关系到皇室自身利益的财政来源已经受到了豪强的挑战,王莽不能不管。
铸钱一事已经在前文有了详细的探讨。
最后说五均赊贷。
历史上,通常把五均和六管并提,笔者在前文也沿用了“五均六管”的说法。但无非赚个眼球而已,对于历史事实,并不严肃。因为六管包含着五均,与五均并提的应该是赊贷。王莽的五均赊贷有什么特点呢?
王莽的五均是武帝时期“均输平准”政策的发展。武帝的这项政策,细心的读者肯定会发现,它仅仅围绕“长安”即中央这一地展开进行。王莽的五均则不然,它不仅包括长安,而且包括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在这些地方设立五均官,负责管理市场物价,收取税收。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由五均官评定出本地的各货物的上中下三等标准价格(即“市平”)。物价高过市平,五均官出售库存物资,低于市平,听民买卖。怎么样?地域虽有扩大,但原理是否同武帝时期如出一辙。这样的政策无非为了防止商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但显然王莽的政策比武帝的更具体更先进。
“赊贷”是王莽的独创。思想上虽然来源于《周礼》赊贷之说,但实践上王莽的举措确实中国古代的第一例,是最早实行的对生产和非生产性贷款。其内容是,凡民遇有祭祀、丧纪无钱办理时,可向政府贷款,此项贷款不取利息,但需在一定时间内还清,祭祀不过半月,丧纪不过三个月。此外,凡民欲经营产业而无本钱的也可向政府贷款,这种贷款需交付一定利息。每年除其本要向国家交纳纯利润的十分之一。王莽创立赊贷,目的想以此振济贫乏,扶植农民、中小工商业者,使其避免因某种突如其来的打击陷入破产和倒闭。背后的目的仍然为了限制大商人和高利贷者对城市经济的操纵和垄断。
但“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王莽的真心虽好,理论上也相当过硬,可执行不利,导致了经济政策的崩盘。
与汉武帝时期的比较,王莽经济政策失败主要有几个原因:1、经济政治基础的极端薄弱。汉武帝时期,文景之治积累了大量的经济财富,况且汉氏江山已稳,空前强大的中央集权机构加上外向型军事策略,“做啥啥都行”。反观王莽时期,政权新立,经济基础本来就在一片烂摊子上。西汉末的气氛仍然动荡不定、风雨飘摇,一有风吹草动,便需遮遮掩掩,犹豫不决。
2、不能选拢任用得力人才,缺乏效能较高的经营管理系统。汉武帝在打击控制商人的同时,注意选拔和任用商人中的优秀人才,让他们代表封建国家大力推行工商管理政策。另一方面,汉初不准商人入仕,武帝吸收商人为官,尽管他的打击对象是他们的同类,但“入仕为WWW.soudu.org官”做为古人成功的标志,wWw.这种心理指使他们为了“个人利益”不惜牺牲“集体利益”。王莽时期则不然。他任用货家在巨万以上的大商人锥阳张长叔、薛子仲及临溜姓伟等为纳言士,又搜罗了一些地方上的投机商人充任五均司市师下的交易垂、钱府垂。这就使执行五均六管的机构完全操纵在与国家离心离德而又专事“乘坚策肥”的商人手里。他们与贪官污吏互相勾结,乘机垄断市场,操纵物价,买空卖空,大获奸利,搞得民穷财尽,使社会经济陷入更加不能自拔的困境。他的政策在贯彻执行中不仅没有切实有力的组织保证,反而被一部分富商大贾所控制,以至后来“仓廪尽矣,府库空矣”。另一方面,王莽时期的商人已经是“官、商、地”三位一体,做官已经没有那么大吸引力,有的只是通过做官捞取更多的好处。
3、汉武帝及其以后的一些统治者,能够根据社会情况的变化,宽严并用,适当调整国家的工商管理政策,因此工商政策引起的社会动乱是比较少的。反观王莽,虽然对改币、王田做了比较大的调整,但“国家干预经济”这条底线,王莽觉得无论如何也要坚持住,坚决不做退让。始建国二年,六管之令初创,执行不利。但出乎我们意料的是,若干年之后,天凤四年,复明六管之令。“每一管下,为设科条防禁,犯者罪至死,吏民抵罪者浸众。”“纳言冯常以六管谏,莽大怒,免常官。”不仅没有意识到事实的残酷,而且推己及人,认为“六管”政策是可行的,只是监管不利,“置执法左右刺奸。选用能吏侯霸等分督六尉、六队,如汉刺史”。可是王莽确实出现了误判。大司马司允费兴谈他到任荆州牧后的施政办法时说:“荆、扬之民率依阻山泽,以渔采为业,间者,国张六管,税山泽,妨夺民之利。连年久旱,百姓饥穷,故为盗贼,兴到部,欲明晓告盗贼归田里,假贷犁牛种食,阔其租赋,几可以解释安集。”如此切实可行的忠告,王莽不仅听不进去,反而大怒,“免兴官”。这说明,王莽到了后期,已经完全脱离了社会的实际情况,不能因时因地制宜地灵活实施他的工商政策,这就只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并给他全部政策的推行造成更大的困难。
可以说,王莽的六管政策,理论上虽然说得通,实践上却大大遭到了失败。他的政策直指官商地主为一体的利益集团,从后来的史事可以看到,真正有实力的几大割据势力,背后无不有着豪强集团的支持,无论隗嚣、王朗,还是刘秀、更始。这也为新莽帝国的崩溃埋下了伏笔。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