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你要干什么?!”海尔夫坦怪叫一声,严历地问迪尔卡。
“说说,亲爱的海尔夫坦”,迪尔卡马上放下了鹿腿,笑眯眯地问海尔夫坦:“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海尔夫坦看着迪尔卡的笑容,只觉得背后的汗毛竖了起来,又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啊,海尔夫坦这才发现自己仍然身处阴暗的墓穴中,那一片金色的海洋,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我看到了一片海洋,一片金色的海洋!”海尔夫坦赶紧回答。
“啊,不愧是伟大的不朽之王的后裔啊!”迪尔卡由衷地赞叹道:“竟然看到了意识之海,要知道,奥古斯特大人当年,可只是看到了自己的五脏六腑,还没有能看到自己意识之海的地步啊。”
“意识之海是什么东西?”海尔夫坦仍然不明白。
“意识之海存在在你大脑的深处,是你精神力的源泉,同时,也只有通过意识之海,才能修练使用斗气。”迪尔卡诲人不倦,确实是一个好师父,“每个人都有一个意识之海,你有,我有,每个人都有。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意识之海的,只有精神力越强大的人,才能越是真切地看到自己的意识之海,才能发挥意识之海的潜力。”
“要知道,亲爱的海尔夫坦”,迪尔卡意犹未尽,继续侃侃而谈::“普通人的一切行为,都是意识之海的本能的反应;只有那些强大的人,才能通过精神力控制意识之海,达到自己想要作出的行为的。”
“你说的我好像还是不懂啊”,海尔夫坦仍然一头雾水,可怜的农民海尔夫坦,自小生长在贫困的家庭,字都不认得几个,所接触到的事物都是市井小民的升斗之事,哪里能理解这些高级的精神层次方面的事情啊。
“你在你的意识之海里发生了什么事情?”迪尔卡急于想知道。
“哦,这个么……”海尔夫坦红着脸把自己的遭遇讲了一遍,原原本本的,没有删节。
迪尔卡这下没有话说了,嘴巴张得老大,仿佛能塞下一整只鹿腿。他已无心去取笑海尔夫坦的偷看领家小妹的洗耳恭听澡事件了。迪尔卡现在只感到无比的震惊。
原来迪尔卡自己也曾内视过意识之海。他在自己的意识之海里别说是想什么就有什么,甚至还险些被意识之海吞噬,成为一个完全靠本能生活的野兽!他对于海尔夫坦这样的如此强大的精神力,还从来没有听说过。
“啊,亲爱的海尔夫坦,我想”,迪尔卡回过神来,心想不能在这个小子面前露怯,虽然这小子现在成了自己的徒弟:“你一定能成为一个强大的圣堂的!一定能!”
“嗯哪”,海尔夫坦的脸皮是出了名的厚:“我也是这么想的,起码要比这两个酒鬼赌棍强吧!”
刺客兄弟心想这事怎么又扯到自己身上了。我跟你又没什么仇恨,你偷看隔壁小妹洗澡,我还帮你把风来着呢。
“现在,亲爱的亚提买,麻烦你去帮海尔夫坦搞一把锤子来,就照着这把碎魂者的样子”,迪尔卡又开始指派人了:“安普利沙,你那里有什么装备,能提升一下我们的未来圣堂的实力的?”
亚提买黑着脸跑了出去,而安普利沙则开始翻自己的空间腰带。
“我这套北极装备,怎么样?”海尔夫坦涎着脸问道。
迪尔卡一本正经地回答:“作为一个圣堂武士,海尔夫坦,我不得不说,北级装备是一名弓箭手的利器,能大幅提升弓箭手的实力,但是对你这个武士来说,好像不怎么适用。”
海尔夫坦心想怎么不适用了,衣服难道只能穿一件了?装备只能用一套么?海尔夫坦决定以后对阵时,有多少装备就全穿上,一会儿武士,一会儿弓手,如果自己能学习魔法的话,那就更加奇妙了,不过听说魔法师都是远程攻击的,没有手执利刃一刀一剑来的爽快。
哈哈,海尔夫坦的小算盘打得飞快。他可不知道魔法装备在这个大陆的稀少,普通人别说是套装了,就是能拥有一件低级的魔法物品,都能高兴一辈子了。
安普利沙给海尔夫坦找出来一件皮甲,灰朴朴的,看不出有什么珍贵之处。另有一顶同样灰朴朴的帽子。海尔夫坦穿在身上,觉得皮甲小了一点,而自己的脑袋也有点嫌大,帽子戴在头上,似乎随时都会掉下来。
“海尔夫坦!”安普利沙见不伦不类地穿着皮甲与布帽的海尔夫坦不甚满意:“这两件装备,帽子叫做光荣的布帽,皮甲叫做百夫长。都是不错的魔法物品,如果我拿出去拍卖,起码能有三千金币的收入。”
海尔夫坦吓了一跳,立时觉得这皮甲与帽子穿在身上是那么的舒服。随即对安普利沙示以笑容:“等我到了九级就会还给你的,亲爱的安普利沙,你不用怀疑我的信誉。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安普利沙觉得这个海尔夫坦怎么如此的无耻。
海尔夫坦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在那个小包袱里掏来摸去,拿出了一只戒指来。黑黝黝的戒指毫无起眼之处,但是海尔夫坦分明能感受到戒指里蕴含着极强的魔法力。
迪尔卡见海尔夫坦向自己投来了求知的目光,连忙自己交待:“亲爱的海尔夫坦,我说过了,我不是一名炼金师,可不能对你的装备进行鉴定啊!”
海尔夫坦翻了翻白眼,只能又弄了点血滴在了戒指上。海尔夫坦今天可算是大出血了。
很显然,这戒指也是迪尔卡口中的强大的魔法物品,因为随着海尔夫坦的血沾到了戒指上,一股柔和的光便照亮了整个墓穴。
“乔丹之石,提升一级技能等级;增加1-12的闪电伤害;增加20%精神力;增加斗气上限25%。”
海尔夫坦嘴里喃喃自语,旁边的安普利沙与迪尔卡已陷入了不可自拔的痴呆中。只有赌棍亚席德,仍然若无所动,就着鹿肉喝着酒。
可惜海尔夫坦的手指太粗了点,并不能匹配戒指的直径。可怜名器乔丹之石,硬是戴不上去。不过海尔夫坦可是有颇有点小聪明的,他见戒指戴不上,便撕破了那件源自佣兵的袍子,扯下几块长条形的布来,搓起了绳子。
酒鬼亚提买忽然兴匆匆地跑了进来,也不说话,拉起安普利沙又跑了出去。
过了好大一会,直到海尔夫坦把戒指当成项链戴在了脖子上,得到了迪尔卡的大声赞扬后,又与迪尔卡、赌棍亚席德一起,消灭了半只烤鹿,才见亚提买与安普利沙扛着一段木头吭赤吭赤地回来。
“看我带来了什么!”亚提买兴致勃勃地说道::“迪尔卡大人,快来看看,我带来了什么!”说着,与安普利沙一起,把那段木头扔在了篝火旁。
迪尔卡走上前去看了看,突然眼睛一亮,又用手摸了摸,接着又屈指在木头上敲了敲。
“干得好,亲爱的亚提买”,迪尔卡适时地表扬了酒鬼先生:“这是血树,难得一见的血树!”
“哈哈。”亚提买对迪尔卡的表扬非常受用,抢过弟弟手中的酒袋,大大地喝了一口,但也没有忘了安普利沙的功劳:“不过多亏了安普利沙,没有王子殿下的骑士剑与斗气,我可没有办法把这个拿回来。”
安普利沙并不与亚提买争功。可怜大受打击的王子殿下,已经从当日的无忧无虑中醒了过来,迅速地从一个指点江山挥斥方遒意气风发的少年,成长为一个稳重大方,处事谨慎的有责任感的青年。安普利沙这半天以来的休息,使他回复了少量的斗气。而经过斗气的消耗迨尽之后,安普利沙欣喜地发现自己的斗气又有所精进了。
血树是一种极坚硬的树木,堪比精钢,而且魔法属性极高,比起钢铁等金属来,有着更佳的附魔性。可以制作很多高级的魔法物品,像一千年以前魔法师手中的魔法杖,大多都是用这样的材料制成的。而现在的魔杖仅在质量上来说,要比那时候的相差不少。
安提拉带回来的这一段血树,在制成如食人魔之锤的样式后,应该还能剩下不少,如果用来制作魔法杖,则又会有一大批优质魔杖现世了。
迪尔卡仔细地端详了这段血树,拿起用来割烤鹿肉的匕首,在树身上勾划出了巨锤的外型,然后又只得麻烦安普利沙了。只见安普利沙剑出如飞,剑身上包括着淡金色的光芒,绕着血树上下翻飞,墓室中顿时木宵纷纷,众人的头上,都或多或少地沾上了一些木宵。
“等回到了亚瑞特圣山,叫拉苏克那个混蛋在上面刻划几个魔法阵,再叫马拉那个老处女灌输点魔力进去”,迪尔卡拿着制成的巨锤,完全不顾一旁的安普利沙拄着剑如牛地喘气,高兴地说道:“亲爱的海尔夫坦,血树可是千年难得一见啊,这又会是一柄堪称神器的魔法武器了。在你能使用不朽之王的碎魂者之前,这把木锤一定会成你最亲密的伙伴的。”
迪尔卡又加了一句:“为你建功立业,成就不世功勋!”
年青的海尔夫坦立即热血沸腾起来。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