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血色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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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出了剑窘后凡尘直奔沙漠,御剑飞行的速度仅仅十几天的时间凡尘就已经站到了沙漠的边上。

  沙漠边外的小镇,凡尘轻轻的落足,从这里看着一眼无边际的沙漠,恍如隔世,凡尘想要大声的呐喊,我回来了,回来找寻自我……

  一只脚踏在了沙漠的边缘,身体一纵,凡尘朝着沙漠中走去。在沉闷,燥热的沙漠中走着,凡尘心中感慨万千,惆怅万缕,前世因,今生果,万法皆然。

  凡尘加紧脚步向着沙漠深处前行,只见原地留下一道身影,空气中一道残影,风卷着狂沙呼啸而过,但是速度却赶不上风中的身影,他与空气连成了一条直线,速度快到了极致,不一会儿凡尘到大了沙漠的四分之三处。

  不知道是失望,还是什么感受,曾经的血洞不在,血色散去,沙漠回归了他本来的模样,抹去了历史的尘埃,哪怕一点点可以追忆的尘粒,记忆在这里斩断,因果在这里循环,天道,时道也。

  凡尘伫立在茫茫的沙漠中,通过龙门学院中一段时间的修行,凡尘翻遍了所有关于沙漠之坟墓的记载,和他的传说,以图需求为自己身世提供有力的线索,可是凡尘发现,这段历史来的太突兀,或者说历史的一页,被某位神人抹去,所有那段时间的事情成了真空,是谁为了掩盖事实的真相,为什么要截断那段历史,企图掩盖着什么吗?

  在龙门学院中的典籍中只有只言片语,零碎的几段文字留存了下来,从这些文字中凡尘了解到,数千年前,沙漠中的一道红光冲天宇,血洞出现在人间,没有任何朕兆,没有任何预言,在此之前人间界发生了一场极大的动乱,动乱之因和动乱前面的一段历史神秘的消失了。凡尘翻遍所有的典籍记载,关于动乱之因,和动乱前面的历史都没有记载,但是每本典籍中都记载了同样的两个字——天怒。

  每个人头上都顶着一片天,天是谁,天是高高在上的神吗,如果天是飞升的修着,那么他们头顶的天又是谁,留下天怒,让人费解,是故意迷惑后世有着因果相连的人,还是亦有所指。

  动乱之因,难道真的仅仅只是天怒,天犯怒,乌云蔽日,人间一片黑暗,雷鸣电闪,满天的闪电同时劈下,屋毁人亡,大地被炸出一道道深坑,山摇地动,一座座高耸的山峰瞬间倒坍崩碎,海水倒灌,掀起滔天骇浪,无数的生命淹毁其中,遍地哀鸿,皇天厚土凄厉遭受最凄厉的控诉。

  天,难道没有怜悯之心,天是谁,凡尘在一本典籍中,一段小小的文字中,看到这场动乱的给平常百姓带来如此沉重的灾难。

  叮叮当当,驼铃声,拉回了凡尘的思绪,数千年来血界隔断了这片沙漠,数百年前血色开始消融,如今当我来到了这里,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切回归原始,人们已经可以自由的穿梭于这片沙漠了。

  一队骆驼,由远慢慢的靠近,骆驼满载着货物,从商队略显疲惫却充满笑容的脸上,可以猜测这批货应该又可以赚不少的钱。

  “姐姐你看,那边有个怪人”商队中一个小女孩对着,一个蒙着面纱的女子说道。

  “也许是迷路了吧,顺伯,你去看看,问问有没有需要我们帮助的。”蒙着面纱的女子亲启朱唇。

  “好的,小姐。”叫顺伯的人,朝着蒙着面纱的女子,轻轻的一恭,转身朝着凡尘的方向走过去。

  顺伯走到凡尘的不远处大声说道,“年轻人,迷失方向了吧。”

  凡尘看着这个半老的老人,“呵呵,老丈,迷路了,的确是迷路了,但不是旅途迷路了,是生命的旅程中迷失了方向。”

  老人似乎不明白凡尘的意思,但是这把年纪的人有着年轻人没有的阅历,想了想老人说道,“虽然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人在旅途,常有迷失,在这片沙漠中很难辨的清方向,不如和我们的商队一起走,也好有个说话的伴,互相有个照应。

  凡尘本来是需找沙漠之坟,如今沙漠之坟不在了,时机还没有成熟,凡尘知道总有一天他还会在来这里的,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从来处来,到去处去。天地之大,何愁没有容身处。

  想到这里凡尘决定四处飘摇,做风中的落叶,随风漂流西东,“老丈,谢谢了……”

  凡尘跟随着顺伯回到了他们的商队中,暂且做个旅人,这个商队是孟氏商队,孟氏商行主要的产业遍布周围列国,孟氏商行的发源地是扶桑国,自从孟氏商行被孟杳接手来迅猛发展,孟杳在商业上可以说是天之才女,今天孟氏商行又这么大的产业,这么大的规模全是此女的功绩。

  但是树大招风,眼看孟氏商行积累了如此多的财富,引起有心人的窥视,况且如果一个商行的财富过多,就能撼动一个国家,虽然孟氏商行和当地官府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但是孟氏商行无限制的扩大,垄断国家紧缺物资,已经成为眼中钉,肉中刺。

  前段是间,孟氏商行在西楼国的生意出了问题,孟杳赶过去处理,祸不单行,当孟杳去燕楚国的这段时间,扶桑国国君以孟氏商行,窝藏重罪之人的罪行,要对孟氏商行进行封行,所有的财产没收国家国库。

  孟杳知道这是一场针对孟氏商行的阴谋,朝廷对孟氏商行的财富已经窥视已久,虽然这片沙漠已久可以通行,但是做事向来谨慎小心孟氏商队前面多次仍然是借道燕楚国,但是此时事情很紧急,所以才会从此片沙漠,近路回国。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