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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帝王年表

  帝王即位元年退位元年

  太祖13681398谥曰高皇帝

  惠帝13981402恭闵帝

  成祖14021424文皇帝

  仁宗14241425昭皇帝

  宣宗14251435章皇帝

  英宗14351449睿皇帝

  景帝14491457景皇帝

  英宗14571464

  宪宗14641487----纯皇帝

  孝宗14871505敬皇帝

  武宗15051521----毅皇帝

  世宗15211566----肃皇帝

  穆宗15661572庄皇帝

  神宗15721620显皇帝

  光宗16201620----贞皇帝

  熹宗16201627?皇帝

  思宗16271644庄烈帝

  明朝军事领导体制

  中国明朝(1368~1644)改革元朝军事制度,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卫所制:皇帝独揽军事大权,全国要地设立卫所,军丁世代相继,给养仰赖屯田。此制在维护明朝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军队的统辖与卫所制朱元璋统一全国后,采纳刘基建议,立军卫法,在全国建立卫所,控扼要害。中央设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1380)改为五军(即中、左、右、前、后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全国卫所军籍。征讨、镇戍、训练等则听命于兵部。遇有战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战争结束,领兵官缴印于朝,官军各回卫所。这种统军权与调军权分离和将不专军、军不私将的制度,旨在保证皇帝对全国军队的控制。在地方,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置指挥使,为地方统兵长官。都司之下,在冲要地区的府(含直辖州)、县(州)置卫或设所。一般卫由卫指挥使率领,辖5个千户所,共5600人;千户所由千户率领,辖10个百户所,共1120人,百户所由百户带领,辖2个总旗,共112人;总旗辖5个小旗,共50人;小旗10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全国都司、卫所,共设都司17个、行都司3个、留守司1个、内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兵额最多时达270余万人。

  明代的军事机关体制是经过几度调整变革然后才比较固定下来的。

  以中央军事领导机关来说,起义时期,朱元璋以都元帅身份自主行枢密院事,亲自指挥全盘军事,以后,改行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设大都督一人,名义上是“节制中外诸军事”,其实,一切大小军政,包括军官任免、军队调遣、战役指挥、战略考虑等,都由都元帅决定,大都督府不过是主持后勤给养。军丁军户管理、考绩、马政等日常事务。大都督当然也要统军作战,但只能奉命进止,不许擅作主张。当时,朱元璋在行中书省内设户、礼、刑、工四部,独不设吏、兵二部,正说明人事和军事大权不容假借于人。即使如此,到吴元年(公元1364年)还是对此作了部分的调整,虽然仍保留大都督府,但裁免去大都督一职不设,改设左、右都督、同知都督、副都督、佥都督若干人,均为大都督府的长官。很显然,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众设多官而分其事权。

  明王朝建立后,在中书省下的六部已有兵部,这对一个统一的封建大帝国来说,是实不可少的。明初,将原来由大部督府掌管的武官任免、考绩、荫袭、军队的训练、后勤给养、军丁军户管理等军事行政工作划归兵部掌管,大都督府仅保留统率全国军队的职权。

  到洪武十三年(公元1680年),在撤废中书省的同时,朱元璋也宣布彻底改组大都督府,将大都督府分设为前、后、中、左、右五军都督府。中书省和大都督府的同时大变动,是当时明王朝中央军政制度大改组的两翼,其重要意义实不相上下。当时还规定,五军都督府互不统辖,应该分别与兵部直接联系工作,而统一奏请皇帝裁定。每一个都督府内又都设有一小群都督,计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副都督等,俱为负责官员,由朝廷指定各都督府分别统率全国各都司、卫、所,不得随便变动。至仇,统军的部门便一分而为五,领导人更是由一个增加到好几十个。任何统军的都督都绝不可能率本部军兵与朝廷对抗了。

  其实,任何一个都督府及其中的任何一个都督,连率领本部军兵的权力也是没有的。因为明王朝还规定: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都督府有统军之权而无出兵之令。有军事行动时,兵部奏请委派某一都督府某一都督率兵出战,而分调其他各都司、卫、所的兵丁归其指挥。军事行动结束,将帅即归回原都督府,兵丁归回原工所建制。这种体制显然是为了防范军权旁落,是为了对将帅们的职权有意掣时,其必然结果是,要付出大大削弱自己军事威力的代价。

  明代设在地方统率军队的部门分为都指挥使司、卫、所三级。

  都指挥使司又叫都司,是负责一个地区统率军队的领导性机关,辖有若干个卫和所。都指挥使司是省一级“三司”之一,设都指挥使一人,都指挥同知二人,都指挥佥事四人,还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僚佐胥吏。全国各个都指挥使司分别辖属五军都督府领导。

  在都司以下,军队的组织分为卫、所两级。每卫设指挥使一人为长官,大体上统兵5600人。卫以下再分为五个千户所(最早是每卫辖十个千户所,后改为五个),设千户为长官,统兵1120人。千户所以下再分为十个百户所,设百户,统兵为12人。在百户之下设总旗二,每个总旗领小旗五,每小旗领军10人。

  卫、所的分布,主要根据军事的需要,一般在形势险要的地方设卫,以下再分设千户所为军事据点。除此以外,明代还设有专门的特殊卫所和军队,如所谓亲军各卫,又叫上十二卫,是专门负责警卫星宫皇城的御林军,其中的锦衣卫还逐渐发展成为特种的镇压部门,由皇帝直接指挥做缉捕刑狱的工作。这些卫不归五军都督府统率,直属皇帝指挥。又如在军队中设有京军三大营,也是皇帝直属的装备最好、训练校精的特种部队,五军都督府对它们是无权过问的。

  京军与地方军

  明朝军队分为京军(亦称京营)和地方军两大部分。京军为全国卫军的精锐,平时宿卫京师,战时为征战的主力。洪武初年,京军有48卫。成祖迁都北京,京师接近前线,京军多达72卫,并正式成立了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平时,五军营习营阵,三千营主巡哨,神机营掌火器,战时扈驾随征。以后,京军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卫皇帝的侍卫亲军,如锦衣卫和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12卫军,以及隶属御马监的武骧、腾骧、左卫和右卫等4卫营。

  地方军包括卫军、边兵和民兵

  卫军配置于内地各军事重镇和东南海防要地。边兵是防御北方蒙古骑兵的戍守部队,配置于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的9个军镇,史称“九边”。民兵是军籍之外、由官府佥点、用以维持地方治安的武装,内地称民壮、义勇或弓兵、机兵、快手,西北边地称土兵,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有苗兵、狼兵等土司兵。此外,还有不同行业和阶层组建的矿兵、盐兵、僧兵(少林兵、五台兵)等,遇有战争,常被召出征,战争结束仍回原址。

  卫军主要是步军、骑军,东南沿海也置有水师。官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诸卫造船抗倭,使水师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卫军的武器装备,不仅刀牌、弓箭、枪弩等冷兵器制作精良,火器已占很大比例,铜铳、铁铳、地雷、各类火炮开始装备部队。中央还设立兵仗和军器两局,负责铸造火器。各省都司、卫所也遍设杂造局,专管所在卫所的兵器修造。

  明初,卫军主要来自随朱元璋起义的“从征军”、元朝和割据势力投降的“归附军”、因犯罪而被谪发的“恩军”以及抑配民户入伍的“垛集军”。“垛集”原是军伍缺额时抑配民户补充军伍的一种办法,朝廷颁行《垛集令》后成为卫军的主要征集方式。按《垛集令》的规定,民3户为1单位,其中1户称正户,出军丁,其余为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永乐以后,正户与贴户的壮丁轮流更代为军。军民严格分籍。当军之家皆入军籍,称军户,属都督府,不受地方行政官吏管束,优免一丁差徭,身份和经济地位都与民户不同。军户固定承担兵役,父死子继,世代为兵,并随军屯戍,住在指定卫所。若军户全家死绝或逃亡,由官府派员到原籍勾补亲族或贴户顶替,称为“勾军”或“清军”。

  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明初的统治者也特别注意对军队的管理和建设。朱元璋建立了卫所制度。《明史?兵志》云:“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在军事上重要的地方设卫,次要的地方设所。当时明朝约有军队二百万,都编置在卫所中,大抵每112人编为一个百户所,1,120人编为一个千户所,5,600人为一卫。卫所的军官称卫指挥、千户、百户。军户皆另立军籍,是世袭的。精锐的军队多驻在京师,朱元璋在南京一带设有48个卫,有军士20余万人,朱棣在北京设72个卫。洪武二十六年(1393),共设都司17个、行都司3个、留守司1个、内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兵额最多时达270余万人。

  明代初年置行枢密院,太祖自领之。又置诸翼统军元帅府。不久,罢枢密院,改置大都督府,以朱文正为大都督,统领中外诸军事,下设司马、参军、经历、都事等官。明代定制,大都督府、大都督为从一品,又有左、右都督,正二品;同知都督,从二品;副都督,正三品,佥都督,从三品;经历从五品,都事从七品,统军元帅府元帅正三品,同知元帅从三品,副使正四品,经历正七品,知事从八品,照磨正九品。不久罢统军元帅府。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在废丞相制的同时,为防止军权的过分集中,也废大都督府,改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分别管理京师及各地卫所。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置五军十卫参军府,设左、右参军。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五军各设左、右断事2人,提控案牍1人,并从九品。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升五军断事官为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分为五司,每司设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5人,均为正七品,各理其军之刑狱。同时,朱元璋为了防范统军将领的专权,又规定五军都督府对军队无调遣权,其调遣之权由皇帝直接掌管;兵部在军队中虽有任免、升调、训练之权,但不统兵。每逢战事,由皇帝临时委派专人担任总兵官,统率卫所部队出征,战事结束,总兵归还将印,军队归还卫所。兵权始终掌握在皇帝手中,这是朱元璋从军事上加强和巩固皇权的重要措施。

  在京各卫,称为京卫。京卫有上直卫,南京卫,北京卫,品秩相同。各有掌印、佥书。上直卫的亲军指挥使司有26个卫,即锦衣卫、旗手卫、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以上12卫,洪武中置),金吾左卫、金吾右卫、羽林前卫、燕山左卫、燕山右卫、燕山前卫、大兴左卫、济阳卫、济州卫、通州卫(以上10卫,永乐中置)、腾骧左卫、腾骧右卫、武骧左卫、武骧右卫(以上4卫,宣德八年置)。其中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常以勋戚都督领之,恩荫寄禄无常员。凡朝会,巡幸,则具卤簿仪仗,率领大汉将军(共1,507员)等侍从扈行。宿卫则分番入直。锦衣卫名为宿卫扈从,实则假侦事之权,以欺压平民及一般官员,最为专横跋扈,特异于其他各卫。

  留守5卫:旧为都镇抚司,总领禁卫,先属于中书省,后改隶大都督府,设都镇抚(从四品),副镇抚(从五品),知事(从八品)。旋即改称宿卫镇抚司,设宿卫镇抚,宿卫知事。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改留守卫指挥使司,专领军马守御各城门,及巡警皇城与城垣造作之事。后升为留守都卫,统辖天策、豹韬、飞熊、鹰扬、江阴、广洋、横海、龙江、水军左、右10卫。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复为留守卫,与天策等8卫,俱为亲军指挥使司(惟水军左右卫为指挥使司)并隶大都督府。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改为留守中卫,增置留守左、右、前、后4卫,仍为亲军。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始分隶五都督府。

  南京另有一套军职:

  南京设守备1人,协同守备1人,参赞机务1人。守备,以公、侯、伯充任,兼领中军都督府事。协同守备,以侯、伯、都督充之,领五府事。参赞机务,以南京兵部尚书领之,其治所在中府,掌南都一切留守、防护之事。

  南京五都督府为: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不全设。其掌印、佥书,皆以勋爵及三等都督充任。分掌南京卫所,以达于南京兵部。

  南京卫指挥使司,王府护卫指挥使司:设官皆如北京卫司。

  明代的兵役卫所制,是典型的军户制。明代户籍分为军户、工户和农户三类,工户为手工业者归工部管理,农户为农人归户部管理,而军户则为世袭军人世家归兵部管辖。

  明朝的地方军职

  都指挥使司为明代地区军事总机构,长官有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其属有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断事司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吏目各1人。司狱司司狱(从九品),仓库、草场、大使、副使各一人。行都指挥使司,设官与都指挥使司同。长官之中有一人统司事,称掌印,简称都司,位次在布、按两司之上。《明史?职官志五》说:“都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而听于兵部。”

  卫指挥使司设官与京卫同。外卫皆统于都司及行都司。卫以下为千户所,千户所又辖百户所。千户所有正千户1人(正五品),副千户2人(从五品),镇抚2人(从六品)。其属吏目1人。千户所辖百户所10个,共有百户10人(正六品),总旗20人,小旗100人。刑狱则归镇抚掌管。凡卫所皆隶于都司,而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自卫所以下,其官兵多世袭,这是明代特殊制度之一。

  都督府的都督名称后来变为空头的官阶,而统兵之官则须别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等名目。《明史?职官志五》:“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为守备,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倭等名。凡总兵、副总兵一职均须有公、侯、伯、都督爵衔者充任。其总兵挂印称将军者,云南曰征南将军,大同曰征西将军,湖广曰平蛮将军,两广曰征蛮将军……其在蓟镇、贵州、湖广、四川及?运淮安者,不得称将军挂印。宣德间,又设山西、陕西二总兵。嘉靖间,分设广东、广西、贵州、湖广二总兵为四,改设福建、保定副总兵为总兵,又添设浙江总兵。万历间,又在临洮、山海增设总兵。至明代末年,总兵官增置繁多,不可胜记。总兵在明代本为无品级之差委,至清代则为正二品的正规武职。

  此外,还有军民府、土州、土县,其官员设置,与府、州、县制相同。

  三才阵

  中国明代军队采用的一种小而疏散的前后重叠的战斗队形。

  以天、地、人“三才”冠名。三才阵既能发扬火力,又能减少损害,是在火器用于战场后,密集的方阵已不能适应战场需要的情况下产生的。该阵由百多人组成,其阵形由前到后依次为游骑(警戒分队)、战锋队(火器队)、跳荡队(突击队)和驻队(第二梯队或预备队)。与敌交战时,先由游骑与敌保持接触,迟滞敌行动和防敌突然袭击,以掩护主力展开和完成攻击准备;而后战锋队以火力杀伤敌人;跳荡队利用火力成果,向敌发起冲锋,与敌进行肉搏和白刃格斗;驻队视情况从正面增强突击力量或从敌侧背实施迂回包围,夹击敌人。戚继光创立的鸳鸯阵演化的两种阵形也称为三才阵和小三才阵。

  坤舆万国全图

  本图采用椭圆形等作积投影,绘有当时已知的五大洲:亚洲、非洲、欧洲、美洲、南极洲,以黄、红、白三色突出表示了五大洲的疆域及名称。还表示了山形、河流、海洋等地理要素及有关天文地理方面的小插图作为大图的补充。此外,海洋及南极大陆绘有船和鲸、鲨、大象、驼鸟等陆、海生动物。原图系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于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在中国绘制的,此图为彩色摹绘本。当时由于西方绘图法的传入,促使中国测绘科学进入了新的阶段。192×346cm彩色摹绘本,现藏于南京博物馆.

  郑和原姓马,小字三宝,云南昆明州(今晋宁)人,回族,世奉伊斯兰教。十二岁入燕王朱棣藩邸,为宦者。朱棣称帝后,升为内官监太监,赐姓郑。世称“三保(三宝)太监”。郑和有才能,又是伊斯兰教徒,时南洋诸国多奉伊斯兰教,因之成祖欲遣人前往,郑和便入选。明代以婆罗洲(今加里曼丹)以东为东洋,以西为西洋。郑和所到之处大都在婆罗洲以西,所以称为郑和下西洋。

  明成祖命郑和下西洋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宣扬明朝的国威,扩大明朝在海外的政治影响,招致各国来朝来贡。其次,也是为了发展海外贸易,尤其是朝贡贸易,让各国以朝贡的形式来中国做买卖。或说郑和航行的目的在于追寻建文帝的踪迹。当然建文帝的下落不明,在明成祖不能没有疑问,使郑和兼有这样的动机也未可定,然而这决不是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编辑本段【思想】

  李贽以孔孟传统儒学的“异端”而自居,对封建的男尊女卑、假道学、社会腐败、贪官污吏,大加痛斥批判,主张“革故鼎新”,反对思想禁锢。

  在文学方面,李贽提出“童心说”,主张创作要“绝假还真”,抒发己见。李贽旗帜鲜明宣称自己的著作是“离经叛道之作”,表示:“我可杀不可去,头可断面身不可辱”,毫不畏缩。李贽在诗文写作风格方面,也主张“真心”,反对当时风行的“摹古”文风,他的这一倾向,对晚明文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李贽最痛恨维护封建礼教的假道学和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卫道士、伪君子。他指斥那些所谓的道学家们:名心太重,回护太多。“实多恶也,而专谈志仁无恶;实偏私所好也,而专谈泛爱博爱;实执定己见也,而专谈不可自是。”“及乎开口谈学,便说尔为自己,我为他人;尔为自私,我欲利他”,实际上都是“读书而求高第,居官而求尊显”,全是为自己打算,“无一厘为人谋者”(《焚书?答耿司寇》)。如此口是心非,言行不一的伪君子,反倒不如“市井小夫”与“力田作者”实实在在,干啥说啥(同上)。他还进一步指斥道学家们是一群道貌岸然的假道学,“阳为道学,阴为富贵,被服儒雅,行若狗彘”(《续焚书?三教归儒说》)。道学家满口仁义道德,实际上是借道学这块敲门砖,“以欺世获利”,为自己谋取高官利禄,他们“口谈道德而心存高官,志在巨富”(《焚书?又与焦弱候》)。李贽对程朱理学及卫道士们的揭露真可谓一针见血,句句中的。

  李贽对统治阶级所极力推崇的孔孟之学也大加鞭挞。在《焚书?赞刘谐》及《续焚书》的《圣教小引》、《题孔子像于芝佛院》等文中,他以戏谑嘲讽的笔调贬低孔子,这在尊孔子为至圣先师的古代,真是一种大胆的举动。他认为孔子并非圣人,“虽孔夫子亦庸众人类也”(《焚书?答周柳塘》)。孔子没什么了不起的,“耕稼陶渔之人即无不可取,则千圣万贤之善,独不可取乎?又何必专门学孔子而后为正脉也”(《焚书?答耿司寇》)。人人都是圣人,又何必一定要去学孔子呢?这就把孔子从至高无上的圣人地位上拉下来了。如果一定要将孔子奉为偶像,言行举动都学孔子,那就是“丑妇之贱态”(《焚书?何心隐论》)了。李贽否认儒家的正统地位,否定孔孟学说是“道冠古今”的“万世至论”,认为不能将其当作教条而随便套用。《六经》、《论语》、《孟子》“乃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焚书?童心说》)。李贽对孔子及孔孟之道的批判确已达到了“非圣无法”的地步,难怪统治阶级对他要恨之入骨了。

  对封建礼教压迫下的妇女,李贽给以深深的同情,他大声疾呼,为妇女鸣不平。在《焚书?答以女人学道为短见书》中,李贽批判了男子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的说法。他说:“不可止以妇人之见为见短也。故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又岂可乎?设使女人其身而男子其见,乐闻正论而知俗语之不足听,乐学出世而知浮世之不足恋,则恐当世男子视之,皆当羞愧流汗,不敢出声矣。”这是对传统封建礼教的尖锐挑战。

  对封建统治者残酷压榨鱼肉人民的暴行,李贽加以无情揭露。他借汉宣城郡守封邵化虎食民的神话传说,指斥当权的官吏是“冠裳而吃人”的虎狼,“昔日虎伏草,今日虎坐衙。大则吞人畜,小不遗鱼虾”(《焚书?封使君》)。在《焚书》中,他还借评点《水浒》,发泄对现实政治的强烈不满。

  如何拯黎民于水火,探求一条益国利民的道路呢?李贽将目光投向了封建统治阶级上层,希望“有一个半个怜才者”出现,使“大力大贤”的有才之士“得以效用,彼必杀身图报,不肯忘恩”(《焚书?寒灯小话》)。这说明李贽并非要推翻封建统治,而是要维护它,表明了他的政治思想没有超出地主阶级思想与时代的限制,也不可能违背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

  李贽哲学思想的形成经历了从唯物主义到主观唯心主义转化的过程。李贽主张宇宙的万物是由天地(最终是阴阳二气)所生,否定程朱理学理能生气、一能生二的客观唯心主义论断。李贽还认为,人们的道德、精神等现象存在于人们的物质生活中,“穿衣吃饭,即人伦物理”(《焚书?答邓石阳》),就是他提出的著名理论,这是带有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李贽信奉佛教和王阳明的心学,所以,他的整个哲学体系的中心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他认为“真心”、“童心”是最根本的概念,是万物的本源。自然界是“我妙明真心的一点物相”(《焚书?解经文》),没有“理”,没有物,世上一切物质和精神皆是只存在于“真心”之中。什么是“真心”呢?就是童心、初心,最初一念之本心,即不受外界影响的“我”的心。它们是主宰一切,产生诸相的本源,可称作“清净本源”,万事万物、山河大地就在一念之中,只是真心的显现物,是真心的因素和成分,如同水泡和大海中的海水的关系。这种观点,与陆王学派的“吾心便是宇宙,宇宙便是吾心”、禅宗的“万法尽在自心”是一脉相承的。李贽用主观唯心主义作为反对以客观唯心主义为基础的程朱理学的理论武器,势必削弱自身的战斗力。

  李贽的认识论是建立在主观唯心主义之上的先验论,主张渊源于佛性的“生知”说。《焚书?答周西岩》一文指出,“天下无一人不生知,无一物不生知,亦无一刻不生知。”“人人有生知,人人有佛性。”“人皆可以为圣”(《焚书?答耿司寇》)。李贽以“生知”说反对神化孔子,从认识能力、认识来源的角度来否定认识正确与否要以孔子为标准的传统思想,具有解放思想的进步作用,但以“人人生知”反对“圣人生知”说,其认识论方面的局限和缺陷是不可忽视的。

  李贽的哲学思想中有不少朴素辩证法的思想。《续焚书?与陶石篑》中说:"善与恶对,犹阴与阳对,刚与柔对,男与女对,盖有两则有对。”他承认事物皆有两个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事物内部的矛盾对立和相互转化。受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影响,《焚书》中表现的政治思想为“世无定时,我无定术”(《晁错》),“不蹈故袭,不践往迹”(《与耿司寇告别》)等发展变化的思想。

  黄仁宇先生在著作《万历十五年》中,亦较为系统的阐述了李贽的思想。

  【基本政治思想】

  李贽在反对政治腐败和宋明理学的过程中,形成了他的政治思想,主要有:

  ①主张个性解放,思想自由。李贽终生为争取个性解放和思想自由而斗争。他蔑视传统权威,敢于批判权威。他自幼“便倔强难化,不信学,不信道,不信仙释”。他认为一个人应该有自己的政治见解和思想,不应盲目地随人俯仰。“士贵为己,务自适。如不自适而适人之道,虽伯夷叔齐同为淫僻。不知为己,惟务为人,虽尧舜同为尘垢?糠”(《焚书?续焚书?答周二鲁》)。他认为要获得个性解放和思想自由,就必须打破孔孟之道及其变种宋明理学的垄断地位,冲破封建经典所设置的各种思想禁区。李贽把斗争的矛头首先指向孔丘,认为孔丘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话并不都是千古不易之理,不能以他的是非为是非,每一个人都应该自为是非。为了打破孔丘提出的是非标准,李贽编写了《藏书》和《续藏书》,用自己的是非标准,重新评价了历史人物。

  ②提倡人类平等。李贽认为,按照万物一体的原理,社会上根本不存在高下贵贱的区别。老百姓并不卑下,自有其值得尊贵的地方;侯王贵族并不高贵,也有其卑贱的地方。他说:“致一之理,庶人非下侯王非高,在庶人可言贵,在侯王可言贱”(《李氏丛书?老子解下篇》)。

  ③反对封建礼教。李贽还对被封建统治者奉为金科玉律的儒家经典进行抨击,认为儒家经典的六经,如《论语》、《孟子》并不都是圣人之言,是经过后人吹捧拔高形成的,不能当作万年不变的真理。他反对歧视妇女,当有人说:“妇女见短,不堪学道”的时候,他驳斥说,人们的见识是由人们所处的环境决定的,并不是先天带来的。他指出:“夫妇人不出阃域,而男子则桑弧蓬矢以射四方,见有长短,不待言也。……故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人之见尽短,又岂可乎?”(《焚书?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他主张婚姻自由,热情歌颂卓文君和司马相如恋爱的故事。

  ④反对理学空谈,提倡功利主义。李贽揭露道学家的丑恶面目,指出他们都是伪君子,“名为山人,而心同商贾,口谈道德,而志在穿窬”(《焚书?续焚书?夏焦弱侯》),仁义道德不过是掩盖他们卑鄙龌龊的假面具,“本为富贵,而外矫词以为不愿,实欲托此以为荣身之梯,又兼采道德仁义之事以自盖”(同前)。他不同意道学家宣传的“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说法,认为人类的任何举动都有其谋利和计功的目的。董仲舒“正其义”、“明其道”的宣传,也是以功利为目的的。从功利的观点出发,李贽主张富国强兵。他批评理学家“高谈性命,清论玄微,把天下百姓痛痒置之不闻,反以说及理财为浊”的行为。他指出:“不言理财者,决不能平治天下”(《四书评?大学》)。针对儒家把文武分途,儒者不懂武事的现象,他强调武事重要,认为“知兵之将,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李氏丛书?孙子参同》)。他提倡耕战,认为“务农讲武,不可偏废”(《李卓吾批点皇明通记》),说“盖有所生,则必有以养此生者,食也。有此身,则必有以卫此身者,兵也”(《焚书?续焚书?兵食论》)。针对正统理学家的“存天理灭人欲”的命题,他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的主张,认为“理”,就在百姓的日常生活当中,对正统思想提出了挑战。

  ⑤“至道无为”的政治理想。针对明王朝的腐败政治,李贽提出了“至道无为、至治无声、至教无言”的政治理想。他认为人类社会之所以常常发生动乱,是统治者对社会生活干涉的结果。他理想的“至人之治”则是“因乎人者也”,顺乎自然,顺乎世俗民情,即“因其政不易其俗,顺其性不拂其能”,对人类的社会生活不干涉或少干涉。

  【进步的历史观】

  1.不以孔子是非为是非。李贽对《六经》、《论语》、《孟子》表示了极大的轻蔑,认为这些著作是当时懵懂弟子,迂阔门徒随笔记录,大半非圣人之言,即使是圣人之言,也知识因一时所发之药石,不能成为“万事之言论”。

  2.反对历史保守主义主张“与世推移”的历史发展观。“夫是非之争也,如岁时行,昼夜更迭,不相一也。昨日是而今日非也,而可遽以定本行商法哉?”提出“于世推移,其道必尔”的主张。认为春秋替三代,战国代春秋都是一种正常的历史发展现象。

  3.民本思想。虽然孟子早就提出“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的主张,当在历代统治者中,实际均为成为一种政治实践。而李贽大胆提出“天之立君,本以为民”的主张,表现出对专制皇权的不满,成为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民本思想的先导

  下西洋的经过

  郑和奉命出使西洋,从永乐三年(1405年)至宣德八年(1433年),凡七次。第一次在永乐三年(1405年)冬至永乐五年(1407年)九月,第二次在永乐五年冬至永乐七年(1409年)夏末,第三次在永乐七年九月至永乐九年(1411年)六月,第四次在永乐十一年(1413年)冬至永乐十三年(1415年)七月,第五次在永乐十五年(1417年)冬至永乐十七年(1419年)七月,第六次在永乐十九年(1421年)春至永乐二十年(1442年)八月,第七次在宣德六年(1431年)十二月至宣德八年(1433年)七月。

  郑和船队所到的主要地方有:渤泥(今加里曼丹)、满剌加(今马来半岛南端马六甲)、彭亨(在今马来半岛)、苏门答腊、旧港(今苏门答腊岛巨港)、三佛齐(今巨港一带)、爪哇、苏禄(今菲律宾苏禄群岛)、占城(今越南中部),真腊(今柬埔寨)、暹罗(今泰国)、榜葛刺(今孟加拉)、古里(今印度西海岸科泽科德)、小葛兰(今印度西海岸)、锡兰山(今斯里兰卡)、溜山(今马尔代夫群岛)、忽鲁谟斯(今霍尔木兹,属伊朗)、阿丹(今亚丁)、天方(今麦加)、木骨都束(今非洲东岸,索马里摩加迪沙),卜剌哇(今索马里的布腊瓦)、竹步(今索马里的朱巴河口一带)、麻林(今肯尼亚的马林迪)。总之,从1405到1433年,郑和率领船队七下西洋,前后二十余年,经历了亚非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最远处到达了红海的海口和非洲东岸,并且越过了赤道。

  下西洋的意义

  郑和下西洋是人类征服海洋的壮举,有着伟大的意义。

  第一,郑和下西洋在世界航海事业上,做出了巨大贡献。

  郑和下西洋发生在地理大发现之前,开始于1405年,这比哥伦布在1492年到美洲要早八十七年,比迪亚士在1487年发现好望角要早八十二年,比达?伽马在1498年到达印度卡里库特要早九十三年,比麦哲伦在1521年到达菲律宾要早一百一十六年。

  郑和船队最大的海船长44丈4尺,宽18丈,立九桅,挂十二帆,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木帆船。短宽型船体的设计,体现了先进的造船技术,行驶起来平稳安全。船队航行中兼用天文与水罗盘导航。

  郑和下西洋的规模是无与伦比的。如第一次下西洋时,有大型宝船六十二艘,官兵二万七千八百余人。第三次下西洋时,有大型宝船四十八艘,官兵二万七千余人。第四次下西洋时,有大型宝船六十三艘,官兵二万七千六百余人。第七次下西洋时,有宝船六十一艘,官兵二万七千五百余人。郑和的船队以宝船为主构成,此外,还有马船、粮船、坐船、战船等许多船只,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队。郑和的宝船大者长四十四丈四尺(合138米多,阔一十八丈(合56米)。这种宝船有九桅,张十二帆,“体势巍然,巨无与比,篷帆锚舵二三百人莫能举动。”①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只。而达?伽马去印度仅有四船、约一百六十人,哥伦布去美洲仅有三船、八十余人,麦哲伦去菲律宾仅有五船、二百六十余人,这和郑和的船队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郑和七下西洋的结果,打通了从中国到东非的航路,把亚、非的广大海域联成一气,这是地理大发现之前人类航海史上的伟大成就。

  第二,郑和下西洋的结果,扩大了中国同亚、非各国的和平交往,发展了中国同亚、非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

  郑和下西洋是和平进行的,没有征讨和杀伐,有之完全出于自卫。如旧港王陈祖义是华侨,经常劫掠过往船只,又谋劫郑和的船,郑和即擒陈祖义携归,陈祖义伏诛。又郑和至锡兰山,国王亚烈苦奈儿发兵前来劫船,郑和即生擒亚烈苦奈儿携至北京,明成祖又放其归国。郑和的船队在所到之处,首先向国王、头人等,宣读皇帝诏书,赏赐大量物品,然后即展开贸易活动,甚至派小船往偏僻去处贸易。如在古里,按当地习惯交易,货物议价以拍掌为定,以后价有贵贱,再不改悔。又在祖法儿(在阿拉伯半岛南岸),其国王遣头目遍谕国人,皆以乳香、苏合油之类来交换丝绸、瓷器等物。郑和的船队总是满载货物往返,主要以中国的手工业品换取各国的土特产品,载出的手工业品有丝绸、瓷器、铁器、铜线等等,载归的土特产品有奇货重宝及珍禽异兽等,如珍珠、珊瑚、宝石、香料、麒麟(长颈鹿)、狮子、驼鸟之类。因为所载都是珠宝财货,所以郑和的船被称为“宝船”。

  郑和开始下西洋后,亚、非各国多遣使来中国建交及进行贸易。如1415年(永乐十三年),东非麻林国遣使来献麒麟,一时轰动京师。麒麟被中国视为吉祥之物,永乐皇帝亲御奉天门受礼,文武大臣莫不称贺。1417年(永乐十五年),苏禄东王、西王和峒王三王各率人抵京,凡三百四十余人,受到永乐皇帝隆重接待。东王在归途中死于山东德州,永乐皇帝命为之建墓立碑。东王墓至今犹保存完好。1423年(永乐二十一年),忽鲁谟斯等十六国使者来京,凡一千二百人,一时使者盈满朝廷。自郑和下西洋后,中国人民到南洋去的日益增多,把中国进步的生产技术和手工业品带到南洋各地,对南洋的开发起了巨大作用。

  第三,郑和下西洋开拓了中国人的眼界。

  随从郑和航行的马欢著有《瀛涯胜览》,费信著有《星槎胜览》,巩珍著有《西洋番国志》,记载了所经各国的情况,丰富了中国人的海外地理知识。又郑和下西洋时绘有航海图,原名《自宝船厂开船从龙江关出水直抵外国诸番图》(见明茅之仪《武备志》卷240),一般简称为《郑和航海图》。此图蜚声中外,其中虽有一些错误,但至今仍有重要价值。

  17世纪欧洲服装,主要是英国的男士绅士的服装,还有那是时代有一种戴一只眼的眼镜,和那个时代的圆框眼镜。这些服装的具体名称,眼镜的名称。男士的。要有具体的图片。没图片不给分,图片对不上号不给分。

  拜占庭艺术风格与服饰

  由于罗马帝国的东迁,使得有机会出现融合东西方艺术形式的拜占庭艺术。在艺术的成就上,此时所强调的是镶贴艺术,追求缤纷多变的装饰性。

  同样,这种特色也反映在服装上。例如:在男女宫廷服的大斗篷、帽饰以及鞋饰上都出现了镶贴、光彩夺目的珠宝和充斥着华丽图案的刺绣。这些情形有别于同时期在欧洲地区的服饰,营造出一种既融合东西方又充满华丽感的服饰装扮。

  国际哥特艺术风格与服饰

  "哥特式"原本是指源自20世纪的一种建筑风格,很快这种风格便影响到整个欧洲,而且反映在绘画、雕刻、装饰艺术上,形成一种被誉为国际哥特风格的艺术形态。

  这种风格主要的表现是建筑上的"锐角三角形",同时也深深的影响了当时的服饰审美及服饰创造。例如:在男女服饰的整体轮廓上,在衣服的袖子上,以及鞋子的造型上、帽子的款式上,等等,都充分呈现出锐角三角形的形态。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