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规定:如有勾三搭四,乡党不容,违者处以酷刑,捆入猪笼投河浸死。形成这一习俗的原因是:一来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家庭权柄操持在丈夫和翁姑的手里。女子若嫁进穷家,养儿育女,挨饥受穷,精神和肉体都会遭受折磨;若嫁到富家,又担忧丈夫见异思迁,弃妻宠妾。
因而不少农村女子,为了摆脱夫权的束缚和虐待,宁愿牺牲青春,矢志不嫁。二来当时蚕丝业比较发达,需雇用大批育蚕、缫丝的女工,这为寻找出路过独身生活的女子创设了自食其力的经济条件。
据《顺德县志》记载:当时,顺德蚕丝业发达,许多女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她们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后,在婆家受气,地位低微,因此不甘受此束缚,情愿终身不嫁,于是产生了自梳女。珠江三角洲其它地区的自梳女情况与顺德相仿。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