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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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

  监於武人拥兵自重,采重文轻武政策,为加强人民重文之心,大力提倡科举,使科举制更趋完善。

  宋代科举的方式和演变

  名称施行期性质演变

  制举:整个宋代,但有三次废止。因国家需要某种人,由天子随时招考,不常设,也无一定的章程。因优秀之士不肖考之,故应者往往应对时不合上意,甚至贻留笑柄,故这科在宋被废三次之多。

  学选:北宋哲宗元符二年至徽宗宣和二年(行了二十二年)新党当国,务使人才悉由学校出身,专由三舍法升贡。新法失败後,三舍法不行,学选不行。

  贡举:实行时间最久即一般性例行科举,由地方选送,送诸朝廷。

  1.宋初原仿唐制,其科目亦有多科,其中以明经和进士最盛。

  2.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罢诸科,独留进士一科。

  3.徽宗时,蔡京曾一度完全停办科举,取士全由学校出身,但失败。

  贡举制

  科目内容:

  1.初设进士、九经、三史、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

  2.考试分四场进行:诗赋第一,论第二,策第三.帖经第四。

  3.庆历时,欧阳修请先试策,再试以论,再试诗赋,则中选者纵使诗赋不一,亦不致有乖诞之人,范仲淹亦请先试策论,後考诗赋,使士子留心治乱之道,而考经问大义,不专以记诵为尚,卒罢帖墨义。

  4.王安石时行新政,改革科举,首先罢诸科,独留进士一科,又主张罢诗赋、帖经、墨义,而颁王安石所着的<<三经新义>>以为考试取士的标准。至此.唐中叶以来重声律尚诗赋积弊改革。

  5.後司马光执政,虽废新法,但旧法不能完全恢复,乃采取折衷之法,分进士为诗赋和经义两科,南宋以後,即成定制。

  考生资格:

  1.宋提倡科举,奖平民,仰压贵族,故考生没有资格规定。

  2.只要不是大逆之人,没有疾病,便可应考,但不考不悌,商人,僧道归俗之人,皆不得应试。

  考试程序:

  1.最初常贡每年一次。仁宗时,改为每两年一次。神宗时,改为三年一次,自此成为永制。

  2.秋试(州府试):由诸州判官主试进士科,录事参军试诸科。合格者称为贡士,由各州府送上京师参加礼部大考,谓之「发解」。考试在秋季举行。

  3.省试(礼部试):由礼部考选诸路的贡士,贡士在冬季向礼部报到,次年春季举行考试。考试合格者称及第,如进士科合格称进士及第。

  4.殿试;太祖开宝年间,落第举人常投欣考试不公,於是由天子派大员在殿廷覆试,或由天子亲自主持,作最後决定,评定进士之等级(五等)。

  待遇:

  1.经州县考选後,保送到中央的谓贡士或举人。

  2.经礼部考试及格後称进士。

  3.宋代取士名额比唐多,唐代每年进士科及格者约五十人以下。宋太祖时,加到九十六人,太宗时,进士多至一百九十人,诸科更达二零七人,真宗时约六十六取一人。凡进士及第,即可卸常服,授以官职,不必王经吏部考试。

  4.宋代及第所授官位较之唐代者为高,优者授将作监,丞、大理评事,其余授通判诸州或知县等职。

  5.开宝六年,太祖赐及第者钱二十万,以张宴会。

  6.当时取才惟进士科最贵,名卿钜公,皆由此选,登上第者,不数年赫然富贵。计仁宗朝十三次科举中,每次及第三人,共三十九人,其後不至公卿者,仅只五人、科举荣利,己实际增高。

  优点:

  一.规则之严密;

  1.宋首创殿试,可减请托之舞弊,而以下之规则亦可防阅卷者作弊:

  A.覆试:隋唐科举无此制,武后的殿试贡士,是特别代考功郎行事,非覆试,此制始自太开宝八年。

  B.糊名:太宗淳化三年,殿试令糊名,真宗景德四年,令礼部糊名考校。

  C.誊录:糊名誊录,使主司莫为何方之人,不得有爱憎厚薄於其间。

  **效果:例:神宗时,苏轼赏识熊?,任考官时以为其所批阅之一卷为李?,但开榜後却为章持。

  2.加上宋代有连坐之法,而县令亦要审核士子行为品格,始得选往参加州试。故考官权贵,亦不敢舞弊。

  二.抑贵族子弟之?科:

  1.宋鼓励平民上进,反对贵族之垄断科举,力抑贵族子弟之?进。

  2.如高祖时陶毅之子陶邴擢上第,乃诏:「食禄之家,自?第者,礼部具析以闻,当令覆试。」

  3.太宗令考官亲戚别试,以防关节,是岁李?和蒙正之子皆及第,太宗以彼等家势,不宜与孤寒并进,皆罢之。

  4.端拱二年,有中书吏人应试及格者,太宗以其已有官职,禁吏人之应举。

  5.此後,贵族势家不得登第,遂成定制。

  三.改善唐代进士虚浮之风

  1.宋以策论取士,着重理解讲求微言大义,发挥心性,致使学术发达,较唐人拾汉人牙慧,墨守注疏为进步。

  2.宋以策论取士,使士人作风踏实,矫正二唐末五代以来道德沦亡、歪风颓风,至此,民风淳朴。

  缺点:

  一.名额滥增,造成冗员之出现:

  1.唐每年及第极盛之时,无过五十者,居常只一二十人。

  2.宋太祖时,亦仅及一二十人。

  3.後渐增多,太宗即位初,覆试中居进士一百九十人,诸科二百七十人,自後,每年取士,皆有数百。

  4.真宗亲试举人,临轩三日无倦,色得进士四百九十人,诸色四百三十余人。

  5.又当时以应举为平民士子之唯一出路,故一举不第,明年再试。其屡试不第者,遇皇帝亲第策士时,别籍其名以奏,许附试,故曰:「特奏名」,又数次落第者,又有恩例。太宗曾诏十举以上至十五举进士诸科一百竹十余人并赐出身。

  二.束缚思想

  1.王安石秉政时,曾进行改革,虽以经取士,变声律为议论,有裨於学术治道。

  2.惟王安石以「壹道德」为前提,颁其私家着释之三经新义於学官(周礼欣义出王安石手,诗书新义则出其子王?及吕惠卿手),以个人之章句,立天下之轨范,士宗一义,经无异说,束缚思想自由。

  三.不能配合教育

  1.宋的科举对士大夫不能有教育及指导的能力,民间之学甚盛,但官学则甚弱,学校由政府主持,往往利不胜害。加上士人科举合格後即授予官职,失却了唐切实历练之过程,因此,科举出身的官员,均无所作为。

  2.宋代之考试制度不能配合教育制度,於是宋代政治便苟且,卒至亡国。

  宋代科举(与唐比较)的特色:

  一.严其考试,规则严格以防作弊。

  二.广其名额,每科取士动辄数百,为历代所罕见。

  三.首创殿试之制。

  四.停罢帖义。注重策论,

  五.特奏名及赐出身之恩例。

  六.曾以学校制取代科举,但不成功:神宗时王安石行新政,诏以「三舍法」取士,罢州郡科举法(由外舍-->内舍-->上舍)。上舍每年春秋各行考试一次,分为三等。上等命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又徽宗时下诏:「天下科场取士,悉用学校升贡。州郡发解,及试礼部法,并罢。」後宣和元年,复科?,罢三舍法,惟太学用之。

  七.宋代对科举的贡献在於公允慎密方法的创立。唐代的贡献在於创立考试自由独立之风。

  宋代科举制的影响:

  1.确立考试制度为一社会阶梯

  考试制度由於统治者的鼓励,参加考试的人数也日益众多,加以宋代印刷术普及,书籍成本减低,流传日广,所以受教育的人日多,能参加考试的人也随而大量增加,更使考试制度成为唯一一项可以由平民晋身统治阶层的重要的社会制度。

  2.完全开放仕途

  宋之科举有抑制贵族奖励平民的美意,由是教化因之普及,高官美爵也多被寒素子弟所获得,平民子弟亦可致身通显,再者,宋以後其他入仕途径塞滞,世家大族舍科举别无他途,故此,仕途至此完全开放。

  3.严防作弊为後世所采用

  宋代考试制度远比唐代为严格,从此考试制度逐步严格化,考试更趋公平,其防止考试舞弊的各种方法,均为历代甚至现代所仿效。

  4.政治苟且,成亡国之因

  宋代官员出身多是白衣书生,怀牒自进,既无门第训之染,且对传统政治亦无一定认识,故从政以後,对实际政不免生疏,加上取士只求经义,一但及第,便可为官,不论才干人品,故使宋代少出贤才,而政治苟且,造成亡国。

  5.造成党争

  北宋如唐一样,仕子常赖通关节,藉座主门生之关系以结党派,广立势力,北宋之新旧党争中,王安石、司马光亦借考试之名,以行其学说,扩其势力,致互不相容,又成朋党之局面,而使人才凋谢。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