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凉的原野之上只站着一个人,那是一个男子,一个能让人感到心惊胆战的可怕男子——他拥有野兽一般的眼眸,转目之间,眼神中隐隐闪现着凶光,让人见之不禁心中发寒;他拥有野兽一般的狂性,转瞬间,一群高大威猛的被人视作凶神恶煞的让人闻之色变的残忍的鲜卑强盗们就被他赤手空拳地尽数杀光,那身手快得如闪电一般,一招掠过,让人根本就没看出他是如何出的手,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已经出手了,因为他的对手都死了;他的面目如鬼魅,肮脏的发丝胡乱地垂下,遮住了他的脸面,却无论如何都无法遮住那一双可以置人于死地的眼眸,而他整个人站在那里就如一个死神一般,让人畏而远之;他的心如金石一般冰冷,挥手之间,一条条生灵就在他的指尖翻转中悄然消失……
此刻,他俯身看了看他自始至终都在保护着的那个女孩,露出一丝微笑,喃喃道:“好漂亮的人儿——”然后,他眼睛一闭,摇晃着倒在地上。
“杀——杀——杀——”
深沉之夜,蓦然传来一阵让人心惊胆战的嘶号之声,这声音犹如远古兽吼,惊得身边的佳人醒转过来,将那仍然在梦魇中嘶喊惊惧之人紧紧拥抱住,连连安慰他:“没事了,没事了,贼人都被你杀死了!”此刻,一股异样的感觉使得惊惧之人获得一丝的慰藉,嘶喊之人方才停下嘶号之声,慢慢平静下来,静静地偎依在她的怀里。而她,如此抱着一个刚刚见面几个时辰的男孩,此刻也不觉得有甚不对,此刻的他更像是一个受惊的孩子,需要有人安慰,更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
也许他从来都没有杀过那么多人女孩如此想着,回忆起今日那既惊险又可怕的战场,心想,他倒是天生神力,只是胆子未免也太小了点吧——她自认为见到这么多的死尸是没有害怕过的——怕是在此之前他从未杀过人吧,故而今日杀了这么多人引得他精神失常。
一夜静静地过去,凉风没能惊醒相互拥抱着的两人,黑魆魆的原野也渐渐地变得美丽起来。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林蒙缓缓地睁开了双眼,入目便是刺目的明媚阳光,他的心里不觉赞叹道:“阳光,真好!”不知为何,他对阳光越发地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好感。
当他感觉身体异常温暖之时,方才发现自己竟然拥抱着一个女孩儿,不过他却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虽然从他现在的年岁上来看比那女孩儿大不了多少,但是其实这女孩儿要做他女儿才能说得过去,只是阴差阳错之下,他们此刻正以同龄人处之。
她仍然沉睡着,他看到这漂亮的脸蛋,蓦然想起昨日之战,那一战犹如一个梦魇,死死缠绕着他,虽然他看过无数次杀人场面,但是真正由他亲手杀的人,却没有一个,昨日也就是他第一次杀人,原本以为杀人不会让他有什么心理负担的,但是成群的人在他的脚下纷纷倒下之时,他方才发现自己已经疯狂,精神业已到了无法掌控的地步,如果非要形容那时候的他,也只能以武侠小说中的一个词语来形容他——入魔!是的,他那个时候是真的入魔了,他能够看到眼前的一切事物,不过他的脑中则是仿佛被什么东西控制着一般,他只能不断地杀人。
原本以为经过一回死生,自己已经看透了生死,但是没想到事到临头,他还是如此害怕。
林蒙原本只是一个大学教授,才华横溢,长得也不赖,颇受大学里女教师和女学生的青睐,可惜的是,天妒英才——至少他自己就是这么认为的——就在一次出游活动中,他与两个女生去购物,却在偏僻处遭遇流氓,虽然林蒙练过武,在大学时候也加入过跆拳道社团,但是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对方各个兵器在身,林蒙一招之失,踩在泥水之中,身体一倾,滑向对方刀尖,直入心房,就这样一失足成千古恨,世界离他远去,生命渐渐消逝……在死去的过程之中,他觉得这个世界相当缓慢,流氓那愕然的脸,女学生仍然在挣扎的场景,纷纷在他眼中定格,他心里想道:怎会这样,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定然不会这样了!然后他想起了很多人,一副副容颜在他眼前闪过,一声温馨之语不断地回响,他这才发现他错过了太多太多,最后定格在两个苍老的人身上,这是他的父母——他就这样闭上双眼,静静地去了!
然而,世事真的难以预料,因为在许久的黑暗之后,林蒙又一次看到了太阳,那地方,可以用“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来形容,也可以让人想到“蓝蓝的天空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不错,他重生之时见到的第一眼是草原,但是身边没有他的亲人,他只是一个人躺在那里,许久他才弄明白——他真的获得了重生,而且是彻底的重生,因为他发现他成了一个婴孩,孤零零地躺在草原上。然后发生的事情更具有传奇色彩,因为狼来了。前世,他见过狼,那是在荧幕上,可是这回他是真真切切地在现实中见到了,狼群围着他,他心里暗暗叫苦,难道这刚获得的新生便又要如此失去了么?然而事情并非那么简单,狼并没有吃他,相反的,一匹母狼将他叼走,以自己的乳液哺育着他,让他长大。林蒙的这一世的开头岁月便是与狼群共同渡过,因此也让他具有了许多狼的特征,比如说狼的警惕性,狼的狡猾,狼的凶狠——只是,他依然知道自己尚是一个人,永远不能够像狼一般去残杀自己的同类,虽然他不能够阻止狼群猎杀人类,但是他自己不会去杀人,所以与狼在一起的日子,他虽然常常看到有人死于狼口,但是他自己却从来都没有杀一个人。随着他的渐渐长大,他的优势也渐渐显现出来,他长得比狼粗壮,比狼更有力气,比狼更狡猾,比狼更加会搏斗,因此才几岁的他就显得很是高大威猛,并且能与狼搏斗。当他十二岁之时,他回到他来到这里第一眼看到的地方,发现原来这里是一个战场,在这个战场上寻找了一年多,终于搞清楚,当年是一群鲜卑兵卒南下掠夺,然后到了这里,遇上官兵,大战一场,死了很多人。他猜想他可能是那些被鲜卑人俘虏过去的那些汉人中的一人所生吧,或许他的母亲已经死在战场上,或许被鲜卑人带到了北方。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搜寻到一封信件才得知的,信件是以古文形式书写,大概意思就是说一个在洛阳的男子要他的家人一起搬到洛阳,然后交代他们,要他们在途中小心一些,因为这个时候鲜卑人和匈奴人经常南下。没想到这位写信的男子还真有乌鸦之才,事实不幸被他言中。
这封信给他最大的启示就是——他现在是在东汉末年!
他来到了东汉末年,他前世就喜欢历史,自然知道这个时候是中国开始大混乱的时期,如此说来,就算现在还不是乱世,恐怕也不会太平几年了。一想到他就要在这个乱世中渡过这一生,他不禁有些茫然不知所措,作为现代人,他不习惯这个等级鲜明的时代。而他这样一个人要在这样的一个时代存活下去,是需要有实力的,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实力,如果甘愿在人之下的话,自己的生命时刻悬于一线,有时候一句话就能结果了自己的性命。他叹息了一阵,最后想起曾经在网络上看的YY穿越小说,心想,如果由自己来左右历史,那么历史该如何走向?想到这里,他心情也有些激动,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英雄梦想的,林蒙前世去学武也是出于一个英雄梦,但是没想到的是他的英雄梦实现了,但是自己却无意间死在一个小流氓的手上,这是唯一不圆满的。只是,那不过是小小的英雄,如果说大英雄,那么他头脑中只有郭靖的一句话可以概括:“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在狼群中郁闷地待了几个月之后,他终究还是禁不住诱惑,决心出来闯荡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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