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穿越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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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前,有一段最为黑暗的时候,而营地旁边的那篇茂密的树林中更是有伸手不见五指的趋势,连篝火也奄奄一息,正是偷袭的最好时机。

  隐隐约约地,负责守夜的佣兵发现似乎有物体接近营地,真要上前确认的时候,突然周围的树林里冒出一片火光,紧接着,十几个点着的火把接连地从四面八方袭向帐篷和马车。

  “敌袭!”守夜的佣兵大喝起来,立刻惊醒了营地里面的其他人,佣兵们匆忙地从帐篷里跑了出来,紧握着武器扑向冲过来的敌人们。

  王朗已经醒了,但是他没有动,如果十个佣兵连这样的事情也要让自己出去,那么自己根本没有雇佣他们的必要。

  倒是黛利亚懒洋洋地挥了挥手,直接在七个帐篷和三辆马车上加持了高级防御魔法,免得这些易燃物被火把点着。

  普加敏和一个女弓箭手穿戴整齐地从女仆们的帐篷里走出来,立刻发现了正在和敌人们战斗的伙伴们,普加敏握着法杖,右手轻轻拿出几个像是贝壳一样的东西,用力一捏,贝壳便被她捏得粉碎,然后法杖上立刻出现了几道光华,迅速地被普加敏加持到伙伴们的身上,让他们的铠甲更坚固,武器更锋利,行动更加敏捷,然后召唤出了自己战宠,火精蛇。

  “叔叔,我们快出去吧,看看老爷那边有没有什么事。”布鲁克焦急地穿好了衣服,看着正慢悠悠地穿着衣服的管家叔叔。

  “是啊,管家大人,我们赶快出去吧,这群人来偷袭,肯定是有备而来,咱们的去看看老爷。”一个车夫颇为赞同地附和着。

  “老爷和夫人小姐用不找我们担心,老爷的魔武双修,用不找我们去添乱子,而且夫人小姐也是魔法师,我们便是去了也是给他们添乱,还是守在帐篷里最为保险,外面正在战斗,冒冒失失地冲出去很危险,如果受伤甚至死亡,一定会让老爷很不高兴的,那会拖慢行程。

  “说的也是,那我们还是呆在这里算了。”布鲁克想了一下,发现叔叔说的很有道理,只是很好奇外面的情况,忍不住把帐篷的帘子拨开了一些,好让自己能观察到外面的情形,刚一拨开帘子,立刻发现了罩在帐篷外面的一层天蓝色正散发着微光的透明魔法护罩,再看其他帐篷,也是这样的景象,再想了想刚才所罗说的话语,立刻明白是夫人为自己加持的防御魔法。

  此时外面的战斗也渐渐有了结果,佣兵们各个势力强悍,再加上有两个魔法师的帮助,(火精蛇算是一个魔法师,佣兵队伍里还有另一个)这群前来偷袭的敌人自然是抵挡不住,虽然对方人多势众,但是个体实力有些低下的他们仍然渐渐地退出了营地的范围。

  “大头哥,快出来吧,弟兄们抵挡不住了!”一个拿着火把的偷袭者一边往后退,一边大声求救。

  “妈的,你们这些废柴,还真要让老子亲自出手,回去家法处置!哈!”树林中突然传出了一声炸雷般的大喝,然后一个手中拿着古怪武器的大汉冲了出来。

  而此时的王朗,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疑惑,走出了帐蓬,废柴、家法这两个词语不是没有,可是这群人的对话模式似乎很想电视中的反派角色,让他有了一些兴趣。

  这个大汉的身高和米诺顿相仿,也是一个两米多高的小巨人,手中握着的武器去让王朗大跌眼镜,这玩意儿不是传奇中的命运之刃么?只见那把武器前半面有十五厘米那么宽,到后面的宽度却只有十厘米,长约一米半,刀背上带着一些倒刺,刀身明晃晃的十分抢眼,这是王朗所见到的除了自己横刀以外的第一把刀。

  “怎…怎么可能?”震惊的王朗猛然扑了上去,几乎是眨眼的工夫就来到了大汉跟前,周围的佣兵和前来偷袭的敌人只觉得眼前一花,便出现了一个人,而大汉却是直直地盯着王朗,右脚轻轻向后挪了半步,上身前倾,手中命运之刃微微偏了一下,眼中闪烁着跃跃欲试的神色。

  “停停停,你手中的刀是不是叫命运之刃?”王朗两眼放光地看着大汉手中的大刀,显得十分震惊。

  大汉诧异了一下,“咦?你怎么知道这把武器叫做刀,还知道它的名字叫做命运之刃?”

  “嘿嘿,我自然知道,这东西我可是非常熟悉了,你是什么人,为什么有着把刀?”

  见到王朗终于开始询问自己的身份,大汉立刻摆出了一个抢眼的造型,“我就是疾风飓盗……啊不,我就是洪兴社的双花红棍,山鸡是也!”大汉挑了挑眉毛,“怎么样,厉害不?”

  “山,山鸡?!”王朗这次可是真的傻眼了,洪兴社?山鸡?这两个名字居然出现在这里,真的很让他震撼,震撼指数完全可以比拟原子弹爆炸。

  “对,这可是我们龙头特意给我的名字,他说只有山鸡这个名字才配得上我双花红棍的称号。”大汉抹了抹后脑勺,满脸的得意和骄傲。

  “龙头……”王朗的脸庞有些扭曲了,“你们的二路元帅是不是陈浩南?”

  “嗯?”大汉十分搞笑地眨了眨眼,“兄弟你是哪条道上的,怎么知道我们二路元帅的名字?

  王朗终于可以确定了,这个疾风飓盗的首领绝对和自己一样,也是一个穿越众,只不过这人似乎十个古惑仔迷啊,居然整出来了一个洪兴社……

  十分灿烂地笑了笑,王朗笑眯眯地对着大汉说道:“我不仅知道你们二路元帅叫陈浩南,还知道你们的白纸扇是陈耀算,你们龙头现在在哪里,我要见他。”

  “你居然连这些也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大汉山鸡十分警惕地看着王朗,他们疾风飓盗私下里的称呼,可不是人人都知道的,偏偏这个笑咪咪的年轻人居然知道的这么清楚,这实在是不得不让他打起精神来。

  “我是哪里人?当然是你们龙头家乡的人咯!没见我头发是黑色的么?快带我去见他。”突如其来的一场偷袭,居然让王朗发现了一个穿越众,那个心情,可谓是七上八下,喜气洋洋,不知所措,快活无比……

  佣兵们算是奇怪了,这群偷袭者居然是疾风飓盗的人,更奇怪的是,雇主居然认识疾风飓盗,而且和疾风飓盗的首领是同乡!

  “嗯?等等!”王朗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你们疾风飓盗私下里自称洪兴社有多久了?”

  “有三百多年了吧!”山鸡摸着下巴,仔细地看着王朗的头发,果然,他的头发还真的是黑色。

  王朗心中一动,想到了一个可能,“你是第几任山鸡?”

  “你连这个都知道!”大汉惊讶无比,“我是第七任了。”

  “果然,他已经老死了。”王朗心里暗自叹息了一声,原以为可以去见见那个和自己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哪想到,对方却早已化作一堆枯骨,情绪低迷之下,忍不住说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也罢也罢,便不去管这些了吧!”

  摇了摇头,王朗转身向帐篷走去,留下了一堆感到莫名其妙的人。

  “那个,山鸡哥,还打不打了?”最早呼喊山鸡的那个拿着火把的洪兴社成员凑到山鸡旁边,低声问道:“咱们还要不要抢了?”

  山鸡皱了皱眉,眯着眼死死地盯着王朗的背影,知道他进入帐篷,“走吧,不打了,妈的,下一波过路费加倍!”低声咒骂着,山鸡转身便走,那个人,他不是对手,而且对方的十个佣兵都是白银高手,打起来,自己手下只怕要折损很多,虽然他有自信打不过也能走,但是手下就要全军覆没了。

  既然头目发话,盗匪们也飞快地离开了营地,消失在了树林之中,这群人很不好惹,他们可是亲自尝过苦头的,现在山鸡哥说可以走,不用打了,他们当然高兴,方才开战了不到十分钟,自己这群人就几乎个个带伤,还有几个被对方的那个两米多高的莽汉打死,若不是他们平日里天天被红棍们操练,只怕损失会是现在这个数字的好几倍。

  疾风飓盗的人离开,佣兵们也乐得再去战斗,几个刚才在混战中不小心受伤的也赶快包扎了自己的伤口。

  “怎么,你认识他们的首领?”方一回到帐篷里面,王朗边听到了黛利亚的询问。

  “嗯,可惜他们的首领已经死了好几百年了,我的同族。”

  “同族?他们的首领是你的族人?你为什么这么确定?”

  “因为,洪兴社在我们的家乡很有名呢,而大陆上,除了我家乡的人,是没有人知道洪兴社这个名字的。”

  “巴尔,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种族的人呢!告诉我吧,好不好?”

  “你是我的妻子,我当然会带你回我的家乡的,可是,我回不去啊!”

  黛利亚直接过滤了妻子两个字,很是不解地问道:“为什么回不去?”

  “对啊,爸爸,为什么回不去呢?”海伦也睁开了大大的眼睛,颇为好奇。

  “因为,我的力量不够,所以回不去。”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