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解释一下,何谓“捡”。温哥华的天气和西雅图是一样阴仄多雨的,所以懒散的人们到处一坐就捧杯腾热气的咖啡,即使在夏日,热饮也不是件痛苦的事,我常看到牙膏的广告,卖点就是可以祛掉牙齿上的咖啡色素,可见这里喝杯咖啡如同喝自来水一样,到处都是。尽管如此,哪一家咖啡店里也不会空着,视线最好的位置永远都是满的,而且千万不能以为坐在那里看着远处发呆的人一时三刻就会离开,所以每次,我们也只能捡个座位。我其实痛恨北美人这种喝法,到处举着一个巨大的杯子,像从前啤酒节上的海报似的,每次都喝得我大脑皮层兴奋到半夜。可是坐在那里,眼神随便落在前方不远的地方,时间就像在这咖啡醇厚香气里凝固了。
原以为,提拉米苏这么著名,看来著名也不等于普及。即使是星巴克,也就是纸杯蛋糕、巧克力条之类的,布朗尼就算技术含量高的了。我了解,对北美的厨师不能要求太高,手工现作就是全垒打。不过,话说回来,我真没觉着星巴克怎么好,除了价格略贵一点,无线上网都不是免费的。这回去的这个不错,店面敞亮,尽管兼卖些快餐,但是绝没有菜香环绕在咖啡上空。运气好,还坐到了沙发。咖啡店里的沙发能空着,也真是可遇不可求。实在是惬意啊,这感觉来自于一块半的咖啡,三块钱的话,咖啡都连带布朗尼了。我想起,那个柳下惠,除了传世的坐怀不乱,还有句名言:尔为尔,我为我,我还想起,当年在上海的新天地,两杯饮料120大元,心疼的恨不得把咖啡杯子揣走。门外有个妈妈,推着婴儿车已经走了好多圈了,看样子车里的孩子差不多快睡着了,一只手推车,一只手喝咖啡,不得不承认白人就是比较强壮。我还没敢把末末带来陪我一起,我想她会不耐烦的。但是每次都能遇上有妈妈带着孩子一起小坐,小孩子哭起来也是常事,大家都很坦然。即使这样,一想到末末的音量,我想还是算了吧。
我和我的老头,各自埋头忙活,都在想象自己的努力正在换来未来的家的一块地板,或者游泳池。想起来,就意气风发,真是革命者永远年轻。那天,我看到一个英国幽默,就套用它提问,
“假如在我和韭菜馅饺子之间作选择,而又发生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你会选哪一个?”
“这太难了!”老公如是说。我只听说过同时掉进河里的老婆和妈很难作选择,原来有老婆的选择都没有答案。
这间咖啡店也是个狠角色,有无线上网,但是没有电源,有好喝的大杯咖啡,但是没有厕所。算他狠,这回不能喝到饥肠辘辘,就得赶紧回家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