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明军来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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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轮到温珏仰天大笑了,声音甜得让人透不过气来。她用妩媚的眼神看着程奎安,道:“你们男人呀,没有一个好东西,都是贪腥的猫,要是不给你们酒吃,你们真得肯听话吗?”

  温珏胸前的小衣不知何时松开了,丰满的双乳在薄薄的衣服下忽隐忽现,把程奎安的眼睛都看很直了,心头欲火直冒,嘴里口水直流,眼睛闪着兽光,突然突破了一切理智,向温珏扑了过去。

  温珏把身子一拧,伸出一只美玉般的脚,踏在向她扑来的程奎安的胸口上,阻住了他的扑势。程奎安胸前厚厚的胸毛,刺得温珏脚底说不出的舒服,混身不禁起了一阵颤栗。眼神妩媚之极,用甜腻的声音对程奎安,道:“我总得了解了解你,你这像熊一样结实的家伙,嘿嘿!”

  程奎安的眼睛已经红了,抓起温珏奇美无比的脚狠狠地亲着,温珏一边笑一边呻吟着。欲望无法阻挡,程奎安如同熊一般的身体压了上去,温珏发出一声快乐之极的叫声……

  不知过了多久,山洞里无尽的热浪平息了,程奎安平躺在地上,温珏温顺地趴在他的胸前,像只可爱的小猫,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听程奎安讲他的过去。

  “我们家很穷,是穷人,勉强活着。我听过很多成功人士和不成功人士讲到自己的事时,第一句都是这一句,‘为什么呢?’表明自己不是富人,不是什么都不必操心,好日子好生活是现成的,自己的成绩或者说活着很不容易?还是强调自己的底子很差,起点很低,以便突显自己的并不太大的成绩,变向吹?

  “这些我都有点,但是这并不是我,我是为了告诉别人,我为什么那么想得到一些东西,而且对同一类的东西会不厌其烦地想反复得到,也就是我为什么贪婪。”

  温珏枕着他的肩头,用玉管般的两根手指玩弄着程奎安胸前的黑毛,表情可爱,小声道:“你能知道自己贪婪,那你可就不简单喽!”

  程奎安哈哈大笑,续道:“我不知道人一出生是不是都是坏的,反正我不是一出生就是坏的。十五岁以前,我都是本本份份,规规矩矩,听话勤快,挨了打不敢还手还要哭的。”

  温珏看着他胸前的毛,眼神天真地问道:“那你是怎么开始变坏的?”

  程奎安道:“因为老老实实地做人,可是什么也没得到!

  “反到是那些为非作歹的人吃香喝辣,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过着神仙般的日子。

  “我一开始很生气,但是想了好久才想明白,生气也得干看着,做个没用的好人就得干看着。”

  温珏把头抬起一点,温柔而可人地看着程奎安的眼睛,道:“那你想没想过走正道出人头地呀?”

  程奎安长叹一声,望着洞顶,道:“偶尔吃回肉喝回酒,躺在被窝里做美梦的时候也梦到过,什么金榜提名,做生意发财什么的,每次梦醒时分,都会觉得混身发冷,彻底绝望。

  “傻子也想得明白,我哪里有钱读书,哪里钱做生意吗?

  “永远没人给,赚得那点钱只够勉强糊口的,存不下一个,换个力气活也是一样,倒是想天下掉下一堆金子或是地里冒出钱来着,可是连那时的我都知道那不过是痴人说梦。

  “终于有一天,我再也忍不了,偷了别人家的几个馒头,跑到一个离家很远的地方,一个离家几百里的镇子,决心拿自己的小命赌一把,要么吃香的喝辣的,活得像个人样,要么就死得远远的,死在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倒也痛快!”

  说到这里,这个杀人无数的江湖人眼睛湿润了,道:“我死也不愿像别得穷人那样,认命,老老实实地过一辈子苦日子。凭什么一个人要过苦日子,凭什么?”

  程奎安的眼中流出眼泪来,温珏看着似乎心疼了,眼睛也湿润了,拿起自己带着体香的内衣替程奎安擦泪。

  程奎安握住她的手,感觉很安慰。有个漂亮女人肯听你说真心话,在谁都是件快乐的事。

  他用另一只手擦了两下自己的眼睛,哈哈笑了两声,续道:

  “我一开头是个笨贼,偷不着别人身上的钱,晚上撬不开人家的门,饿得头晕眼花,抢了一次劫,结果被人家打得够呛,要不是我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险些就被人扭送官府了。真没想到,坏人也不是想当就当的!”

  温珏也跟笑起来,声音甜美动听。

  程奎安,道:

  “正在我走投无路,蹲在墙角等死的当儿,从我头上伸来一只很脏的手,递给我一只香喷喷的肉夹馍,一只很大很厚滴着香汁的肉夹馍。我以为是自己饿晕了,可那肉夹馍又往前送了送,递到了我的嘴边。我抓过肉夹馍,饿狼吃羊般地吃了起来,弄得满手满嘴都是油。

  “我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夹馍,现在想想还流口水。”

  温珏眼睛出神,仿佛看见了程奎安吃得那个肉夹馍,也咽了一口口水。

  程奎安道:“吃完我才去看谁给的肉馍,原来是一个跟我年龄相仿,一身流气,穿一件满是污渍的绸上衣的男孩。

  “他正一脸坏笑,斜着眼打量我呢!

  “他是我的第一朋友,也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常想,要是他不给我那个肉夹馍或是我不肯吃那个肉夹馍,会怎样?我会变成好人吗?我不知道,但有一件事我想明白了,不吃那个馍,我就得死,好人坏人我都做不成。”

  这话让温珏感同身受,她虽然比程奎安心思灵、功夫高,但她一个人走不出这深山老林,在这里她也不知道怎么弄吃得,在这里她根本就活不下去,而况是还有一个时时都能下手杀她的人在身边。

  她眼中的含情脉脉没了,一下变得空空的,痴痴地重复,道:“是呀,要是死了,好人坏人都做不成了。再也吃不上肉夹馍了……”

  程奎安叹道:“是呀,而且我本来就是来做坏人的。

  “这个小流氓观察了我好几天,刚巧他的一个同伙被抓了,他一个干活很难,于是决定拉我入伙。

  “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他原想好好的诱惑我几天,好叫我死心塌地地坑蒙拐骗偷,可没想到我竟答应的那样快那样高兴,而且还不厌其烦地向他求教这行其中的各种诀窍,也高兴得够呛。

  “我们一搭档,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东西偷得多了,我们就又收了几个手下,生意火得很。

  “那时我还不会什么武功,就是手狠。有好几个跟我抢生意争地盘的无赖泼皮都被我打死了,我在那个镇上渐渐成了街头上人见人怕的人物,来投得人越来越多,我自然而然地成了这些人的头目。

  “我靠自己的努力活出个样来了。别管别人心里怎么想的,不少人见了我,都得点着头陪着笑,喊我一声程爷!”

  “我当时想,我成功了。

  “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我带了钱和好酒好肉,带上两个兄弟,大摇大摆地回了家。原想全家人都会很高兴的,可回家却碰了一鼻子灰。

  “我爸拿了我的钱,吃了我的肉,喝了我的酒,还是把我臭骂了一顿,说要是去当流氓,他三十年前就发了,说什么饿死也不去做贼之类的话。妈妈也长吁短叹,其他的兄弟姐妹也不敢做声。

  “我原本想,自己有了一点钱,可以开个肉店,不再回去了,毕竟我也知道,人们表面怕我,但却在背后骂我,我也不想做个老让人戳脊梁骨的人。

  “但一看他们那个样子,我心就凉了,我就知道他们这辈子都会看不起我,无论我为他们做了什么。我一气之下离开了家,以后往家里时不时地送些钱,但再也没有回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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