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在最后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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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总算完了,在最后,我想说,这文章本来只有前面八章,是我当一个小故事写的,只是有一天,一个编辑给我说,几万字的还叫小说啊?我突然就想把这个故事写成长篇,于是,就动笔了。前面的我并没有修改,有很多朋友给说,是不是写散文呢,我笑,说实话,写散文是亦可善长,也是亦可最爱写的,可是,人就是要不断尝试,记得有本书里说,散文是享受,写长篇才是做功课,我就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坚持,呵呵,就有了这个并不精彩的故事。

    两个月零十天,不算长也不算短,我写出了十九万字,虽然看的人很少,虽然收藏推荐几乎没有,但是我还是很欣慰,因为,我做到了,在一些亲们的支持下,我做到了把一书写完,并没有半途而废,我觉得,我很满足。

    看到过很多写手为收藏伤心急切,自己也有过那样的日子,突然觉得,原来写字,不仅仅是写字那么简单,这里边掺杂了太多的水和杂质,有一天,我静静的想,我写字为了什么,最后我明白了,只要写完,我就是成功,那么,那些不断变化的数字,就对我的意义小了很多,

    当然,不是说不在乎,特别是有人看了我的书,和我讨论书中人物的时候,我开心的要死,我觉得有人看到了自己的梦,而且走到梦里来,与我一起梦,对我,这就是幸福,在这里谢谢亲们了!鞠躬!

    写文,特别是这个文,是我小时候经常幻想的,本来还有很多东西,可不知道怎么的,它们就象一串珠子断了线,纷纷四散,跳跃到了一些梦的角落,不肯出来了,它们嚷嚷着,要有自己的小窝,我想这样更好,就顺水推舟,结文了!

    故事不够精彩,也不够跌宕,说实话,我自己也很不满意,因此,我特别要对那些仍旧看下去的亲说声:对不起,我会努力,努力在下一本里写得更好,不仅要自己满意,更要让大家喜欢!

    今天,看着这长达145页的文档,我无语了,我不知道亲们是如何坚持看下来的,说实话,我觉得你们了不起!呵呵,这是真心话!最后,推荐一下自己的新文--《警花缉赖王》

    简介:

    孟可妍,做一名女刑警,在现代也算玩的风声水起,不就抓捕吗,怎么就一下穿了,居然还乌龙的穿到监狱!

    总算出来了,又被帅哥迷得忘记了东南西北,不过一撞,居然"失身"于美男。

    唉,一个帅也就罢了,怎么那么多帅哥?

    于是,抓捕行动开始,皇帝、王爷、大侠,统统举起手来!--

    不是抓捕吗?怎么是非女警成了妃?原来,好色成疾也有落入他人之手的一天啊!

    他,一朝之主,晟国之帝,阴狠凌厉,手腕高明,灭敌于弹指间,还不忘记笑言,煞血饮春秋方显龙威,如此冷酷之人,怎么会在那个小女子无视的目光里动摇了自己的信心?错觉罢了!只是,竟敢将不屑的眼神置于龙身,那就别怪龙身压你了!

    她挑眉:"皇帝有什么了不起,逼急了连你也吃!"

    他,皇上的弟弟,无心于政治,喜欢逍遥自在,长年躲在凤舞山庄,皇天厚土来去如风,万花丛中栖身,不沾片叶入心,总是号称我是无赖我怕谁,可是没想到在大街上被一奇怪女子一撞,居然在她好色的目光里心生旖旎,无赖遇上色女,谁比谁坚定?

    她眯着眼嘿嘿直乐:"都是玩家,谁玩谁不行啊?"

    他,江湖大侠,目空一切,亦正亦邪,我行我素,视天下女子如无物,轻蔑的表示,女子,不过是俗男的玩物,他出尘之仙,绝不近身。可是,没想到,某一天,竟然有一女子在他闭关时,将他摸了个遍,摸也罢了,还上下其舌,舔了个不亦乐乎!他怒吼:贱人,拿命来!

    她恐慌的后退:"我以为是雕像啊,只是试试热不热!你别凶啊,大不了你舔回去就是!"

    他,一介平民,出入于商市,效命于金铢之下,多年的摸爬滚打,狐狸般的精明让天下商家倾服,哪里来的野女子,大言不惭的说赌经商,输了为奴,好吧,放马过来,怕你不成!只是,做奴的滋味真不好受,替人赚钱也还罢了,怎么还要上身按摩,忘记他是男人了么?

    她慵懒的扭腰:"小德子,揉腰啊!。。。咦?你怎么眼红红的?还会冒火?"

    梦非梦,情非情,缠缠绵绵似是空。

    佛得渡,己心残。

    孤影轻弄,醉煞旁龛。

    念,念,念!

    言无心,淡如烟,春花无色人已偏。

    不论前,语阑珊。

    未得关问,抛尽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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