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前往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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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劲松在另外的一个店铺里买了一把精致的匕首,挑来挑去,他也就能用这个了,早知道在地球带一把激光枪来了。

  这个张老头子怎么想的,居然把唯一的激光枪装在了维纳斯这种恶魔的身上,这不是助纣为虐么。

  雇了一辆马车,李劲松踏上征途。

  车夫是个老头子,满脸沧桑,瘦骨如柴,加上这次要去妖界,长途奔波又十分凶险,李劲松有些可怜他,这么大年纪还要干活,不知他的子女哪去了,又拿出了一枚金币。

  可谁知这老头子无论如何也不肯要,李劲松无奈,天下还有这样的人,他趁着车夫不注意,让维纳斯抱着金币,悄悄的塞进他的上衣兜。

  老车夫可是个好把式,路并不算平坦,但车子却异常平稳,拉车的两匹老马似乎是跟主人心意相通。

  他专门绕开了朔东要塞,开玩笑,万一那里发生什么大战,自己这幅柴火似的身子骨,还不够妖族大军烧火做一顿饭的。

  李劲松迫切想提高自己的实力,却不知依靠什么途径,大陆上是有魔法祭祀学校的,闽楚国的学校显然不能去的,要不就露馅了,妖界的魔法学校能收自己这样的人类么。显然没有太大希望。

  “大爷,您知道妖界有什么魔法祭祀学校肯收人类么?”

  “那些地方没跑过,以前中州还是咱们的,那时候学校多着那,念书的娃都跟咱们长的一样呀,也没见不收的,学校教的学问可深着呢,什么厨子啊,木匠啊,瓦匠啊,那些学校学出来的娃子可吃香了,当初啊,老伴说俺们家的二狗子就该送过去,结果那,他那个爹,太没见识了,心疼那么几个钱,唉,不提啦,一提我就来气……”

  李劲松从听到厨师、木匠、瓦匠之后,就没往下听,自己是白痴了,问这个老爷子妖界的事情,怎么可能知道呢,自己继承了妖族大祭司的一部分记忆,人类之中有几个能比自己更熟悉妖界的事情,还去问别人做什么。

  想到这里李劲松灵感一现,大祭司?对啊!凭借他的记忆自己修炼不就行了,那可是十六阶的强者,还上什么学校。

  想到这点,李劲松喜出望外,立刻开始回想大祭司年幼时候的记忆,那些初级的修炼方法还记得,只是有些模糊。

  祭祀与魔法师是不同的,其根本区别为力量来源不同,祭祀是借助神的力量而战斗,而魔法师是借助自然的力量而战斗。

  成为祭祀要比成为魔法师更难,一个无法得到神的认可的人,无论如何努力也不可能成为祭祀,而神对自己的恩泽向来是十分吝啬的。

  一个祭祀的实力高低首先要看他的灵魂力强大程度,然后看他的信仰是否坚定,越坚定的信仰,获得的神眷越多。

  一个法师的实力高低首先要看他的精神力强大程度,然后看他对魔法的理解,对魔法理解越深,对魔法元素的感知越敏锐。

  一个达到神使位阶的祭祀要比一个达到魔导师位阶的魔法师强大,降神术可以瞬间毁灭十几万人,而禁咒最多可以毁灭几万人。

  李劲松在妖族大祭司记忆中搜寻到了他想知道的东西,顿时心灰意冷,他根本就是个无神论者,怎么可能信仰神,而且就凭他这种好色无赖,好吃懒做的混混怎么可能获得神眷呢。

  他妈的,全记了一些没用的玩意,浪费硬盘空间!

  成为魔法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得到魔法元素认可的人也是千里挑一,李劲松对自己的人品非常有自信,想成为千里挑一?也不难,如果说一千个人里九百九十九个能成为魔法师,那么他就有希望成为传说中的千里挑一了。

  李劲松是一个懒人,对于几率小的事情根本没兴趣,因此他大四的时候从来没找过工作。

  那么剩下的就只有武者一条路了,虽说任何人都能成为武者,但是成就高的人却是凤毛麟角,那不但需要天资,更需要勤奋,他这么一个没毅力没决心的懒人,怎么想也不可能成为武者中的高手。

  你娘的,这个世界也没比地球强多少,混混的日子还是难过啊。

  夏若樱这小妮子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八成是找不到了,得了,想个方法把维纳斯甩掉是正解,到时找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抱着小雨生孩子算了,反正钱也够花一辈子了,甚至还能讨个小老婆什么的,小雨那么贤惠,肯定不会介意的。

  嗯,这个世界还是有一点比地球好,那就是没有重婚罪,嘿嘿……

  李劲松想着这些没事,不觉的睡着了,马车上睡得不是很舒服,但是李劲松睡得跟猪似的,以前宿舍里三台手机的闹铃都吵不醒他。

  亮晶晶的口水一滴一滴的留下,又做春梦了,一个穿着清凉的少女在草地上笑着,跑着,一遍跑一遍脱衣服,李劲松留着哈喇子在后面追,始终看不到那个女子的脸。

  终于还是给他追上了,一把按住她,正要行凶,却瞥见了那个女孩的脸,清丽而又冰冷,白书萱!

  李劲松身子一震,醒了过来,咋梦到她了。

  拨开窗帘看看外面,天还黑着,月朗星稀,马车依然颠簸着前进。

  “老大爷,您怎么不休息一下?”

  “嘿嘿,习惯啦,我能一边打盹儿一边赶车。”

  李劲松心里一阵哆嗦,这不是疲劳驾驶么?

  老头似乎是知道李劲松在想什么,头也没回的说:“放心吧,这条路我跑了一辈子了,这两匹老马对这路比我还熟,前面就是西州了,这里已经算是妖怪的地盘啦。”

  李劲松这才放下心,下意识的瞥了一眼维纳斯,这家伙正以大字型的姿势睡在车座上,崩溃了,她一个机器人怎么喜欢上睡觉了。

  她的激光枪装在了胳膊上,李劲松也不敢去动,何况,谁知到她是真睡是假睡的。

  天慢慢的亮了,李劲松伸了一个懒腰,前面零零星星的有几户人家。

  “大爷,前面的小村子歇会呗。”

  “好嘞。”老头儿吆喝了几声,两匹老马贴着田边撒了欢跑,一片片疯长的麦苗绿的逼人眼,鼻间充溢着青草的爽朗,野花的芬芳以及牛粪腐熟的气息。

  “好臭!”李劲松不觉捏住了鼻子。

  “啥臭?牛屎放在庄稼里可长了,长出来的喷香白面饽饽那都是过节才能吃。”老头儿显然心情不错,嘿嘿的笑着。

  是啊,牛粪也不过是青草的另一种形态,其实说起来,它比自己有用多了。

  李劲松细想起来,自己除了逃课,睡觉,打机,看小说,下毛片,占女孩子便宜实在没别干了。

  他就是社会主义建设中败类,渣滓,蛀虫,堵塞化粪池的凶手。

  他真的一无是处。

  唯一做的有个人样的一次,就是悍不畏死的登上张老头子的宇宙棺材,为自己争了口气,为中土争了口气。

  地球到底过了多少年了?他是否被写进了小孩子的教科书?

  2066年,中土宇航员李劲松乘坐神舟十三号载人宇宙飞船登上中土张忠明教授及其带领的科研队伍自行研究开发的炎黄子孙号光帆宇宙船,首次飞离太阳系,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飞出太阳系的人。

  它会这样记载么?

  好想家……

  虽然那个家很冷清……

  他看了看维纳斯,忽然觉得她不是那么讨厌了,他在这个异世界的孤独只有她才能理解,只有她才拥有与自己一样的回忆,关于地球的回忆……

  地球……那个永远不能再回的家……

  他突然强烈的思念着夏若樱。

  还记得我们的约定么?

  你在哪儿?

  他觉得有些累了。

  ……

  空旷的田野上响起了老马夫的山歌。

  呀嗨――

  十二月里来雪花飘

  小苗苗田里扎下根

  坐着炕头剪红纸哎

  来年的红花满山山

  哎咳哎咳呀――

  哎咳哎咳呀――

  十二月里来过大年

  半碗子红豆半块馍

  炉子的柴火火旺旺

  腿上的娃子白胖胖

  哎咳哎咳呀――

  哎咳哎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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