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鲜花与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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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和谐社会,美…女属于禁用词汇,以后出现一律用靓女代替)

  李劲松点点头,他也觉得奇怪,这是没有道理的,他不但能听懂这些古怪的语言,而且还会说,怎么会这样,以前在高中的时候他英语学的实在一塌糊涂,多亏数理化拉上了分数。

  维纳斯顿时一脸的崇拜,“你太博学了,难怪由衣姐姐会喜欢你,连我都不懂他在说什么。”

  不管因为什么,既然能让这小妮子佩服自己,李劲松觉得这是件不错的事情,她的马屁算是恰到好处了。

  白衣祭祀见到神使大人正在与自己的“精灵”交流,乖乖的站在一旁,不敢插话,他悄悄的打量着神使大人的“精灵”维纳斯,真的是好漂亮的“精灵”,而且她的身体没有丝毫虚幻的感觉,可见这个神使魔法力之强。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个“精灵”会说话,虽然他完全听不懂,但他可以肯定,这一定是一种语言,能说话的“精灵”实在是少之又少,而他们的主人一般都是绝世强者,所以虽然眼前的这个人非常的年轻,白衣祭祀已经确定他是神使了。

  “你怎么不回答?”李劲松见那个白衣祭祀没说话,正在想自己说的这种外星语言是不是不标准,他没听懂。

  白衣祭祀吃了一惊,诚惶诚恐的回答道:“神使大人,我没有认错,是您用降神术击退了这数十万妖族大军吧?”

  妖族大军?李劲松回头看看那漫山遍野的尸体,心中一惊,难道这些人在打仗?对啊,数十万人聚集起来除了打仗还能干什么?看来自己是不小心帮到其中的一方人了。虽然有些蹊跷,但这些人似乎是因为自己而死了,他只好点点头,承认了也不错,当当救世主应该能发不少奖金的。

  白衣祭祀再次行礼,并示意李劲松跟他回城,李劲松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军队开始有条不紊的撤回,李劲松当然走在最前面。他不经意的瞥了一眼旗手高举着的旗帜,是一个用古怪文字写的“闽楚”,这种文字非常眼熟,他仔细的想,突然想明白了,他之所以认识这外星文字,会说外星语言,认识讣文之语与盘龙之鳞全是因为那个妖族大祭司,他侵入自己的身体之后留下了很多回忆,而这些回忆大多数还埋藏在他的脑海深处,只要努力的想就能想出来,他急忙在记忆之中搜寻着有关这片大陆的信息。

  在这片土地上,人族与妖族是死敌,其中人族长期积弱,一直被妖族压迫,如今由于族内缺少强者,已经没有力量与妖族对抗了,而这一场战斗正是妖族对人类的最后一击,只要妖族赢了,将彻底摧毁人类的政权。这场战斗的意义可见一斑,怪不得那个白衣祭祀对自己如此恭敬,并称呼自己为救世主。

  嘿嘿,遇到这种情况,不狠狠的宰他们一把真是连真主耶稣都要埋怨我了。(维纳斯真的有必要给猪脚补补宗教知识了。)

  大军进城,国王白云枫亲自相迎,仪仗队列整整齐齐的列了一条街,白衣祭祀见到国王,立刻行礼,李劲松也想跟着行礼,却被国王扶了起来。

  “人类的英雄,应该是我对你行礼才是。”白云枫说着扶正了李劲松,一只手放在胸前,弯腰九十度,恭恭敬敬的行了礼,国王只有在拜祭先人神祗才会使用这种礼节,这礼节一出,几万人马便同时向李劲松单膝下跪,李劲松慌忙扶起白云枫,“别,别这样,我经受不起。”李劲松的意思是,给几个美女还有一张VIP白金卡就好了,行礼那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又不能当饭吃,有个屁用啊。

  “人类的英雄,不知道你从何而来,如果你愿意,希望能随寡人回王都洛京城。”

  从妖族大祭司的脑海中,李劲松已经知道,这个要塞是洛京的大门,洛京就离这里几百里。想到皇都有一些美妙的事情等待着自己,李劲松自然满是欢喜的答应。

  “要塞粮食告急,如果您不觉得累,下午便启程,如何?”

  李劲松摇头说:“不用了,现在就走吧。”

  国王觉得也好,急忙吩咐手下去准备马车,并与李劲松一起走进行宫之中。

  待李劲松进入行宫,一个副将对子风将军说:“这人怎么这么年轻,你看像真的么?”

  子风将军点头说:“不会错的,他身上流露出一种似有似无的精神压力,这种感觉我在妖族大祭司身上也体会过,真的很不舒服,有一种喘不过气的感觉,他绝对是强者。而且你看他的精灵,简直就跟实体无异,这也是实力的象征啊。”

  子风将军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在李劲松身上感受到妖族大祭司的精神压力,不是因为李劲松是强者,而是因为妖族大祭司被李劲松给吸收了。

  “原来如此,怪不得陛下他没有半点怀疑,真是英雄出少年,看来我们人类有希望了。”

  “但愿如此,如果他肯帮我们,我要将妖族从人类手中夺下的东西加倍讨回来!”子风说到这里已经是义愤填膺。

  “这是肯定的,你看他瞳仁是黑色的,肯定是人类。就算他不愿意,我们也可以许以重利,他那么年轻,肯定不会对金钱权力无动于衷。”

  子风将军点点头,但是他心中总是有些不安的感觉,他有一种预感,事情不会如想象的那般顺利,但问题出在哪里,他却说不出来。

  很快去京城的军马便备齐,三千骑兵,两辆马车,子风将军与众将士还得留守朔东要塞,以防妖族大军卷土重来。

  李劲松与国王同乘一辆马车,这辆马车每一处都是镀金的,里面十分宽敞,座位铺着锦缎。车身上刻有一个拿着剑与盾牌的狮子,那是闽楚王国的标志。

  马车由六匹马牵引,全是雪白的千里驹,没有一丝杂毛,车夫更是个好把式,驾起车来速度飞快,而且非常平稳。

  几百里的路程一天便走完了,傍晚时分,三千骑兵抵达洛京城外。

  凯旋而归是每个战士的梦想。

  胜利的消息早已经传遍了洛京,在人们都以为洛京要失陷的时候传来了胜利的消息,喜悦之情可想而知。他们不必背井离乡,不必承受妖族军队的烧杀抢掠。

  在骑兵入城的那一刻,整个洛京沸腾了,这就是保护他们的人民子弟兵,漫天的鲜花挥洒下来,美丽的少女对着马上的勇士欢呼。而英俊的士兵们则对街边上的美丽姑娘吹着口哨,长官对这些事情都不会制止的,每次凯旋,洛京城都会多出许多对新人,当然是勇敢的小伙子配美丽的姑娘。

  听着这些美妙的声音,李劲松的心痒痒的。“这都是因为你,人类的英雄,没有你,就没有这一切。”

  李劲松对这样的恭维都习惯了,他是个讲究实际的人,对别人的恭维不太感兴趣。

  他按捺不住,走出马车,对着欢呼的人群,当然,主要是对着欢呼的美女招手示意。

  “他是谁?怎么坐在国王的马车中?”

  “是救世主,对,肯定是他,要不然谁有这个资格。”

  “他就是救世主,原来他这样年轻!”救世主降临的消息早已经传遍了洛京,对于神使,他们是由衷的敬重的,特别是拯救了全人类的神使,只是百姓印象里的大祭司应该是满脸胡子的老头,却不想是这样的一个少年。

  少女们沸腾了,在战争年代,嫁给一个英雄是每个少女的梦想。

  她们疯狂的挥舞着手中的鲜花,希望能博得英雄的青睐,李劲松对着美女们微笑,几乎是来者不拒,他的这种做法让欢迎的气氛热烈到了极点,有些开朗的姑娘竟然大叫着,“英雄,我爱你。”

  但并不是每个女性都为李劲松的做法感到高兴,她就是维纳斯,如果她也算女性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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