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写给作者“永恒炽天使”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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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写的不好,可以说是第一本变身书,写了足足有两年,才写了八十多万字。其中大多数地方很乱,很多读者都说看不懂,有些地方笔风还特别的随意,可能因为那段时间我更新的太急了,所以没注意到,但是本书已经定型了,我很难再去更改,事已至此,我只有将那本书完结了。说实话,那本书似乎根本就不适合你看,因为那是本女同书,同到什么程度我都迷糊了,反正推倒的有,上去干的更记不得多少次了。小说的剧情比较特殊,但更多的时候却是我在发泄自己心中的情感,使得小说唯一特点突出出来――心理描写特别的完美。但是,有读者说,这书本是很唯美的剧情,本是带有很强烈的黑色恋(另类爱)色彩的书,却因为我太多的心理,太多感情的抱怨,而使得书变得无趣乏味。所以,可能至今我的书只有500的收藏,而真正看着的,却不到100个,真正的喜欢的,却只有不到20个,而愿意为我投票的,我想这个数目自不必说明,两年辛苦,我不在乎什么钱,我只为了自己。写小说不都是为了自己吗?有人是为了钱,我却是为了梦,为了完善自己每天晚上做着各种各样的梦,书就是这样的东西。有人说:书是一场梦,犹如人生。正如那句:人生本是一场梦,最后醒来在梦中!这就是梦,一个只存在于想象中的梦,但却是交叉在现实与虚拟两个世界的平行线,或许不应该叫平行线。呵呵,扯远了。总的来说,我的辛苦,只为了自己,我写书,也不过是一个乐趣,或许很多人不能理解,写书不为了钱,又有什么好写的,那是他们不懂,书也是有感情、有生命的,将自己陷进其中,书便就成了自己的世界,自己的生命。我在书中快乐着,我在书中自娱自乐,所以我喜欢写书,因为这是我唯一的爱好,我不喜欢运动,但是特别的喜欢写书,写很多很多的书,哪怕一辈子不能签到好的网,但只要能买个复印机,我就能打印出来,至少我能带棺材里去。(好黑暗的想法)书就是这种东西,很有魔力,不然也就没那么多人看了。所以,如果你想看,就要把自己当做主角,如果不这样的话,你永远都不会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味道。当然,不能主意识的去把自己当做别人,而是潜意识的去当,虽然说这样肯定会造成一定的心理变态,但我想世界上没有什么人的心是不变态的,小说写的能让人入迷的书,那就是本好书,但是这本书却被赋予了感情,而赋予它感情的人,却必须将自己投入其中,你能说这个人的心不变态吗?纯洁的人是有,但却不是我们,至少不是这千千万万的写手,至少这些写手多多少少都会有些YD、XE、NC、YY,这根本就跟纯洁不搭边。我的书就是那种东西,就如你说的,你写书是写自己的,而不会因为别人的想法而改变,比喜欢看的就别看!虽然这话挺伤人,但至少能说明你是很有主见的人,不会因为他人的想法而改变自己的笔风,和我一样,我就是那种写的东西,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写(除了《姐妹连》),不在乎别人的想法,不过你写有很多人看,很多人去捧场,然而我却没有多少的观众,但我却很快乐。为什么?因为……至少还有一个人在看我的书,哪怕只有半个,我也会将书完本,如果一个人都不看的话,你认为我会写两年吗?两年了,为了写完这本书,我想的头都发昏,那天洗澡差点没倒浴池里面。我为了什么?这连我都不知道。如果……假如有一天,没有一个人再看我的书了,那么我也就该封笔了,如果《追羽》那最后的几个书友也走了,那么那本书就不会完结了,因为完结的书只为了让别人看,如果没人看,我宁愿背负TJ的骂名!废话多了,不喜欢的,天使就略过吧!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