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宋祖德写给省委书记的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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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祖德纵横江湖多年,有成功,有失败,轻信过,被骗过。本章发一封宋祖德写给省委书记的投诉信,就是宋祖德不幸被骗的一段经历。但愿省委书记高度重视,尽快还宋祖德一个正义。

  尊敬的汪洋书记你好!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宋祖德,曾任第十届广州市政协常委、第八届广东省青联常委、第九届全国青联委员,现任:广东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广东省电影家协会理事、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广东万里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宋祖德影视公司董事长、总导演。今写信给你,向你投诉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属下民科园欺骗我1017744元配套设施费的事实,恳请汪书记百忙之中安排人调查并处理此事。

  2003年,经广州市政协主席陈开枝介绍,时任广州市政协常委的我向广州白云区属下的民科园购买了二十八亩地的使用权,投资兴建厂房,准备大干一番实业。2004年底,白云区政府突然提出要我公司退出民科园,说我公司的发展方向已转移到了影视文化产业,虽然当时我很不愿意,但还是以大局为重,于2005年1月24日与民科园签订了退地协议,而民科园当天即与其早已找好的新买家签订了转让协议,我公司与民科园签完退地协议一周后,民科园强行要求我公司交纳一百多万元园区配套设施费,当时我公司坚决不同意交纳,因为我公司已如数按原价将土地退给了民科园,因为我公司日后不可能在民科园享受任何配套设施服务,(就比如你买的商品房卖给人家了,自卖出以后的管理费就该由新买家交),于情于理于法我公司都不该交这笔配套费,再说,园区应该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区政府应该投资兴建配套设施,吸引企业入园,凭什么让企业承担所谓的配套费?时任民科园主任的李恒丰一方面让手下人强行扣押我公司已办的一些报建相关的证件,另一方面跟我公司信誓旦旦讲有优惠政策:先交后退,只要我公司先交了,一年后可以退回。我公司无可奈何的交纳了这笔费用,一年后这笔费用市财政如数退给了民科园,我公司再找民科园退钱,李恒丰主任已被调走,新来的主任说不了解情况,坚决不退,从2006年至2009年,我公司多次致函或派人与区政府及民科园交涉,希望区政府履行承诺,退还配套费给我公司,我前不久曾写信给白云区谷文耀书记,他说他已同意退,让我找区长,我助理多次与分管民科园的黄志强区长交涉,但至今没有结果,对于区政府“踢皮球”式的工作方法,我十分气愤,区政府昧着良心用“扣押证件”、“先交后退”这类欺骗手段让我企业交钱,这种行为已构成商业欺诈,白云区政府如此不讲诚信如何取信于民?

  本案经办人(民科园招商部经理,在民科园工作了十年)崔强可以作证,当时民科园确实用“扣押证件”、“先交后退”的手段逼我公司交钱的,本人对投诉事件的真实性负一切法律责任。

  原广州市政协主席陈开枝于2005年5月及2008年12月两次批示要求民科园退回配套费给我公司,但他们总是拖着赖着。

  我作为全国影视文化名人尚且受到白云区政府这样的欺压,普通百姓又有多少冤情?我不希望让全国媒体介入此事,更不希望继续向中央领导投诉,恳请汪洋书记百忙之中安排解决。

  此致

  不胜感激!

  宋祖德

  2009年3月9日

  (祖德的邮箱是:songzudesongzude@vip.qq)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