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宋祖德状告金像奖主席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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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祖德状告金像奖主席的真相

  2004年12月15日,宋祖德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要状告香港金像奖主席文隽,宋祖德对记者表示:“我的影视公司与文隽签订2年内合作3部电影的合同,按照合同文隽将在3部电影中出任监制一职,我们将在2年内付给他200万的酬劳,但是在付出40万订金后,文隽却没有按照合同履行。”文隽在获悉宋祖德将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向南方都市报社发出一份声明,该声明称:“根据合同条款没有违约,并希望能够继续与宋祖德展开合作。”文隽在新闻发布会后向记者表示:“我是非常有诚意合作的,之前合作的电影《一人一个梦想》(原名《东城故事》)我就打算要投资30%的,怎么能说我违约呢?”

  准备将文隽告上法庭的宋祖德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们是通过编剧娅子认识,并在2003年9月19日在广州签订合约的,当时王文俊(文隽)是艺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我是广东宋祖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合同签订后就向艺隽公司王文俊的账户上打了40万订金,然后我们就开始筹备新的电影。文隽当时说他是监制我们就要听他的,之后他就搞了个《一人一个梦想》的故事梗概给我看,然后就说要用700万。”对还没有开拍就夭折的电影《一人一个梦想》,宋祖德说:“这个剧本根本就是讲东莞色情生活的,里面的剧情都是关于按摩、洗浴、飙车的,结果未被广东省广电局审查通过。当时我就不想拍了,但文隽却说他说可以就可以,还说他是金像奖的主席,可以让片子得奖。结果后来剧本问题出来后,他就不履行合约了,而且自今年2月份开始到现在我们打电话给他,他总是骂骂咧咧,推三阻四,不与我们合作。”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将文隽所发的声明展示给宋祖德,宋祖德无奈地说:“他现在发声明已经晚了,如果早一个小时我都不会开这个新闻发布会了。我现在保留法律权利,如果他的态度还是这样,我就要告他。”

  文隽在宋祖德将开新闻发布会前向南方都市报发出一份“给宋祖德先生和媒体的一封声明”,声明中陈述了与宋祖德合作的过程,并在最后一段表示:“冀盼再度与宋祖德先生合作,好让本人继续履行未到期与未完成的合约。”在新闻发布会后,记者就宋祖德所说的事情向文隽求证,对是否说过“我是金像奖主席,可以让片子获奖”的内容,文隽表示:“宋祖德显然不了解香港金像奖,我连提名的权利都没有,还能让片子得奖?他这样说完全是玷污金像奖的清白。”对与宋祖德合作电影《一人一个梦想》产生的分歧,文隽说:“我们当时要做的《东城故事》是一部青春片,故事背景发生在东莞中山一带,以年轻人飞车与歌舞为主要素材,灵感是来自好莱坞电影《西城故事》,怎么能说是色情片呢?我还准备投资30%来这个电影,而且很多人都看过这个剧本。”对宋祖德的“骂骂咧咧,推三阻四”的说法,文隽表示:“我在2月份还去广州找宋祖德,但是没有找到,后来他发短信给我,说过几个月找到好剧本再说。现在他却让我退订金,根据我们签订的合同条款,他们是不能够索要订金的。我在前期为新剧筹备,光剧本费都不止40万。”

  “因为合同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是2年,所以期间双方当事人只要仍然履行合同内容,就不能一方向另一方追讨订金。但是其中一方如果在签定合同后却单方面终止合同,就可以‘违约’的名义将其起诉,或追回订金,或不予退还订金。法律上有一种叫做‘不安抗辩权’的说法,如果合作方中出资方感到对方不是非常可靠,可以中断合同,但是必须有正当的理由。”

  其实文隽是在强词夺理,事件的真相是,文隽就是想白拿40万不办事,贪财好色是他的本性。因为事件的始末刘信达都参与其中,见证了文隽的贪婪和不作为。

  相信很多人对“宋祖德状告文隽拿40万不办事”一案记忆犹新,也想知道后来此事的下文,后来文隽打电话给刘信达求情,说自己身为金像奖主席,是有头有脸的名流,声誉不能毁于一旦,让刘信达帮忙在宋祖德面前美言几句,后来宋祖德念在与刘信达同为诗人的君子之交份上,放了文隽一马...

  2005年初,文隽来上海办事,还找到刘信达要求洗浴,而且要有美妙的特殊服务。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