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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二千年法制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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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想自己写的,结果在百度看到了这个用半古文的方式的评论,基本上我都是赞成的,而且也不敢觉得写得比他好,于是就拿来主义了一下。

  要声明的几个地方是。

  1、景监未必就是太监,因为史书说是内监,而内监在秦可能是官职。

  2、司马公说,商鞅死而‘秦人不怜’,我不认同这个说法,有句话说得很有道理,那就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而作为变法的收益者,秦的百姓应该是很尊敬带给他们自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耕战封爵),这样一个人,怎么会不被老百姓拥戴呢?

  窃以为,不过是个立场问题,司马公是儒生,讲究王道,再则嘛司马家世都是史官,也是属于贵族,后来直接就过度成为了新兴地主阶级,天天围在宫阙之中,哪怕是太史公本人去过了一些历史故地,也不过是听得后人之言,而胡亥和赵高的低能行为不仅灭亡了秦,而且使秦背上了莫须有的千年骂名。

  所以,商鞅被杀,应该是秦人皆涕,否则,后来秦惠王怎么会用为商鞅报仇的口号,来诛杀参与陷害商鞅的老氏族呢?这,就是口碑;这,就是民愿。最后说一句的是,司马先生看来也没有什么政治头脑,从他为李陵辩护可知,所以他不知道,商鞅真正的死因是秦惠王觉得自己的威望不足以控制商鞅,所以才要杀了他,而后再为他翻案,这手翻云覆雨可是玩儿得漂亮,一个彻头彻脑的王道提倡者有怎么知道高明的政治手段呢。

  3、郡县制,后人均说是秦始皇的功绩,可是瑞子认为还得追述到孝公商鞅,郡制是早就有了的行政规划,而县制也是由商鞅提出并实施的,而且要求国君亲自任命和接见赴任的县令。当然因为当时秦的地盘小,这个方法也行得通,可是重要的是,秦一直保留了商鞅的所有法制观念,可是却忘记了法制精神--那就是此时法,彼时法;就是说,这个时候的法律未必另一个时间能够继续运用,因时制宜,才是法制的精神所在,而李斯,差太远了,他把荀子老师交给他的东西,用了二十年,然后就江郎才尽了,一个官迷的下场,是可笑的,也有违了法制的精神。

  商鞅者,法之大家也。

  司马迁,史学之第一人也。

  然而司马迁对于商君的评价却令我颇有异议。

  太史公言:“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

  看各类史书的记载,商鞅变法中的一大重要举措就是严刑峻法。一人犯罪,百家诛连;天子犯法,罪同受。

  商君,实乃刻薄人也。

  司马迁指责商君的三大罪状:言辞浮夸,不是本性;靠太监推荐得势;滥用刑法,手段欺诈。

  我却不以为然。

  言辞浮夸,乃是商君试秦孝公的真意也。

  商鞅初次以帝道说秦公,秦公听得打瞌睡。那时候只有五个人可以用上“帝”这个字。

  何为帝道?五帝之仁德教化致于天子之位也。由此见秦公不信他这一套。

  再次以王道说秦公,孝公以为善却不用。此其意也不在王道。

  再次以霸道说秦公,秦公和他语数日不厌。由此见秦公的真意其实在称霸。

  秦公以为帝王之道久远,他不能等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

  秦公志在强国,使己身显霸,如秦穆公般流芳后世而已。

  商鞅,实善窥君王意者。

  司马迁以为商君靠太监引见,不光彩。我们后人却不能这样认为了。

  郑和不是太监吗?司马迁自己难道不是吗(司马迁只是受宫刑,不是太监。)?此等人皆名垂青史,何处不光彩?

  且为国举贤,匹夫有责,何以独耻于阉人?

  “卫人商鞅,以一番变法图强的宏论打动秦孝公,官拜左庶长,受命主持秦国的变法。

  面对上上下下或怀疑,或观望,或反对的目光,商鞅为法树威,出手不凡。

  南门徙木,赏赐及于奴隶,一举而取信于民;杀甘龙,责太子,法令如山,一杀而慑满朝权贵。

  法行数年,国家大治,民风大变,人人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秦国的羽翼丰满了。

  而商鞅也因触犯权贵,结怨于太子,而给自己的未来埋下了危机。”

  太监景监曾说:“商君乃无私之人。无私,于国则功无量,于己则害无穷。”

  何也?

  “不容人者不容于人”。

  商鞅不容满朝权贵,又安能容于满朝权贵?

  司马迁以为商鞅用刑太重,寡恩少义。数年间,因为商鞅之法而变成残废残疾之人几乎及一国之半。

  然而,我有话要说。比起白起长平之战,一举活埋四十万俘军,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春秋战国无义战。那个时代,仁德这一词的分量,重于神灵;三皇五帝的仁政教化被推崇到了极至。而事实,那个时代,人的命,贱于草芥。

  这是大时代的后幕。

  司马迁,儒学之人也。

  儒圣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

  儒家言论,以德治国。

  而我以为,以德治国,莫若以法治国。

  德,修养也。法,底线也。德,圣人也。法,平民也。

  从古至今,圣人有几人屿?

  孔子游说列国,终身不馁,此可谓圣人也。然天下尊之,而莫一国用之,何也?

  乱世纷争,尧舜之德道已经不适于当世。历史已经由人治,德治渐渐向法治过渡了。

  朱元璋死时曾对他的孙子说:“吾治乱世,法不得不严;汝治平世,法当从缓。”

  大明朝定下的严刑峻法,难道不比商鞅的峻法有过之而无不及吗?世乱则民必乱,非严刑峻法不可定。

  后来的法家集大成者韩非讲道于秦始皇时,也特别的言明,臣民是靠不住的,妻儿是靠不住的。臣民,就算君王给他一百个好处,而只要给他一个损处,他仍然会怨恨你。妻儿都指望君王快点死,他们当了太后和新君,便不再担心了。

  只有法,而且要峻法,才是乱世真正的可靠。

  只有法律,才是真的有利于君,也有利于民。

  时代不同了,今日的我们,又怎能想象人命轻于草芥的世道?怎能想想战火硝烟中的列国角逐?

  然而,所幸,事实胜于雄辩,历史说明一切。

  如管仲,乐毅者,百世推崇,然观其利及国家后世,管仲不过使齐国富强不足百年,乐毅不过数年而已。

  如商鞅者,历代贬低,司马迁不推,司马光斥之,然其利,及秦国百世乃至后世千年。

  商君,刻薄寡恩人也。然而,我所敬畏,仰望的正是这样的商鞅。

  商鞅,实法家之第一人也!58xs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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