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回 驰骋商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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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草民没记错的话,临武县城郊有几千亩的荒地吧?如果草民没记错,自田地荒漠以后,就暂归朝廷了吧?”

    “小子,不错嘛!知道的还挺多的,实话跟你说了吧!这些地现在记在衙门名下,每年还要交税,大哥我的日子也不好过啊!”

    “由于是荒地,草民想大人每年交的地税也就一百两吧?”,这在她当初出村,途径此地的时候就听老百姓们在议论的了。

    “你到底想怎么样?”谎报土地亩数可是欺君犯上的大罪。

    “大人莫要惊慌,草民只想和大人谈一笔双赢互利的生意。”

    “双赢?互利?”

    “不错。草民想将这么一大块荒地买下,不知……大人有何看法?”

    “哦?老弟的意思是要那块地?”

    “是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草民将那荒地买了。”

    “那老弟就说说看,如何个互利法呢?”

      “草民买了那块地,朝廷并不知晓。日后每年的一百两白银就由草民缴纳。对于大人,扔了个烂摊子,又可以收取一笔费用,又何乐而不为呢?况且,只是十年之期,十年后,地还是归衙门的。”

    “可日后要是朝廷问起来,本官又该作何解释?”

    显然,他心动了。

    “大人莫急。wWw.大人只须说是为了帮那帮灾民图个活干,找个生计。这样一来,还有个‘时时为老百姓着想的父母官’的头衔,岂不是一石二鸟?”

    他作沉思状。

    “大人觉得那块荒地值多少银子?”慧儿特意加重了荒地二字。

    “五千。”他思量了下,举出五指。

    “大人是太看得起草民的能力了,那块是荒地,几年没耕种了,大人这不是为难草民吗?”

    “三千!少一两不卖!”

    “成交!”

    “大人,我看我们需要立一张字据吧?”

    “那是自然,我还怕你每年不付那一百两呢!”

    就这样,这个没有远见的地方官签了一张把地卖给辛念慧的字据,字据中还申明了,辛方有耕种权,所得粮食官方不可干涉。

    那个地方官才不管后面那条,既是荒地又何来粮食?他甚至还以为是他自己赚了,赚了两千两,还送走一个烫手山芋。

    慧儿还顺道向他打听了下空宅,也打过了招呼。

    ……

    慧儿出衙门的时候,天已经是蒙蒙亮了,折腾了一夜,自是累的不得了。

    可她还是没有歇歇,她又在离城郊近的地方找到了一座大的空宅子,据刚刚大人所说,宅子是以前的衙门,只是离城较偏,后来才搬走的。按理,它还是属于国有的。大概也因为此,这里并没有成为乞丐的聚居地。

    宅子只是很久没人居住,稍微打理下还是可以上百号人居住的。

    找到后,她又回到灾民区,把他们都领到了这边,是慧儿好说歹说,他们才愿意居住的,他们也怕官府日后来闹事。

    “恐怕要麻烦各位将这里打扫下了,过会,我就去买些衣服、棉絮、生活用品什么的。”

    “恩公这又是说的什么话,吾等自当听从恩公派遣。”

    他们恩公恩公的叫倒有些让她觉得有些生畏了。

    整理完毕已是夜晚了。

    “日后就要委屈各位暂居于此了。”由于床位较少,慧儿只得让他们自我调剂一下。

    “恩公大恩大德,小民无以为报。”

    “各位大叔大娘勿要如此,今晚都早些睡,明早还有事要拜托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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