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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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尊敬的大家,不是网络问题也不是我们家猫猫又捅漏子,是我亲爱的笔记本中了可恶的病毒,害我不仅误了论文的功夫,还重新敲了不少字,请各位谅解。还是老规矩,今天一次多放几章,嘿嘿。

    即使是这般喜庆的场合,这人也仍旧是初遇时那轻轻爽爽洁洁净净的模样:不论头上插了多少金叶玉蕊的牡丹,不论衣裙绣了多少彩珠宝石山鸡大蟒,那湖水般的眼,总是温而不软,灵而不轻,能让其中的小小自己顿时觉得天也蓝了、草也绿了,风里飘着最喜欢的蔷薇……

    仔细吸一吸,还真是蔷薇的味,不是脑海中的臆想——我顿时撑大了好奇的双睛问道,“安冉,你怎么突然换味道了?”难道是大喜之日,不可独雅于林中,所以没用平常的兰?

    “不是你送给我的么?”新娘随手拿起妆台上的小瓶给我看——那是法蒂斯的使臣前几日给的“贿赂”,与本国常用的熏颇有些区别,所以我挑了两种型给她。

    “原以为另一种类斯衣草的会更合你口味的。”

    她轻轻晃着手中半透明的琉璃瓶,绯流动,仿佛陈年的红酒,“你——们都喜欢这个味道。”

    祥王爷?还是被她亲手送走的那个绯璃?——我并不想探个究竟。五年的交情,绝对不是挽所说的淡薄似水——那不过是以前男之防哨时的假象——连命和命运都可以交托,这样的友谊,至少我是从不曾有机会证明……

    “这里的图案,是阿璃走之前帮我刺上的——”安冉微微一笑,缓缓按住了左臂,“只可惜今晚我终究不能让这朵染上原本该有的颜——蓝的蔷薇,应该会很奇怪吧。”

    没想到竟然会这么容易得到答案,我傻傻地看住她绚烂宽袖中露出的半截柔夷,愣神片刻之后学了个猫咪的乖乖表情,“在我们那里,有一种最高贵(其实是昂贵)的蔷薇,叫做‘蓝仙姬’,绯璃这会儿肯定已经见过了。”

    “是么?”她垂下双手交叠于膝上,嘴角的笑是那么宁静,亏得喜娘及时进门提醒说该出门了,不然我还真担心眼前这人在下一刻就会沉淀在时光里,化作一尊石像。

    皇家的婚礼一贯是奢华的,大气的,可我对那些繁文缛节也是一贯的不感兴趣,只有那段收礼的场面最得我心——可以当孩子木马的金麒麟;比脑袋大的翡翠西瓜;能让绣工瞪坏眼睛的双面屏风,架子似乎是黄玉的……绯璃送上的,是一艘笔记本那么宽的小船,黑檀木制,桅帆上细珠串起几个大字:平安,吉祥。舱内堆满了瓣,旋风一起,纷落于两位新人身上,当真是不摇已乱,有风自飞。那个幸福的大男孩妩媚而倨傲地笑着,抬手为安冉拈下一片粘于额际的红,然知此举实际上减损了后者难得的一抹娇。

    席间宾客如云,觥筹交错,笑语欢声,有真心欣羡她尊贵姻缘的;也有暗地感叹说皇亲当家,欢不便的,果真是一方水土养百样人……

    “绯璃大人,好久不见了。”前来敬酒的他,将长垂耳畔那络子顶端的明珠换成两只金铃,倒也俏皮可爱,之前的圆润脸庞清减了些,显得成熟了不少。

    答礼后我接下那小巧酒杯一饮而尽,里面的液体没比家常的酒酿浓厚到哪里去,很适合婚宴。见识到我的爽快,小孩儿又满上一杯,语调也变得浮华,“大人上次答应的故事,不用巴巴儿派他人转述了,皇宫里会说书的人多得去了,上次……”他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末了加上一句,“舒翰本来还以为前国师大人会回来观礼的——”

    意识到“安然”已经变成“前国师”,心头一阵说不出的寂然——好像得和烨一样叫过去那个“前国师”为老头子了吧,再想想那个曾经一起在冰上驰骋的少年如今已然深藏于塔中整日与书本典籍为伍——真是恍如隔世。

    “叶伦公子,绯璃酒量不好,这一杯我替她喝如何?”恍惚之间被某人夺走了口中食,我瞟了裕杨一眼,对面的小公子也是脸一凛,随即又展开个刁刁的笑,“风曲大人,这完婚前一月不是不能相会的么,您就不怕——”

    “犯法么?”听得铿锵的三个字我不由得笑出声来——想当年这可是在下对付过情敌的招数,果然是英雄所见略同。

    舒翰-叶伦无话可说,只是哼哈了两句就挪了地方,余下我一个人面对准夫婿大人,看着他深刻的眉眼,张口便是,“我说,怎么到第六杯才过来?不是不犯法吗?”——若不是他提到安然,你是不是还打算继续看下去?感受到身边人突然绷起的肌体,我不安好心地在袖里捅他七八下。

    “出去再说!”裕杨破天荒首次发出一声低吼,眼看没多少人注意,几乎是半拉半拎着把我弄到外面,都没来得及跟主家告别——这新王府盖得不错,就是少了湖边的画舫,这句话尚未说出口呢。

    仲的晚,风起便凉,习惯了绫罗丝绵的嫩屁股硌在显然不是双排座设计的马鞍上,更惹得我酒意上升,看到笑得不怀好意的蓝菱身后那舒适座驾时更是觉得冤屈。他倒是得意,嘴角弯得像个钩子,哪有半点平常那不苟言笑不怒自威的武者风范。我伸手把那薄唇扯直,用了那么一点点力,“让你瞎猜!让你乱讲话!我和伊利丹是清清白白的!若你要清算我喜欢的故事人物,多得去了,第一是藏——”

    “绯儿——”眼神只一交接我就不敢继续借酒装疯了,那种糅合了痛惜和宠爱的认真,任谁都不能漠视。“是怪我不该多心,还是怪我不该惹浅华不快?”

    “你——”多说无益,一口咬上那近在嘴边的白肉——好像带了点粗糙的胡子星儿,一定要告诉他我绝对讨厌这种东西,自从高中同桌有一天极恶地捏着稀疏的一根毛发告诉我嘴上没毛办事不牢之后。“一唔唔唔唔唔唔——”(你想象力真丰富)环于腰间的臂膀突然收紧,宣告了主人的心情不佳,可惜没等他质问我就不道德地恶人先告状,“最应该患得患失的人是我好不好!你干嘛成天胡思乱想!”

    “此话——怎解?”

    “曾经变过心的人是我,如今四处留情的人也是我,倘若有一天裕杨突然厌弃了我,就算再舍不得怕也没资格争抢,只能故作大方,然后找个僻静角落躲起来哭。你说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听了我的肺腑之言,气氛反而变得更加凝重了,而且他说的还是断章取义的话。“若有那一天,绯儿会放手?”

    “如果你觉得自己的幸福在别的地方,我会放手,因为我想要你快乐!只是,那样的消息你必须提前亲口说出来,不然,我会用秋风般的手段打扫所有觊觎我们家宝贝的人,到时候可别怪我不够怜惜玉。”言毕我狠狠捏了捏拳头,以表明强烈的决心及勇气。

    裕杨的笑声,清淳中带着甜蜜,束发的金冠在月华之下折出几星萤火,朗朗气度,似极心目中那斧劈桃山的天庭小将。你若有那第三只眼,便可知我再不会舍你:爱,不止是,更是一份责任——便是那风雷变幻,也要共同守护。不去想孰多孰少、孰深孰浅,我只要这不离不弃、长相厮守,便是人所能求得的永恒了。

    伸长脖子在刚刚咬过的牙印处拂上一吻,意外地在他眼底看见了不可置信的欣喜和羞赧,“绯儿——这是你第一次主动亲我!”

    “记住,可不是奖励你胡思乱想的!”抛出的是一句嬉笑,根据万有引力定律砸回来的却是沉甸甸的惭愧——我给过他的,原来真的是那么少——

    “不要说对不起,绯儿——”裕杨的大手把我的脑袋轻轻按到怀中,青青的草味儿暖暖地裹住我的嗅觉。“我懂你的子,不是个容易动真情的——”

    陈年旧事忽而被勾了上来,我再次揪住了他的嘴角,“锦祺那家伙以前究竟跟你说过什么?——我去嘉渡前的那次聚会,你们不是中途就跑出去了么,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眨眨眼,好半晌才若有所悟,安抚地合著我的手,“虽说亦临公子为你所拒之后曾大病一场,那并不是你的错;他现在又忘记了前尘往事,就更加不用内疚了。”

    就算是我干的也谈不上内疚,何况是别人的事——不过我还是本能地觉得那落流水的主人公似乎需要换换了——唉,原来我和她的喜好还真是惊人的相似……

    “裕杨裕杨,其实亦临长得不错呢,现在虽说不能写也不会画了,至少嘴变巧了吧。”

    “嗯。”

    “还有燕舞,大家都说他在四大公子里长得最显眼,跳起轻功来跟朵月季似的——话说真的好久不见了呢。”

    “——嗯。”

    “还有还有,今天那个叶伦跟以前比起来也是帅多了!”

    “——”

    “其实我想说的是,他们咋能跟你比哪!”

    “……果然,在这种时候见面不太合适。”

    ……

    “裕杨,明天上班的时候记得戴上面具啊!”从马上跳下去之后挥挥手,没忘记再次调侃他红红的下巴,结果几秒钟后同样的地方被盖了个戳,龇牙咧嘴之余还能沾沾自喜:我是人怕什么——涂点儿粉久了,哪像你——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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