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上,凌路靠在窗前,沿途景色不断消失在眼前,如浮光掠影,稍瞬即逝。
隐隐约约能看见远处,那阑珊的灯火闪烁在夜下,成为一种恬静的美。
大城市的夜晚,几乎是看不到星星的。
丹搓和藏珠的故事,其实很简单。他们只有几岁的时候,父母就在一次意外中过世了,而那些所谓亲戚,把本属于他们的财产瓜分了,还将他们赶走。
几岁大的两兄妹靠着行乞,走过几百里的路,来到高天城。
大草原的昼夜温差极大,白天温暖,夜晚冷冽。在那些寒冷的夜里,两个小小的孩子,彼此偎依着,用加起来的气力,赶走那不住狞笑的冷风。
后来,高天城一个好心的大地主收留了他们。
两兄妹相依为命,留在地主家中当佣人。
他们渐渐长大了。
他们唯一的心愿,就是赎回祖屋。那个夺走祖屋的亲戚,因为赌博把它输掉了。当他们闻讯赶回去时,祖屋的新主人说,有1000金,他才肯卖。
两兄妹决定要努力赚钱,终有天,他们要把祖屋赎回来。
不久之后,一帮从天竺返回大草原的商队经过高天城,也是在那时,藏珠知道了茶马古道。趁商队回去中原时,她瞒着丹搓,带着货物偷偷跟去了。
一年之后,藏珠回到高天城。她用赚来的钱,一部分还给了地主,替他们兄妹赎身;一部分交给丹搓作本钱,买了几只羔羊儿,自己放牧;最后一部分,她用来进了大批货物,再次随商队走茶马古道。
他们约定了,穷尽一生力气,也要赚够一千金,赎回祖屋。然后,丹搓就会娶一个美丽的草原姑娘,而藏珠会嫁给一个帅气的草原小伙子,一家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
可没想到,茶马古道上忽然了出现无数妖魔,之后,这条商路就封闭了,再也无人能行。而丹搓和藏珠,从此杳无音讯。
从那天开始,丹搓每天一大早就出城放牧,遥望中原方向,希望有一天,妹妹的身影,会出现在眼前。
但丹搓不知道,因为茶马古道的封闭,藏珠被迫流落中原,那些年,发生了许多许多事,最后,她走进了青楼。
年就这么过去。
不知不觉间,公车已进入市内,繁荣的H城,霓虹闪烁,即使已然夜深,仍然释放着蓬勃的生命力。
对许多人来说,这是一天的结束,夜晚,本是天地给予众生休养生息的时段。但对于一些人而言,却是一天的开始,他们从睡梦中起来,即将要忙碌工作。
还有那些酒醉灯谜的,浑浑噩噩,找不到存活意义的人。
从公车下来,凌路走在街道上,偶尔有人从前面而来,偶尔有人从后面而去,昏黄的路灯,照着这些有各种各样故事的男人女人。
他停在路中央,看着已经变化到几乎认不出的城市,忽然觉得茫然。
应该很熟悉才对,可是,真的很陌生……
了好久,才朝抬起脚步,向记忆中的街道走去。
有种惆怅在心田滋生。
他经过了一栋大厦,很崭新很光鲜的高楼,大约是才建起不久吧,记得以前这里是间幼稚园,小露每天牵着他的手,把他送来这里,然后才去上学;那边仍然是公园,只是,里面翻新过,很多东西都不是印象中那些了。
着眼前的景物,思绪又飘回到游戏里。
还记得提起藏珠时,丹搓是满脸红光的,眼里有骄傲、有宠溺、也有遗憾、还有心痛。
“这些年来,我攒下了300金,再过几年,等我再赚700金之后,就能把祖屋赎回来了。等藏珠回来,她就能享上福,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让她受苦。她这个年纪,应该要嫁人,应该有一个帅气的小伙子照顾她。”
“我好想念藏珠,好想跟她说,我们就快能回祖屋住了。”
“好想她快点回来。”
其实,当时他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跟丹搓说……藏珠选择了火埋葬自己。
后,是南宫开口的。
丹搓哭了。
跪在地上,默默流泪。
走着走着,凌路忽然停下。
不远处,有个门牌。
“U吧。”
一间很小的休闲酒吧。
迟疑了好久,他才走过去,但手碰到玻璃门的那瞬间,仿佛被无形的一股电流击中,让他猛地缩回手,转身就跑走。
可走了十几步,又停下来。在那里站了好久,又回到酒吧前。
隐隐约约能听到里面传来的古典音乐。
很安详的气氛,丝毫吵杂的声音都没有。来这里的,大多都是喜欢安静,想找个地方静静想事的人吧。
记得很小的时候,他的梦想是开一间蛋糕屋,每天做好多好多精致的、漂亮的小蛋糕,小露说她就会在旁边开一间这样的小酒吧,卖不光的蛋糕,她全要了,然后拿到酒吧里,硬逼着客人买走。
唔,那应该开咖啡屋才对。
嘛,我喜欢喝酒。
可是,以后会没男人要的。
嘻嘻,那就你养咯。
我连自己都养不起……
不怕哦,还可以由小露,来养小路啊。
浮现在脑子的这幕,让凌路的身子徒然一振。
仿佛有什么东西给予了他勇气,让他握紧拳头,大步大步的朝酒吧走去,脚步从未有过的坚定。
可就在他要拉开门时,有个男人正巧从里面出来,见到他站在酒吧外面,男人愣了愣,堆起个自以为友善的笑容说:
“那家的小孩子啊,这么晚还在街上?小朋友,快点回家吧,小心被怪叔叔拐去卖了。”
凌路怔怔的看着男人,忽然像只惊弓的小鸟,吓得转身跑走。
“搞什么,我有这么吓人吗?”浑然不知道刚刚自己的出现,把一个孩子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打碎的男人,极其郁闷地离开。
凌晨二点整,凌小露从U吧里面走出来。
静悄悄的小巷里,只有昏黄昏黄的灯光,不知道为什么,往日常响起的流浪猫叫声,今天却听不到。
难道是搬家了,去了其它街?
这么想着的时候,凌小露揉了揉肩膀,她在考虑,是不是该请个工人呢?
U吧其实很小,即使全坐满了,也只不过是十多人。而且,供应的酒水种类暂时不多。更何况刚刚开张,客人也没几个,自己完全能应付过来。只是为什么,明明都是些简单的活儿,却做得腰酸背痛?。
二个人太多了,但一个人的话,似乎又有点累。
眼下四顾无人,于是她很不雅地伸个懒腰,用尽全身力气,疲倦的肌肉,因为这样一下子松弛不少。
“呼~”
吐出长长一口浊气,又深呼吸一口深夜的空气。
虽然比起白天,深夜的空气干净不少,但和游戏里那清新爽利的空气对比的话,还是太差了。
凌小露把门闸拉落,蹲下去,锁好之后,这才起身,拍拍手,准备回家休息。
她的住宅距离酒吧很近,几分钟不到的路程。
可就在她走了没几步时,忽然听到背后响起一个脚步声。在寂静的巷道里,这声音太清晰了,让人想忽视也不行。
凌小露皱了皱眉头,转身望去,然而当她见到不远处,那个穿着牛仔短裤和白色背心的少年时,如遭雷击。
“小…路。”她不敢置信的喊道,很小声很小声,仿佛怕音量再大一点点,便会把少年吓跑。
但那个少年,在她望过去时,单薄的身子曾抖了抖,好像被什么妖魔吓着了似的。她一惊,慌张的向后退了几步,而少年也跟她一样,惊慌的退了一步。
这个小小的动作,让凌小露徒然清醒回来,脑子剩下的念头就是转身跑走,然而步子因身后传来的一句话骤然刹住。
“小露,妳不要我了吗?”
空空荡荡的小巷里,响起少年落寞的声音。
灯光照在地下,她怔怔的望着,忽然捂住嘴巴,眼泪止不住的流。
“小露。”少年一步一步的走过来,可怜兮兮的说:“妳不要我了吗?”
怎么可能不要呢?
凌小露猛地转身冲过去,用力抱住凌路,喉咙就像被什么塞住了,哽咽得说不清话。
“怎么会不要呢?小露怎么会不要小路?”
被她抱在怀里的少年,似乎显得异常平静,他慢慢的说。
“小露,妳知道吗,从游戏里面,我学懂了好多好多。”
“人永远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说不定,忽然就会死了呢。”
“好多人都是这样了。”
“也许,明天我也会死吧。”
“谁知道呢。”
“呜呜……”凌小露哭着猛摇头,“傻瓜,怎么会呢,我们一定都会长命百岁的。”
“小露,我们明天去看爷爷奶奶好不好?好久没送花给他们了,唔……他们一定恼了。”
“呜……不会的、不会……爷爷奶奶最喜欢小路了,明天就去、明天就去……呜、昨天我还梦到他们了、他们说好想念、好想念小路和小露。”
“小露,原来生命好短暂的,我们是不是浪费了好多时间?”
“小露,我会努力忘记那些事的,我也会努力的不怕你,妳不要避开我,好不好?”
好多年前,他们还是很小的时候,就这样说过。
“有了小露,小路就不怕,有了小路,小露就幸福。”
如果早一步踏出,或许也就不会荒废了这几年。
昏黄的灯光,照着抱头痛哭的两人。时光就如流水,无法逆流而回。既然过去的已不会再回来,那么就好好珍惜以后。不要再有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