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友们见他回来了,立刻就围了过来,一边问长问短,一边还出谋划策教他如何应对下一次审判。莫大山是惯犯,经常出入监狱和法庭,这方面有丰富的甩罪经验,他将自己打官司的经验全部传授给斯田福。
在大牢的日子,就算不处于恐惧之中也都非常苦闷,为了解闷,各人都轮流讲自己的犯罪史,兴致勃勃地交流犯罪经验以打发时间。
所以凡入过大牢的人,就算是初犯,不懂得如何犯罪,当听得这些交流犯罪经验多了,就都成了犯罪高手。就算是原先无罪恶感的人,释放后都充满罪恶感。这种罪恶感,使他们很难再融入社会,社会也不易包容他们,他们往往被迫走向更高级的犯罪。
因此,他们重新犯罪的概率非常高,慢慢便成了不断进出监狱的惯犯。尤其是,在那些恶劣环境监仓呆过的犯人,身心受到极度的摧残,更加仇视社会的不公,更加难适应社会,也更易产生报复社会的心态。
很快又过了10天时间,第二次庭审又开始了。
斯田福再一次被押上了法庭,再一次见到了自己的亲人。经过激烈的伸辩和举证,特别是30位克隆婴的亲身自述,都表明了这次克隆实验是自愿性质,这为斯田福的轻判创造了条件。
30位克隆婴不负众望,他们的口才,比余靛荷当年在法庭的口才还要了得,可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30个嘴巴轮番“发炮”,打得控方只有招架之功,无还手之力!
这一次审判,与一年零八个月前的那一次审判相比,有相似之处,就是二次的克隆婴都能说会道地证明自己是自愿的;但也有不同之处,就是斯田福上次是初犯,这次是重犯。
虽然,王律师已极力为斯田福的重犯作辩护,以求为他洗脱罪名,但不准克隆人的法律还在生效,犯法了必然要受惩罚,问题在于,法官是从宽处理或从严处理而已。
12人陪审团,经过一个小时的闭门商议后,最终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裁定斯田福非法克隆人的罪名成立!依照法律应判监三年,但法官考虑到斯田福自首,并曾在这次克隆实验前,积极争取修改克隆法,并不是恶意挑战法律,于是减刑一年,实判为二年。而斯田福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即时全部解封,但要立即缴纳1000万元罚款。
法官再考虑到30位克隆婴儿,由于他们都是无辜的,克隆人也都是人,不应受到非国民待遇的歧视,于是,判他们获得正常公民的合法身份。至于余靛荷,由于斯田福已将全部罪名独揽上身,法律当然就动不了她的一根毫毛。
至始,第一审判全部完结。不服判决可在15天内上诉,转由高等法院第二审判也是终审。
斯田福与王律师等人商量后,觉得判决与自己的预期吻合,于是当堂表示不再提出上诉,这一案件就此结案。
判刑后,斯田福要被转往第一监狱服刑。
转狱这一天,斯田福与看守所的难友,依依不舍地告别。刚适应了这里的环境,又要转往另一个陌生环境,斯田福有些忐忑不安。
莫大山看出了他的心事,于是好言安慰道:“田福,您不用担心,第一监狱我有很多要好的朋友,您过去后可找他们。我写封信给您,您去到后,将这封信交给这个人,他就会像我一样保护您。”他说完后,将一张纸条塞给了斯田福。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