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到第七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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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凉的薄雾,零落的灌木光秃秃地褪去了翠,贵族法庭外高大的云桢树依然倔强地挺立在秋风中。

    佛莱士爵士的同事们晨间来到法庭,准备关上窗户时,才发现窗外二十多尺高的云桢树树杈上挂着佛莱士爵士。

    直到被护庭骑士营救下来,佛莱士爵士依然没有想明白,当自己拒绝回购时,那位纱麦菲尔明明没有任何表情变化,也没有说一句责怪或者恳求的话,怎么她就毫不犹豫地把自己丢出窗户了呢?

    潘娜普洛伯爵,这个名号让佛莱士爵士打消了起诉的念头。

    和贵族法庭外的冷清萧瑟不同,尤金芬妮庄园绽放着秋日最丽的景致。

    熟透了的黑红葡萄零落地跌下,马车一路碾过,绽放出甜的汁液,葡萄勾引了一只只勤滥蚂蚁,费力地把碎葡萄肉拖回蚁穴。

    金黄的橘子依然挂在枝头,沉甸甸地让橘子树摇摇坠地摆动着,庄园的仆人们精心挑选那些个头丰满,橘皮光滑,闪烁着灿烂金的橘子,小心地在藤筐里铺上一层松针,再整齐地摆放着橘子,一层层地装满藤筐。

    这些整筐的橘子,会被当作礼物送给西里尔区的其他庄园。这里的贵族们都有彼此赠送各自庄园里特产的习惯。

    尤金芬妮庄园的葡萄和橘子,夏洛特庄园的鹅肝和柠檬,杰佛理伯爵最喜欢送人的是他用自家庄园里高丝竹做成的鱼竿,坎斯拉夫家族的古斯塔夫庄园喂养着大群的昆西公牛,这些公牛既没有鲜嫩的肉质,也没有上斗牛场的勇气,但是他们地皮特别厚,虽然不适合制作成舒适的靴子。但却是骑士们制作护手和覆盾的最爱,每年西里尔区各大庄园的骑士们都可以收到古斯塔夫庄园送来地大块牛皮。

    不管是平日里交好,还是没有什么来往,甚至暗暗敌视的贵族们。都会在末秋开始互相赠送和接受礼物,这个传统似乎在几百年前就存在了,一直留存到现在,依然是这里的大贵族们坚持和重视的传统。

    蒙扎忒在他的小说里提过,一个真正有闲的老派贵族,会在不相干的小事上费大把的金币和精力,甚至他们毕生都在追求一些普通人看起懒无价值的东西,这种对生活深入骨髓地精致要求,暴发户和新兴贵族需要几代之后才能理解。

    贵族们彼此赠四礼物都不贵重。有些甚至只是价值几个铜币,但他们却无比重视,像尤金芬妮庄园装橘子的藤筐,制作极其精和牢固,造价超过了一百个铜币,但那一筐的橘子在市场上的售价然会超过二十个铜币。整个庄园的仆人们忙碌几天将橘子摆放得观大方。确定每一个橘子都十分完整没有破损,由骑士们身着盛装,将藤筐紧紧地抱着,慎重地私其他庄园。

    莎巴斯蒂安修手捧着教义经典《赐福》,念着里边祝福地经文,给每一筐由骑士捧着过来的橘子释放祝福,这是总理大臣菲尔兰多特别的要求。他认为赠四橘子附带了修的祝福,会给接受礼物的人带烂运。

    “哪一筐是送给夏洛特庄园的?”虽然说夏洛特庄园在名义上已经归属陆斯恩,但既然克莉丝汀夫人和格利沙尔塔依然一如往常地住在里面,人们依然习惯地将这两位当成庄园地真正主人。来自尤金芬妮庄园的橘子和葡萄,少不了夏洛特庄园的那一份。

    “,是这一筐。”一直紧盯着的管家雷蒙德,向芬格尔斯报告,他必须清楚每一筐橘子和葡萄地去向,上边都有着奥斯顿先生书写的祝福语,各个庄园收到的祝福语都不同。可不能搞混乱了。

    芬格尔斯的发丝随意地披散着。她的脸颊上有着一如往常的笑意,带着小酒窝的那种。让仆人们感觉特别亲近。

    晨间她觉得自己地脸颊有些圆乎乎地,似乎不如罗秀那种清秀的脸型好看,所以在眉角垂下几缕发丝,让自己显得更加俏丽一些。芬格尔斯半蹲着身子,橙黄地裙子和藤筐里的橘子有着相似的颜,她低头看了一眼父亲放在筐里的信札,“送给最丽优雅睿智的克莉丝汀夫人和聪明可爱的格利沙尔塔,希望橘子的甜味,会让你们在秋天感觉到来自尤金芬妮庄园的关怀,冲淡秋风的寒冷。”

    “聪明可爱”,芬格尔斯在看到父亲用这个词来形容罗秀,不由得有些背脊发凉。父亲在母亲去世后,没淤娶,他似乎回到了婚前的那些日子,眼睛里只有夏洛特庄园里那个令人仰望的人。

    “夏洛特庄园,现在的主人可是陆斯恩骑士。”芬格尔斯看着父亲信札的抬头语,不满地道,“我要重新写。”

    不等仆人去拿信札和笔,芬格尔斯提着裙子,小跑着去了书房。

    莎巴斯蒂安轻轻摇了摇头,继续面对着不敢直视她的骑士,吟唱祝福。她提醒过芬格尔斯,陆斯恩只是在表演,并没有几分真心。

    莎巴斯蒂安看到陆斯恩将那朵带血的优银送给芬格尔斯时,那抹温柔的笑容,沉醉的让人无力自拔的宠溺眼神,让莎巴斯蒂安心头发冷,这种笑容和眼神,是如此的自然,没有一丝做作,却是为了欺骗芬格尔斯,他绝对是玩弄人心的恶魔。

    但芬格尔斯然这么认为,如果只是表演,他怎么会愿意受这种伤害?许多身披厚重铠甲的骑士,也不敢在那种情况下用身体去格挡,而他却赤手握住了剑刃,那种隐藏在勇气里的爱意,宁可废掉手掌也不愿意让她受一点点伤害的爱怜,芬格尔斯彻底被感动了。

    所以这几天和那些夫人们聊起这次决斗时,芬格尔斯的表情可不只是得意和骄傲,还有一点温柔了。

    “菲兹捷勒少爷的马车已经离开伊登,正秘密前往伦德。看来这位菲兹捷勒少爷已经等不及了,对马歇尔少爷完全没有兴趣,希望这位菲兹捷勒少爷不会太让人失望。”看着芬格尔斯的背影,雷蒙德走近了莎巴斯蒂安。

    “马歇尔看上去像个蠢货,但是谁知道他到底打的什么注意?大贵族家的子弟,或者不会有什么惊人的才华,但从阑缺少心机。”莎巴斯蒂安合上经文,手掌轻抚着小羊皮的封面,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交织在一起,带着肃穆的表情,诚心地向撰写《赐福》的圣徒祈祷。

    “如果菲兹捷勒少爷来到伦德,他一定会向先生提起婚事,这桩隐秘的婚约,只怕不利于拉拢坎斯拉夫家族,毕竟我们的表现一直是欢迎马歇尔少爷对的追求。”雷蒙德十分清楚尤金芬妮庄园的绝大部分秘密,许多贵族家庭,老主人都会培养一个值得信任的管家来辅佐继承人,在继承人未完全掌握家族前,这个管家甚至会掌握着更多不为年轻继承人所知的秘密。

    忙碌的仆人们整理着藤筐,骑士们像守护公主一般笔直地站立在各自负责运四藤筐旁,闪亮的铠甲在温热的阳光下耀眼,满地的橘叶和葡萄枝在脚底发出吱呀的声音,人影在眼前晃动,或纯白,或黑白相间的仆服上有着玛吉斯家族的金币文书徽章,虽然一片繁忙,但每个人的脸上都有着一份沉稳,在主人们的潜移默化下,大贵族家的仆人也有着不同寻常的风范。

    尤金芬妮庄园的一个普通的茶水仆人,在一些小贵族家庭里,都可以直接坐上管家的位置。

    莎巴斯蒂安的目光淡淡地巡视着,她细细地回想着,那天给她送来《骑士》月刊的仆人,似乎有些眼熟,很有可能确实是庄园里的一个仆人,但后来小心地调查,却没有任何发现,那天聚集的一百多个围观的仆人,居然没有一个注意到那个仆人。

    神秘的仆人,难道如同陆斯恩一样?也是以仆人的身份蛰伏的可怕存在?

    这个推测很难成立,如果真的是像陆斯恩一样,莎巴斯蒂安修不可能完全没有察觉。

    比起这个神秘的仆人,莎巴斯蒂安更加关注陆斯恩,对于雷蒙德的担忧,她娶不在意:“在马歇尔没有击败陆斯恩之前,他的骑士尊严不会允许他再来纠缠芬格尔斯。而这个菲兹捷勒少爷,更不用担心了。他本来就不是合适的联姻对象,现在陆斯恩出现了……当这个男人对芬格尔斯有着觊觎之心时,不管是马歇尔还是菲兹捷勒,都没有办法获得芬格尔斯的好感。”

    大贵族家的子弟,纵使心机深沉,但比起玩弄人心的恶魔来说,依然会显得过于稚嫩。

    除却那些极其重视后代教育的贵族家庭,大部分贵族千金的所谓书房,都是她们招待闺中好友的地方,关上书房门,躺在舒适的沙发上,品尝着醇的红茶和新鲜多汁的水果沙拉和可口的苏利夫泡芙,一起聊聊最近伦德有什么趣闻,某个地方的名门子弟,光临伦德准备寻找合适的联姻对象,又或是西里尔区大庄园里那些仆人在海鲜市场碰面时又放出了什么让人睁大眼睛捂着嘴的惊人消息,这种生活,素来是们的最爱。

    父母一般不会在们有客人的时候闯进书房,她们可以不必顾及所谓的淑礼仪,名媛风度,她们甚至会掀开裙子,比划一下自己大腿内侧新增的赘肉,或者拍拍小腹,翘起嘴唇嘟噜着埋怨最近厨子做的料理脂肪太多了。

    偶尔她们也会在一个暧昧眼神的示意下,压低声音聊一些更加私密的话题,例如某家的和她的扈从骑士终于在一个浪漫的约会后步入了郊外的私人寓所,直到第二天那位才有些扭捏地回家。然后大家会揣测下做那种事情是什么味道,有经验的会开始大胆地描述,让人又是害羞又是兴奋。

    这就是大部分贵族们在书房里的时光,但不会是罗秀,也不会是芬格尔斯会做的事情。

    芬格尔斯会去参尖样的书房小聚会,但她的书房不会派上这样的用途。

    书房里有着全套精装的教典,包括黄金版的《月经》,檀木松版的《日经》,珍藏版的《七日谈》,《万国之城》,《荣光》,《赐福》等等,这些都是莎巴斯蒂安修送给她的。谁也不知道,这位从阑领薪水,很早以前就出现在尤金芬妮庄园的修是如何弄来这些樱兰罗帝国境内极少出现地教廷监制出版的珍品。

    蒙扎忒的小说集,奥斯瓦尔多的歌剧本。雪莱浮地诗集,残本的小提琴曲谱和发黄的钢琴曲谱,这些也都是芬格尔斯的收藏,虽然她并不怎么感兴趣。

    她最喜欢的是放在正中央抽屉里的一叠叠小说月刊,其中最多的是《骑士》,自从《勇士》英雄希罗的故事开始连载以来,她每一本都会收藏,让她开心的是,《勇士》新增地恶魔角。居然名叫陆斯恩-夏尔,在作者的描写中,这个恶魔邪恶地玩弄人的感情,惑了希罗的情人。

    这样的描写让希罗的人气大增,贵们本来都是极其喜欢希罗地,对于英雄身边的人都有些排斥。被情人抛弃的可怜男人更激起了她们泛滥的爱意和同情心,也有人表示这个恶魔做了一件好事,让伦德贵们更加钟情希罗。

    作者发布通告,《勇士》将会在连载二十七章之后结束,而如今连载到了二十二章,却依然没有办法得知真正的作者是什么人,甚至是男是也搞不清楚。崔凡希家的碧翠丝无聊地推测,这个作者说不定是一个玩弄了二十七个人的男人,因为每一章《勇士》,希罗都会用他地英雄气质征服一个丽的子。

    管他是男是。芬格尔斯才不关心这个,她只是觉得,世界上的事情不会如此巧合,说不定陆斯恩认识作者,作者和陆斯恩骑士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芬格尔斯想起那种让人心醉地温柔笑容,还有眼神里浓浓的情意,趴在桌子上。细细的笑容让她的脸颊上的酒窝更深了。

    只是陆斯恩骑士怎么还不来约自己共进晚餐呢?

    芬格尔斯叹了口气。为陆斯恩开解,要伺候那个折磨人的罗秀。想必他也很辛苦吧。

    “陆斯恩骑士,这里的每个橘子,都是我亲自为你挑选地,希望你能喜欢橘子甜中带着微酸地味道。”芬格尔斯决定等下去检查下那筐橘子,那就和亲自挑选没有什么区别吧?

    杰佛理伯爵终于从心爱的鱼竿丢失带来地伤心中解脱出来,陆斯恩为他制作了一根更让他满意的鱼竿,用伯爵最喜欢的泪竹作为材料,上边还雕刻着精的鱼纹,鱼线用上好的牛筋抽成细线,鱼钩上的倒刺居然是活动的,鱼儿越挣扎就扣的越紧,杰佛理伯爵再也不担心上钩的鱼儿都跑了。

    “格利沙尔塔去了舍索隆堡吧,那天她的马车经过西科湾时,她下车和我聊了一会,只是她的心情似乎不是很好。”杰佛理伯爵眯着眼睛看着泛起鱼鳞波光的伊苏河,这是他第一次用这根上好的鱼竿,指望着自己的技术不要辱没了陆斯恩的手艺。

    陆斯恩凝神看着浮头,风不大,浮头稳稳地扎在水面上,调皮的小鱼时不时地顶一下浮头,总是让杰佛理伯爵空欢喜一场。

    “大概是我没有伺候好吧,一向不认为,我是一个合格的仆人。”陆斯恩站起身来,望着流淌的河水,不知道舍索隆堡里的罗秀,是不是也像自己一样看着平静的伊苏河。

    蓝斯特罗和夏洛特十骑士按照陆斯恩的要求,暗中保护着罗秀,兰德泽尔先生叮嘱陆斯恩照顾好他的草坪,做起了马夫,虽然罗秀拒绝了几次,但这个老子爵却倔强地坚持。

    “格利沙尔塔并不是一个苛刻的人……嗯?那好像是玛吉斯家的马车,红头发的朱利尔斯,尤金芬妮庄园护卫长,是菲尔兰多还是奥斯顿?这对父子最近好像很忙。”杰佛理伯爵眯着眼睛看着远处。

    陆斯恩敛去那一点点的忧心,脸上一如既往地露出温耗笑意,看着缓缓驶近的马车。

    红发骑士朱利尔斯,在伦德的骑士中,名声十分响亮,仅仅是玛吉斯家的家族骑士就足够让人羡慕了,更何况他还深得玛吉斯家的信任,担任着保护内阁总理的重任,持剑的力量足以让在阴暗角落里如毒蛇般吐着毒舌的刺客们心生退意。

    朱利尔斯穿着轻便的锁子甲,铁兰罗行省麦格瑟里德家出产的精工制品,虽然针对总理大臣的刺客都非寻常之辈,这样的锁子甲会显得防御力不足,但朱利尔斯似乎并不怎么在乎,最好的防御就是攻击,是这位骑士战斗的第一法则。

    奥斯顿先生曾经接受过费迪南德的决斗,最后的结果没有什么意外。朱利尔斯骑士以主人的尊荣遭到挑衅的理由,向费迪南德挑战。

    费迪南德却拒绝了,他认为朱利尔斯是一位秉持骑士精神的合格骑士,所以他拒绝向真正的骑士亮出剑尖。

    帝国最后一个骑士,战斗或者拒绝战斗的理由,总是离不开骑士精神,虽然伦德贵族们厌恶着费迪南德,但却认可了费迪南德的话——朱利尔斯是一位秉持骑士精神的合格骑士,他会勇敢地护卫主人的荣誉和尊严,而不会畏惧任何对手。

    如今这位红发骑士,冷冷地看着陆斯恩,毫不掩饰他的敌意。

    马车里最先走下来的是沙芭丝蒂安,朱利尔斯从车厢里端出一大筐的橘子,这对他来说是十分轻松的事情。

    芬格尔斯跟着走了下来,她手里拿着一本《骑士》,眸子里闪烁着欣喜,以淑的标准姿态提裙行礼,不只是和陆斯恩见礼,还有旁边尊贵的杰佛理老伯爵。

    “嗯,又是橘子……送给我的应该是葡萄吧?可惜菲尔兰多先生不喜欢钓鱼,我送他的鱼竿从阑见他拿出来用过,那可并不比钓具行里卖的差。”杰佛理伯爵和芬格尔斯打了个招呼,自顾自地去钓鱼,夏洛特庄园来了客人,他也不方便再和陆斯恩聊天。

    “十分抱歉,没有给你写信,就坐着马车来了。希望你能接受尤金芬妮庄园的小礼物。”芬格尔斯歉然一笑,她出门前准备了很长时间,稍稍化了一点淡妆,眉角的细眉柔顺地贴服着,唇上的粉红让她多了一份淡雅的妩媚。

    来夏洛特庄园之前,芬格尔斯特意换了一条雪白的长裙,衬托着她的肤和脸颊上淡淡的胭脂,更增添了几分雍容华贵的味道。

    黑的网兜将长发拢起,腰间的一缕轻纱,这是她身上不多的装饰品。她觉得,或许自己学习下克莉丝汀夫人的着装风格,会让陆斯恩感到亲近些。

    “丽的芬格尔斯的到来,是夏洛特庄园的荣幸。只是非常遗憾的是,克莉丝汀夫人前往多明尼卡神学院和艾格博特先生见面,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陪同你在夏洛特庄园内散步,领略和尤金芬妮庄园不同风味的景致。夫人回到庄园后,会向你亲自致谢,尤金芬妮庄园的橘子,向来是夫人秋日里最值得期待的水果。”陆斯恩的笑容很淡,只是唇角微微翘起,但却让芬格尔斯感觉到一份隐隐约约的暧昧和期待,散步……在被称为最具有端庄典雅之的夏洛特庄园,和一位有着温柔的眼神,最细致体贴的骑士散步,还有什么招待比这更让芬格尔斯更心动的呢?

    “或者在你要和芬格尔斯散步之前,我们可以做点别的什么事情。”朱利尔斯最佩服的人,沙芭丝蒂安修让他这么做,红发骑士不会拒绝。

    修告诉他,打败陆斯恩,让芬格尔斯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骑士。

    他想知道,玩弄坎斯拉夫家族马歇尔骑士的夏洛特庄园侍从,有什么资格虏获芬格尔斯的心。

    藤筐里的橘子,散发着金灿灿的光泽,这种带着自然味道的颜,来自尤金芬妮庄园,一如莎巴斯蒂安修未着半点粉脂的素颜。

    黑的头巾取了下来,系着披散的长发,在发梢结成一圈,居然也是圣钥的形状,只是在那神圣端庄的形状里,多了一点别样的风情。

    黑的丝巾系在天鹅般优雅的脖子上,陆斯恩发现,伦德的丽子,都有着这样透露着高贵的颈部。

    嘴角的笑容很淡,在显示善意的同时保持着距离和威严,这是许多上位者挂在脸上的笑容,加布里尔三世,菲尔兰多总理,安德莲爵这些人,最善于用这种笑容出现在公众场合。

    陆斯恩没有理会朱利尔斯的挑衅,只是看着沙芭丝蒂安修,露出他那看透人心似的微笑。

    仿佛他握着你的心,细细的观察着,一切的心机和阴谋,和难言之隐,都暴露出来,让人无法直视的目光,沙芭丝蒂安修有些后悔把丝巾系在颈部,否则的话,现在就可以遮掩脸颊上淡淡的绯红了。

    芬格尔斯有些奇怪地看着老师,她有些疑惑,为什么老师在看到陆斯恩的时候总是脸红呢?芬格尔斯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一些不合适的想法在她心头一闪而过。

    被忽视的朱利尔斯并没有生气,他不是马歇尔那样出身高贵,从未上过战场的骑士。

    脱去铠甲,朱利尔斯身上的累累伤痕,不只是他的功勋,还是他战斗时的资本。在这些伤痕中他学到的经验,马歇尔这样一出生就顶着骑士头衔的大贵族子弟永远也没有机会学习到。

    当面对隐藏在黑暗中蛰伏的刺客,朱利尔斯必须保持最稳定地姿态和心理。任何一丝分心都会带来致命的危险,在这样的经历中成长起来的朱利尔斯,早已经学会了对敌人地任何挑衅和心理战术平静面叮

    既然沙芭丝蒂安修说陆斯恩对芬格尔斯不怀好意,他就是朱利尔斯的敌人。骑士的长剑如果不能哟摒绝主人的危险,那持剑的意义是什么?

    “朱利尔斯骑士,你的名誉让我心生敬意。请相信我,如果你对我有什么误解,一定可以通过友好的交谈解决。我并没有显露出任何对玛吉斯家……对芬格尔斯的恶意。”陆斯恩的眼神无比忠诚,还有一丝敬意,笑容中有毫不掩饰地欣赏,似乎他早就对朱利尔斯有所了解。

    朱利尔斯不为所动,脸上的表情依然有如寒冰。在他看来,那些企图接近菲尔兰多的刺客,表演起来也非常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即使芬格尔斯露出不悦的表情,朱利尔斯也只当作没有看见。

    沙芭丝蒂安修站在河岸,和风扶起她垂下的发尾,修的侧脸映照在阳光下。散发着圣洁地温暖,她握住芬格尔斯的手掌,微笑着道:“芬格尔斯,相信你的骑士,他会在你面前绽放出最勇武的力量和表示他守护你的决心。任何一个骑士,都不会在自己爱慕的士面前,怯弱于对手的挑衅。”

    芬格尔斯垂下头。目透过碎落在眉角地发丝看着陆斯恩,这位温柔的骑士正看着自己,脸颊情不自地露出一嫣红,心中突突地跳着。不知道他会不会再次拒绝朱利尔斯的挑战。在伦德,绝大多数正在追求心爱子的骑士,确实如沙芭丝蒂安修所说,即使明知不是对手,也会奋勇挥剑,在士面前露出怯弱地举止,那是骑士的耻辱。

    芬格尔斯觉得。陆斯恩只要接受挑战。不管他战胜与否,都不会影响他在自己心理的形象。他早已经证明了他愿意守护自己的决心,芬格尔斯只是想自己欣赡骑士,在别人面前有着同样英雄的形象。当然,如果击败了朱利尔斯,芬格尔斯就更有资格在她的们面前夸耀追求自己地骑士了。

    “击败了朱利尔斯!天哪,芬格尔斯,你怎么能俘虏这样强大地骑士!”这样的惊呼声会让芬格尔斯如升天国,一个人地虚荣心,总是在这时候得到最大的满足。

    “陆斯恩,我们可以请杰佛理伯爵做公证,定下不得伤害对方的誓眩”朱利尔斯看了一下陆斯恩那只似乎完好无缺的左手,“虽然左手受伤,你是右手持剑,影响并不大,我也只会用单手和你作战。”

    陆斯恩在芬格尔斯的侧面,给了她一个安心的微笑,背对着芬格尔斯时,这个让人暖耗微笑已经变成了嘲讽,还有一丝冷漠的笑意,半睁的眼睛里沙芭丝蒂安修的影子淡漠如水,这位修似乎太不安分了一些。

    陆斯恩走近朱利尔斯,和红发骑士对视着,他的笑容却又是平淡而真诚,他的左手搭上了朱利尔斯的剑柄,收敛了笑容,脸上的表情虔诚堪比最敬仰神的主教:“圣罗伊所著《神音书》,始祖判行的人无罪,他对围观的众人说,我是世上的光,跟从我的,不会堕入黑暗,必沐生命的光。法利赛人对始祖说,你的宣判是自己见证,你的见证不能让人信服。始祖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是从那里来,往那里去。你们然知道我是从那里来,往哪里去。有这样的一段吧?沙芭丝蒂安修。”

    沙芭丝蒂安点了点头,《神音书》她可以倒背如流,但她原来认为,这些圣洁的文字应该是陆斯恩最唾弃厌恶的。

    朱利尔斯不明其意,他虽然也是个信徒,但繁忙的任务让他并没有多少时间来背诵经文。

    “始祖接着告诉法利赛人,你们以外貌判断人,我然判断人。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真的。信我的见证,因为神与我同在。”陆斯恩松开朱利尔斯的剑柄,仰望着天空,似乎那里有万能的神和始祖正在仁慈地俯瞰,“我会为信我的人民作证,我许你,你们可以做,我不许的,你们不能做。”

    “让始祖为我们见证吧。如果朱利尔斯骑士你对我拔剑,是正义的,是始祖许你的,你能拔出来。若是始祖不许的,是犯罪的,你不能拔出来。”陆斯恩退后几步,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朱利尔斯不由得看了一眼沙芭丝蒂安修,手搭在剑柄上,却没有用力。

    “快拔啊。”芬格尔斯催促着,有些兴奋,陆斯恩难道又在表演魔术吗?她才不相信什么始祖的见证。

    沙芭丝蒂安修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过身去,看来自己又犯错了,陆斯恩远比自己想象的狡猾。

    朱利尔斯犹豫着,他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如果对方是刺客,他早就挥剑刺了过去,可现在他居然有些怀疑,自己的剑能否拔出来。

    肌肉一紧,朱利尔斯手腕一用劲。

    纹丝不动。

    长剑死死地卡在剑鞘里,仿佛原本就是和剑鞘铸在一起。

    芬格尔斯又是惊讶又是欣喜,小手自然地攀上了陆斯恩的手臂,和他在一起,总是能让人感觉到惊奇,贵族平淡的生活缺少的,不就是这个吗?

    即便是那天在索伦拍卖行,芬格尔斯的手镯被变成了石子,现在想起来,芬格尔斯已经完全没有了忿怒,只是深深地为身旁男人神奇的本领而陶醉。

    朱利尔斯拼尽全力,剑鞘发出难以承受的嘎吱声,一声清脆的金属碎裂声,剑柄居然被朱利尔斯硬生生地拔断了!

    陆斯恩的眼角跳了一下,人类修炼到了极致,力量果然也能达到非常强大的地步,虽然并不会对陆斯恩造成威胁,但惊讶是免不了的。

    当人类看到蜂鸟为了生存,每一眨眼,要挥动翅膀三十余下,不也让人惊叹么?

    朱利尔斯更加惊讶,目瞪口呆地看着剑柄上整齐的断口,这可不是普通工匠打造的便宜货,他曾经用这柄剑砍破了一个步兵小队的三十多面铁盾,剑刃依然锋利无损,现在居然生生断裂!

    他当然不是为自己的力量而惊叹,他只是无法理解,是什么样的力量,卡住了剑身,这股力量远远超过了他,也超过了剑身的承受度!

    难道真的是始祖的神迹?而自己对陆斯恩的拔剑,是犯罪的?

    朱利尔斯看着陆斯恩,向来冷漠如冰的红发骑士惊疑不定,虽然说他不是没有见过高级神职人员施展神术,那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能力,但被始祖宣判自己犯罪,这种惊骇慌乱的感觉,却让他无法适从。

    朱利尔斯惊慌地看着沙芭丝蒂安,修叹了一口气,“请饶恕我们的妄念,非常抱歉,陆斯恩骑士,侵犯了你的正义。”

    “始祖的宽容,让我们重绣在神辉下,迷途的孩子,拨开浓郁的雾水,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天空中的阳光。”陆斯恩凝望着天空,赞,崇敬,虔诚,仰慕,这是一个被始祖护佑的信徒。

    望着跟随陆斯恩远去的芬格尔斯,莎巴斯蒂安修从呆呆望着剑柄的朱利尔斯手里拇剑鞘和剑柄对接,在红发骑士无法承受的目光中,轻轻拔出完好如初的利剑,凝视着剑尖在阳光下闪耀的刺目光泽,喃喃自语“不会是爱慕普斯,德维伍?爵康?希望不会是普瑞斯。”

    普瑞斯……想起这个恐怖的等级,莎巴斯蒂安修沐着阳光,却如坠冰窖。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