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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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会晨钟死了。

  但用魔鬼的话来说,应该是属于地球上的那种通俗意义上的死。

  本来按照人们的火化习俗,作者会晨钟的尸体只需要烧成骨灰即可。但出于个别领导的格外关心,作者会百钟的尸体被烧成了骨灰那自然还是不够的,于是在骨灰上面又洒了点特殊的化学药品,又烧了一把火。

  作者会晨钟的尸体最终彻底成为了气体,飘到了天空。

  作者会晨钟在死前的一刻,似乎错误地感觉自己又要回到空城去了。但在他死后的一刻,他又发现自己错了,因为他还是呆在地球。

  不过他却还能想问题,还能思考,却并不是用脑子,因为脑子早被火烧没了。确切地说,他好像也不是在想思考,而是在感受。

  作者会晨钟感受到了自己坐在了地球上面,其实是飘在上面。

  在这里还需要再提到的一件事情就是,作者会晨钟死前的一刻,或者说是那一瞬间,脑海中突然闪电一般闪了一下,他并不是怕死,他只是觉得自己留下了一个遗憾,他至少还没有去做一件自己早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那就是忘了去问问那个他所喜欢的孩一个问题,因为居然到了现在,他还是不知道她的名字啊!

  所以成为气体准备飘向地球外面的作者会晨钟最终又飘了回来。

  为了恢复原状,作者会晨钟将自己飘散的气体都融合到了一块儿,然后成为了一个人形的物体。

  等到作者会晨钟走回到地球上的时候,那时应该正是深,因为周围没有一个人,再者作者会晨钟的眼睛也被火烧没了,新生的眼睛又没有完全长成,也看的不是太清楚。

  作者会晨钟想起了一些事情,又或许这些事情是本来是不存在的,只是他多想的,但我们为了尊重他的记忆,还是愿意相信这些是真的。

  ……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作者会晨钟见到那个孩的第一眼,就开心地笑了。

  但令作者会晨钟没想到的是,那个孩见到她的第一眼,居然也笑了。

  或许二人真的曾经见过,又或许二人虽然曾经没有见过但都误认为见过。

  作者会晨钟的眼睛开始定住了,一直望到那个孩开始害羞,方才罢休。

  最终一向胆小的作者会晨钟拍了拍那个孩的肩膀,和她说了第一句话。

  那个孩居然也愿意和作者会晨钟说话。

  至于二人究竟谈话的内容是什么,那似乎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二人不论聊什么都能聊得很投机。

  作者会晨钟相信了一见钟情。

  但是那个孩最终还是留恋地走了,走的时候向作者会晨钟打了招呼。

  临走之前那个孩可能自己觉得并没有什么遗憾,因为她一副肯定还可以再次见到作者会晨钟的表情。因为在谈话的过程中她已经透露了自己足够多的一些信息。

  作者会晨钟也觉得自己没有什么遗憾的,也是因为他感觉到一定还可以再碰到这个孩。因为在谈话的过程中作者会晨钟也透露了自己足够多的一些信息。

  人世间许多事情,却总是那么奇妙,也总有一些意外。

  谁都没有想到那个孩会去而复返,看到了她不该看到的一些东西。

  她的笑容在一瞬间僵住了。

  她看到了作者会晨钟正在和另一个孩说话,并且作者会晨钟明显还很高兴,就仿佛刚才和自己说话时的那么高兴。

  是的。她没有看错,事实的确是如此。

  作者会晨钟在看到那个去而复返的孩时笑容也僵住了。

  在事后作者会晨钟经过推理之后,作者会晨钟觉得那个去而复返的孩应该是要给自己一些惊喜,但没想到事情会弄得这样糟糕。

  这个故事后面加了的插曲,也预示了作者会晨钟和那个孩的这第一次见面,很可能会成为最后一面。

  而事实也真的是如此,作者会晨钟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孩。

  只有一个解释:那个孩在刻意躲避着作者会晨钟。

  回过头来再看看整个事情,作者会晨钟是不是真的像那个孩所看到的那么随便呢?如果不是,那么作者会晨钟为什么会对两个孩同时一见钟情?

  作者会晨钟告诉了我们答案:他和后来的那个孩说话,其实只是为了打听让他有感觉的那个孩的一些事情。

  因为,两个孩其实是认识的。

  但去而复返的那个孩明显误会了。

  不过她明显也没有误会。作者会晨钟有时候会扪心自问:如果真的碰到了另一个比她更有感觉的孩,也是一见钟情的那种,从第一眼就心动,接着说话了之后更是心动,那自己该将去而复返的她置于何处?换句话说,现在的自己虽然还能想起来她,从本质上来说,难道不是自己所碰到过的孩都不如她的缘故吗?

  再设想一下,假设作者会晨钟在第一次见到了她之后是自己一个人的笑,而那个孩却没有笑,还会有后面的故事吗?而孩的笑也并非是对作者会晨钟的有感觉,也可能是在笑作者会晨钟是个傻子,那么作者会晨钟算什么?所以,那只不过是一种巧合,而二人在这种巧合之下,刻意地按照前人给一见钟情下的定义走下去而已,在大人看来,只仿佛小孩子的过家家。而二人,也并非真的是对对方有感觉,更偏重于对方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罢了。

  所以,这种爱情,有些虚无缥缈。

  这种爱情,或者说这种人类在地球上的爱情,有些不真实,有太多想像的成分。

  ……

  但这只是我的观点,作者会晨钟并不这样想。

  作者会晨钟心中还有一丝希望。

  所以,他要找到那个他所喜欢的孩,但他不说爱,因为“爱”这个字过于庸俗,也因为“爱”的定义有些肉麻。

  作者会晨钟在回忆那个孩的时候,他发现他把那个孩记得越来越清了。

  但同时,作者会晨钟也发现自己已经迷路了,至少,他已经不知道现在自己在什么地方了。

  假如这些还不够他恐慌的话,那么接下来作者会晨钟又发现的事情则让他真正的惶恐了。

  因为,那个孩,也就是那个让他心动的孩,作者会晨钟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忘记了她的容貌。

  是的。不知何时,他就已经彻底忘记。

  并且现在一点都想不起来了。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