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节 乐天之回忆林霄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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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霄从见到思雨的那一刻起,就悄悄喜欢上了这个清纯靓丽可人的小孩,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能和思雨在一起,得伊如此,夫复何求?他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快乐的人,整个人每天似乎都处于一种亢奋状态,简直是精力充沛,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

  思雨呢,自从在医院看到乐天和安妮后,心里反而有一种平静的感觉,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独特感情的独立个体,他们的感情会因情,因景,因时发生变化,又不是一个机器人,每天,每月,每年都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完成设定的任务即可,她觉得“只要曾经拥有,何必天长地久”这句话再正确不过,有时细细想来,脑海中全是乐天的好,她心里暗暗祈求老天保佑乐天一辈子幸福,快乐。如今自己和林霄在一起,也是很舒服,惬意的。

  每天早上,思雨和林霄都会相互发一些短信催促对方起。

  “懒虫,起了”

  过一会儿林霄回复“知道了,待会儿共进早餐”

  他们在餐厅相见时,对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思雨自从明确了和林霄的关系时,就和林霄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谈过暂时不想让公司的人知道他们是恋人的关系。

  “林霄,我想我们的关系在公司还是暂时不要公开,好吗?”

  “原因呢?”

  “喂,像你这么年轻有为,事业有成的青年才俊,是多少青心中的偶像呀?不仅如此,就连公司那些已婚的大婶见了你都神魂颠倒,大流口水,最可怕的是…….”

  思雨故意卖个关子给林霄。林霄急着想听下文,就催促思雨。

  “快讲呀?可怕什么?“

  “什么可怕什么?我饿死了!!”

  思雨故意岔开话题,林霄气的干瞪眼,这个小丫头,还真会折磨人!!你饿了,刚刚才吃完饭,吃了一碗米饭,四碟菜都见底了,一盒酸奶,一杯橙汁,外加蕉等各种水果,等等,还有一个鸡腿,会饿才怪。可林霄自有林霄的主意,不动声的拿起报纸,再也不接刚才的话茬。倒是思雨急了。

  “林霄,你难道不想知道最可怕的是什么吗?”

  “你说我就听了,不说也无所谓!”

  思雨毕竟定力比不过老道的林霄。

  “最可怕的是,某人见到公司扫卫生的老大妈都要热情的寒暄几句,让她们成了某人的忠实崇拜者,誓死追寻,哈哈哈!!”

  思雨越想越开心,说着竟然忘记了和林霄谈话的主题,天马行空的想着林霄被几个老大妈围着,她们的眼神中充满了崇拜,脸上露出激动的表情。

  “哈哈哈哈!!!”

  林霄看着思雨不怀好意的大笑,狂笑,知道这小丫头又异想天开了。

  “可是,这和公司的人知不知道我们的关系没有关系,她们崇拜我说明我太帅,太有魅力了!”

  思雨听了笑的更厉害了。

  “你是不是婴宁转世呀?但我可不是王郎哦!!”

  思雨看看林霄,过去依靠在他的肩膀上“我不想成为众矢之的,明白否?”

  不管思雨的理由是什么,也不管自己又多想让天下人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称心如意的小人,但林霄还是顺从了思雨的意思,原因只有一个:思雨不愿意的事绝对不做。

  在公司开会时,思雨尽量坐的离林霄很远,林霄不动声,过会儿发讯息给思雨。

  “那么远干嘛?哎,我私人投资的股票涨停了,晚上想好吃什么!!”

  思雨抬头看看林霄,他还是那么一本正经,仔细听着下属的发言,时不时还发表自己的看法。

  思雨乐,回问:“是赚钱了吗?”

  接到短信,林霄不经意的看看思雨,眼神深处露出一抹笑意。

  “原来你也有不知道的事呀?”思雨看懂了林霄。

  “当然是赚了,小傻瓜!!”

  他们每天在公司就这样用短信和眼神进行交流,心的距离越来越近了。有时林霄会用车载着思雨,思雨静静的坐在车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林霄说着话,或者共同欣赏歌曲,在每天黄昏时到离城市很远的地方兜一圈,享受一下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现南山”的那种远离尘世的,暂时放任自我的无拘无束的洒脱;或者干脆就在工作的这座城市里兜一圈,看看最近又有什么新变化,如此等等,看来这人世间的欢乐,只有人们想不到的,没有人们做不到的,只要你的要求不高,每件小事都会给你带来欢乐。

  转眼就要过年了,思雨也整整两年半没有回家了,今年是一定要回去的,林霄也赞同思雨的想法,本想和思雨一起去,但看思雨比较犹豫,也就没有坚持。思雨独自一个人回家过了个年。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