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深,寒意渐浓,一阵哆嗦过后我忍不住张大嘴巴。
“阿欠!”响亮彪悍。
我忍下喷嚏暗暗得意:原来,贼人也有弱点,比我还不经冻。
“嗯,谁啊?”就连睡意朦胧的金豆子也被惊醒,似乎翻了个身想要起来确认。
总是浪漫的月光适时的照射进来,白霜满地。这一次,金豆子和我难得默契,同时朝一个方向望去:黑衣蒙面,身形修长,稳健镇定,就在月光中央。
“你是谁?”金豆子声调陡增,呈现尖叫趋势。
注意是趋势而不是完成时,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我眨眼的零点零一秒时间内,贼人已经完成助跑、加速、出手等多个步骤,欺身上前死死卡住金豆子的咽喉,这一刻‘趋势’和时间一起凝固。
苇起背,压低身躯,全神贯注于那只致命的手,只要他稍一用力就随时力扑。
“不许出声!说,千年碧莲在哪儿?”他的声音压抑低沉,似是刻意。
“唔唔唔……”金豆子用力挣扎着,使出吃奶的劲儿想要掰开颈上的束缚。
贼人终于发现自己的话有些不妥,稍微放松手中的力道,等待回音。
“咳咳咳……你,你到底是谁?”她的声音有些嘶哑,和吼我的时候一样。
此贼倒是和心上人的九叔惺惺相惜,绝对是没有哪实干派,他用腕力告诉金豆子少说废话赶紧回答。
“唔唔唔,我说,在……在底下。”看来这个家伙不值得我费力营救,还没有屈打就已经成招。
他似乎对金豆子懦弱胆小的表演非常满意,毫不迟疑的解除威胁,秘掀开单向下探去。
根据以往的经验,金豆租招一定是声东击西,果然,她趁贼子蹲下身翻看底之际,就近操家伙砸向他。
“咚!”
贼人很无奈的抬起头,看看她,好像在笑,一面铜镜能耐他如何?
“啪!”
这次是一件衣服,鲜红,喷。他和我一样好奇,将其展开,白的月光再一次识时务的改变角度,聚焦在他手中。
我又笑了,今天我真的笑了太多次,简直不像一匹严肃威风的母狼。可是如果你是我只会笑的更凶,因为那是一件肚兜,而且款式新颖独具匠心,上面工工整整的秀了几个大字,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些字的写法。
‘岁岁平安’你认识吗?
反正贼人一定是认识的。因为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居然忘了将它扔掉。
“啊,还给我!不要脸!”等金豆子意识到尴尬,尴尬已经壮大蔓延。她拼命想要夺过肚兜,张牙舞爪斗志昂扬,可是却忘了自己还躺在上,在一挣一动之间,身上的被子全都掉到了地上,霎时,白晃晃的一闪。
“你……”
“我……”
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既可以目睹紧凑的情节,又可以讪笑暗爽,不像当事人老脸都挂不住了必须得死撑。比如金豆子被人看光了还要狠吱吱的翻白眼;比如贼人把人看光了还要别过脸佯装白内障。
“啊……唔唔”可怜的闺刚要爆发又被一把掐住脖子。
“不许叫!”他慌慌张张的帮她胡乱盖严被子低声喝令。
“对不起。”望着脸苍白的金豆子,贼人良心发现,“我也是迫不得已,多有得罪。”
很稀罕,我第一次看到金豆子的眼泪,原来金爷爷没骗我,鳄鱼真的也有眼泪。
还有更稀罕的,鳄鱼的眼泪似乎把一个人感动了,别看我,我是狼。
“我今天的所作所为确实不是君子的行径,”贼人开始煽情,“可是我娘身染重疾,只有千年碧莲才能救命,实在是贵寨不愿割爱,所噎…”他摇摇头眼神里似乎隐含歉意。
我只要千年碧莲,绝不伤你分毫,只要你不喊我就放了你。”
核桃眼金豆子抽抽噎噎,总有千般委屈万般懊恼,可是最后还是点点头示意成交。
贼人缓缓放下手,后退几步,正好踢到置于暗处的碧莲,他迅速的提起来,准备撤离。
,静谧无声,金豆子苦恼的坐在上一动也不动,冷飕飕的寒风扬起她凌乱的发丝,居然很。
我叫咪咪,我是一匹丽的母狼。如果不是这样,我承认自己可能会讨厌的她。想着我顺便鄙夷的看了看那个有心审无心恋战的贼人。唉,原来,这就叫男人。
“还有,今晚的事我会负责。”
泪痕满面的金豆子吃惊的抬起头望着他的背影,深感意外。
“你等我,等我封了王,我会回来,回来提亲。”低沉有力的表白渐渐流畅,“等到那时,我定八抬大轿迎你入府。过门之后,我一定会好好待你,日日为你画眉!”
从我这个角度可以清楚的看到贼人的表情,黑巾以上的表情:他的眉眼英气逼人,就像肃穆的玄衣,那么浓重。
“明月为证。我沈凤臣一定不会践约!”
原来他就是沈凤臣,那个千金救母的沈凤臣;那个评书里以一当百的沈将军;那个金豆子常常挂在嘴边的少年英雄。
不用看我都知道她一定脸鲜滴、眼神迷离混乱;同样迷离混乱的沈贼人好不容易平复起伏的胸膛,犹豫不决的转过身走上前,飞快的从脖子上解下一个东西塞在金豆子手中,夺窗而逃,挥一挥衣袖并带走一件肚兜。原来从悬疑到狗血只要短短一盏茶的功夫。
我疲惫的欠欠身子跳下窗奁懒得再追,临走时还刻意看了一眼,顷刻间相思成灾的金豆握紧一枚碧绿精致的玉佩呆若木鸡。
不远处,几只野猫饱含挑逗娇声呼唤。是啊,天来了,我们的心又合法而健康的yin荡起来了。
……
长漫漫,无心睡眠,当我再次睁开稀松的双眼已到巳时。松松筋骨,甩甩四肢,昂扬起高贵的头颅闲庭漫步,每天我都会精神抖擞的到林子里逛上一圈练习捕猎,作为一匹家养母狼,没有条件感受野的召唤,创造条件也要感受。
我照例警觉的竖起双耳、夹住尾巴,直觉告诉自己金豆子新设的陷阱就在附近。我小心翼翼、步步为营,每一个可疑的细节都了然在心,跟我斗?你还嫩着呢。
极目远眺,十丈远开外就是危险的核心,我得意的裂开嘴巴伸出舌头,二十次,第二十次完胜。就在我步步逼近陷阱妄图将其捣毁时,同时逼近的还有一股熟悉的味道,我登时心口一窒,险些失态,也顾不得整理烦乱的心绪赶紧跳入草丛耍起惯用的手法,窥。
接下来的一瞬至今令我念念不忘。我叫咪咪,我是一匹怀旧的母狼,那些渐渐老去的记忆忽明忽暗,但是有一抹光彩不会消失,永远也不会。就像料定的那样,刚刚数到五十,心上人就及时出现在我豁然开朗的视线里,这一次,我贪婪的将他细细打量。正如前面所说,他还是个身量未足、正在不断拔高的少年,体态匀称、四肢修长,浓重的眉眼喜气洋洋,好像永远都在微笑的嘴角略带几分嘲弄……即使知道如此耀眼的笑容并不是为自己展开,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低下脑袋幸福洋溢。
可能这种幸福来的突然,也可能突然的幸福实在惹不能自拔,总之我是幸福过头了。随之而来的代价就是在我没有及时提醒的前提下,心上人优雅的掉进了陷阱,整个过程流畅、清晰,极具示范和审价值。不过我没有心情欣赏,那种心焦和急迫至今都记得真切,我不顾一切撒开四肢飞奔过去,险些由于惯一头栽进零乱狼藉的陷阱。好不容易平复了紧张的情绪,我伸出脑袋向下探去。
心上人似乎摔得不轻,呻吟了半晌才能勉强移动身子,他吃痛的用手托着脑袋,摇了摇头神智终于清醒过来。我心疼的看着他华贵的长衫四处是口子,偶尔露出的肌肤磨损红肿,喉咙里痒痒的不是滋味。
“嗷嗷嗷嗷……”千言万语化成一声吼,我问他,摔疼了吗?
划时代的一刻来临了,心上人抬起了漂亮的头颅,一双明亮灼热的星目怔怔的望着我,可惜,没有情。
“啊,狼!”只有恐惧。
“啊呜……”别担心,我是来救你的。看到他绝望害怕的眼神,我火急火燎,上蹿下跳。
沿着洞口跑了一圈,我大致掌握了此次营救的深度和难度,于是,选好角度,舒展身躯,压低中心,准备力扑,扑向我的心上人。
“别过来!”他一声大喝将我镇住。
“奇怪,这里怎么会有狼?”他一边说着一边贴向陷阱边缘,“该死的畜牲!九叔,你怎么还不来找我?”
我无奈的笑了一笑,再次聚精会神躬下身子降低中心,他一定是摔傻了,我真的是来救他的啊。
“天哪!你居然嘲笑我!畜牲还成精了!”他已经退无可退只得死死顶住身后的泥土,摩拳擦掌。
我差点忘了,一般人看到狼笑会像金豆子一样反应过度。于是收敛笑容,威严而庄重的伸出爪子。
“你这畜牲休想得逞,打死你!”不知道为什么心上人癫狂起来,眼睛里燃烧起熊熊的火焰,随手就操起一块石头扔了过来。
空中划过了一条丽的抛物线,我带血的额头就是抛物线最丽的终点。是谁说爱情都是由误会开始?说得真好。
“该死的畜牲眼睛里居然有如此旺盛的食,等我九叔来了要你好看!”明明是爱怎么会是食呢?看来我们的误会有点深……
他见我上前几步行解释,反而大惊失说起胡话:“别过来!我九叔神功盖世,贵为衡山派的名誉掌门,发起火来就杀生吃腥,有一次麻油都用完了,划开手滞往野猪肉上浇!我们家鲁贵也是杀狼解豹的一等庖丁,你再往前一步必将死无葬身之地!”
“嗷嗷嗷……”原来我的心上人如此能言善辩,怎叫我不心暗许?事不宜迟,先将他救上来再述衷肠,想着我一跃而起,腾空出世。在飞跃至最高点的时候,一道刺眼的眼光挡住我的视线,是啊,风和日丽,今天天气挺好的。
就在这时“嗖”得一声,从远处飞来一箭直擦着我的脸颊而过,又惊又险,差点废了我的左眼。我急急着落,放眼望去,只见不远处正站着一个绛红劲装的青年,他手拉满弓,第二箭已在弦上蓄势待发!
我眯起眼睛,眼前一片血红,汩汩流淌的鲜血并不比眼前这个人更触目惊心。两天之内我居然得幸会晤这么多高手,有意思,真有意思。
“嗷嗷嗷嗷!”我寻衅的凝视着他,发出挑战的信号。
一阵微风拂面,很凉,就像眼前此人冷寂的身姿;一瓣飞旋落,他已出手,我已飞扑。血,很多血,鲜滴,飞溅到四面八方。我无力的跌落下来,瘫倒在地,心上人,看来我没有力气把你救上来了。
“你没事吧?”绛红青年脸微沉,好像还在闹起气,他不屑的绕过我径直走来蹲下来伸出手,“伤的重吗?我拉你。”
视线已经被不断涌出的鲜血污染,可是我还是隐隐看到心上人最讨喜的笑容,飞扬跋扈,任得意,两道浅浅的酒窝无声的绽放。
“多谢兄台救命之恩,要不是兄台出手相救,在下恐怕早已葬身狼腹了。”他有些费力的爬出陷阱,理理长衫正抱拳。
“没什么,路过而已。”绛红青年好不知趣,只是低首拨弄着我的四肢,漫不经心的答话。
相形之下,心上人就有礼多了。“请问兄台尊姓大名?”
他似是没有听见,继续检查我的伤势,手下的动作一刻不停,好不容易冒出一句:“陆抗。”
“幸会,陆兄。在下太原王戬,王孝卿。”多年后,我还记得当时心上人诚恳的露齿欢笑,在阳光底下闪闪发光。
“走吧,此地不宜久留,不知是何人设下如此众多的陷阱,危险。”绛红男拍拍我的脑袋居然也出其不意的笑着,“这个畜牲应该是有人豢养的,姑且留下它的命。”说罢站起身像来的时候一样无声无息的离去。
“兄台,等等我,我和你一起走!”心上人追着跑去,路过我的身边还不忘嫌恶的绕道而行。
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我分不清自己是在流血还是流泪,只是恍惚间明白一件事:他怕我。永远也不会爱我。
……
后来的好多年我疯狂的想他,一次又一次从永不退回忆中失落而归,带着生命里莫大的遗憾我最终还是选择了旺财,那个很多年如一日默默跟在我身后,眼睛里只有我的旺财,唯一不怕我的旺财。看着我们毛茸茸的小家伙蹒跚踉跄,我居然再一次找回了幸福的感觉,有些不得已放弃的爱未必不是成全,成全别人,更成全自己。可惜,有人就是不明白,她给我取名咪咪,她和我抢金爷爷,可是她还不如一匹母狼通透。
有时候我跟在金爷爷身后一起守在山寨口无尽的等待,心中隐隐作痛:臭丫头,你知道吗?你这一去注定会伤心失落,因为有一个秘密我没有告诉你,可能永远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我不会说也不会写。
现在,我能做的就是面向北方无奈的问上一句:你还好吗?
嗷嗷嗷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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