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归 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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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痛,全身仿佛如裂开般的痛,痛是我现在唯一的知觉,全身骨肉火辣辣地痛,深入骨髓。

  情不自禁,我呻吟出声。

  一盆冷水泼到了我的脸上,晃悠悠地,几分转醒过来。

  “老大,她还没死。”一个公鸭子嗓子说道。

  “没死?没死更好,死了我们就亏了。”一个嗓音特嘶哑的男人回答。

  这是哪里?我惊了一下,微微撑了一下身体,勉强使力打量着周围环境。

  不对劲。漆黑的墙壁,满是灰尘的天花板,还有蜘蛛网,四面均是土黑墙,高处只一扇仅能供小猫进出的破烂小窗户,冷风呼呼地从外面灌进。地面上一片潮湿,横七竖八地铺着一些霉烂的稻草,不远处有几个各色头发的小姑娘,污垢的小脸,破烂的衣服,惊恐而可怜兮兮地搂在一起,望着我面前的一群男人。

  一只长尾巴老鼠“吱”的一声从身旁飞快跑过,我尖叫,身子滚到了一边,出了车祸不是应该在医院吗,怎么像牢房?

  “啪!”一条长鞭狠狠地打在了我背上,炽烈的痛霎时由背脊传遍全身,扑倒在地,我脸上蹭满了污泥。

  “跟老子装死,”一个男人走近,凶神恶煞地猛踢一脚过来,痛得钻心,勉强睁开眼,他又猛踹一脚,“还跟老子在装,快点起来。”

  莫名其妙,但为了避免再次挨打,我忍着巨痛拼命撑起身体,无论怎么努力,只撑起半个身子。

  “给老子听好了,你的这条命以后就是我们老大的了,好死不死,偏偏从那个山上掉下来,把我们主人的行装都甩到水里了,赔上你这条贱人的命都不够。”说罢,恶狠狠地又甩了一脚过来,只觉得胸口一阵发闷,呼吸不畅,急促喘息下,终于忍不住,吐出了一口鲜血,喷在稻草上,霎时变得鲜红。

  见到吐血,那个嘶哑嗓子说道:“好了,打死了就没意思了。”

  “是,老大。”踢我的那个矮个子又凶恶地瞪了我一眼。

  我瘫软在地,失去了知觉。

  再次醒来时,牢房内一片黑暗,一缕淡淡的月光从猫儿窗里照进来。

  我的身体动了动,就听到了一个女孩欣喜的声音,“你醒了。”

  躺在稻草上,月光下,有几个女孩正围着,眼睛全都齐齐看着我。

  “这到底是哪里?”我的嘴唇干涸。心里其实有几分明白,因为车祸,我极有可能再次归来。

  “你先喝点水吧,”一个柔柔的声音说道,随即,身体被慢慢地扶起,一碗水递到了我的唇边,还未入口,一股恶臭就传来,我捂住胸口,才能不使自己作呕狂吐,这哪里是人喝的?喂猪,猪都不会喝。

  “你先将就点吧,”柔柔的声音又道:“这里能有水都不错了。”

  活命最要紧。闭着眼睛,捏住鼻子,什么都不能多想,把那碗水猛地灌了下去,灌得太快,呛得又不停地咳嗽。

  女孩们发出了微微的叹息声。

  “落到了南雷汉手里,真是太不幸了。”她们在说。

  “南雷汉是谁?”我虚弱地靠着墙。

  她们面面相觑,一小女孩道:“你会不知道南雷汉?”我摇摇头,管它什么汉都不知道。

  “南雷汉在多罗列国是很出名的,他是多罗列国最有名气的歌舞团主管,平时尽情结交达官贵人,势力很大,走在街上,谁都不敢惹他。”

  “那你们是怎么落到了他手里?”我问。我是没办法,穿越从山上掉下来,正好砸了他们的东西,被抓了个正着。

  柔柔的声音道:“我们全都是因为家贫被卖为女奴,这里是女奴们居住的地方。”

  我几乎晕眩,不会吧,再次回来居然沦为了女奴。

  第二天一大早,几个彪形大汉出现在了女奴房里,“起来,起来,都快起来,”

  他们粗暴地将所有女孩都赶到了外面,包括我在内。跌跌撞撞,我几乎不能行走,幸而那个说话柔柔的女孩眼明手快,将我扶住。

  全部女奴们都站在一个院子里,除了我们以外,还有一群衣着整齐干净的女孩。

  一个彪形大汉陪笑着走到领头的一个白色亚麻衣的蓝色长发浓装艳抹女孩面前,讨好地道:“菲儿,这些就是前两天收进来的女奴,还请你给她们排个事。”

  叫菲儿的女孩冷冷一笑,看也不看那大汉一眼,“就这种货色啊,怎么排事,清洁打扫都不够格。”

  大汉依旧赔笑着,“这是昨天南雷汉老大吩咐的,就只请您吱个声了。”

  菲儿几分恼怒,痛骂,“不要动不动就拿那家伙来压我,他现在就算在这里也没用,只这种货色,我排不了。”

  大汉一脸尴尬,呆立在那儿,一时都不知怎么办才好了。

  忍不住,我笑出了声。

  菲儿眼神凛冽,这边望了过来,我连忙噤声。

  “笑什么,”她来到了我面前,一个巴掌就扇了过去,“这里还轮不到你来撒野。”

  我恼怒,正欲发作,柔柔的声音女孩一把捏住我的手心,暗示我不要轻举妄动。

  菲儿怒瞪着我,“脾气还很大啊,加罗,把这个女人拉去搬杂货,要最重的那一种。”

  “是。”

  大汉走近了我,狠命地把我往前一推,“还不快走。”

  稳住身体,我的脸色苍白,伤口仍剧烈的疼痛,踉跄出了院子,一旁的女奴们皆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我。

  后面传来菲儿尖锐的声音,“下贱的东西,马上就轮你们了。”

  经历这一次,我才发觉原来上一次穿越遇到帕斯星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不但不用为衣食住行发愁,还可以任意地耍性子,发脾气,虽然也遇到不少危险,但都是有惊无险。

  而这一次回来,每天随歌舞团跑,搬箱子,拎重物,提杂物,外加扫地清理,每天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停下,几乎什么都做,重的,轻的,需要扛的杂物,从来没有忘记过使唤我。好不容易熬到了吃饭时间,拿在手上黑乎乎的不知是一碗什么的东西,简直是欲哭无泪,妈妈,我想回家……

  夜深人静,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女奴牢房,倒在稻草上,潮湿的地面侵寒我的脊背,深深地叹了口气,几只小老鼠结伴着飞跑而过,见怪不怪,它们现在已是我的半个室友。

  “你没事吧,艾美达。”柔柔声音女孩子问道。

  我摇摇头。艾美达是这里的人给我取的名字,当初到搬运处报到时,管事的根本不问我的名字,直接就给我取名艾美达。

  柔柔声音女孩被取名飞彩罗。

  她的运气比我好一点点,被派去洗衣房,虽然也很辛苦,但至少不像我一样每天腰酸背痛,骨头就像散了架。在搬运处,除了偶有几个得罪了不知谁的女奴们外,基本上都是男奴。

  这个歌舞团在多罗列国的名声很大,基本上每天都有演出,在一些达官贵人家里,彩裙飘飘,歌舞升平。当然,我是看不到的,经常被派到后面扛货拖运,不得片刻歇。

  偶然无杂物可背时,自然会另外再有人派你去送衣服或送点心,不得一时闲。那些衣物之多可以覆盖住整个人,经过我身旁的人,只能看到一大堆衣服抱在手上的人在行走,长得什么样,是一点也看不到,至于送点心,那更惨,送到以后,稍凉或稍热一点,一个耳括子就过来,踢上两脚,大骂出声。

  这些人,一点素质都没有。我感叹。

  有时候,我也会想,逃出去找帕斯星,会不会好一些?更何况,穿越一回不容易,这次见不到,以后可能也不会再有机会。可是,找到了又如何,他看到我这副惨样,会以为我是想过米虫生活才来找他的吗,狼狈至极,让人笑话,我死也不肯。

  曾经那样想念他,在山上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可是一旦回来,却又心生胆怯,想要逃避。

  我那边过了五个月,这里应有五年了。五年,他已拥有了自己的生活轨迹,按部就班的生活,不能因为我的出现而打乱生活的足迹。更何况,见了面又如何,我不知哪一天又会回去,到时候分开岂不又是一种折磨,另外,已经事隔五年,他的身边肯定有了新的伴侣,我又搀一脚干嘛?

  又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偶尔想起他,已是足够。

  不可否认,我是一个喜欢单纯,害怕复杂的女孩,所以,不想去介入别人的生活而染尘埃。我想,我是个胆小鬼,事隔太久,我不知该怎么去面对所有可能复杂的事情,我会逃避,躲开,避开和他见面吧。

  “你在想什么?”飞彩罗看我一直没有入睡。

  “没想什么,”我说,“飞彩罗,你去过别的国度吗?”

  她苦笑,“我们全家都是难民,哪里都飘荡过。”

  “去过赤鹰国没有?”我作不经意地问。

  她没有多想,点了点头,“去过,那里三年前刚换了新国君。”

  我的心一惊,“是谁?”

  “他们唯一的继承人帕斯星王子,很有名的。据说在登基以前都以有勇有谋而闻名各国。”

  “他,娶了皇后没?”停顿了一下,我犹豫地问。

  “当然娶了,哪个君王没有皇后妃子的,他刚一登位就娶了赤鹰第一宰相之女,后来还立了好几位妃子。”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