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 假如爱有天意(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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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等待的日子,总是显得很漫长。三日如同三秋,再这样等下去,我怕自己会疯掉。于是,向公司请假一个周,准备回榕城办理结款手续,还有毕业证书。顺便查清楚到底是哪个睁着眼的傻B,正好汇 那么一大笔款子,错到了我的账上。虽然明知会毫无结果,但还是想象征性地去查一下。这个从天上掉到我嘴里的馅饼实在太大,我有些咽 不下。囫囵吞又很难受,也就只能做做调查的程序,装装样子而已。这样,至少能让自己心里好受点,至于结果,并不重要。

    经理龙飞凤舞地签过我的假条后,回到家我就开始收拾行李。翻箱子的时候,不小心蹭了一下手上的戒指,我便看着它发呆,不知过了多久才回过神儿来。既然已经决定选择尘封,我想我应该在去榕城之前,把毕业后的那段记忆都留在这个角落,待返回上海后就重新开始。

    于是,我把戒指轻轻脱掉,把项链缓缓摘下。又爬到床上把枕头下,那件宋承宪的外套拿出来,一并装到我习惯珍藏的一个精致可爱、带粉红色心形的精品袋里,放到箱子的最底下。最后,我才放下这些天一直都不曾离开过我手心的那两个贝壳和手机。这个时候,我却看到了那个咖啡色小小纸袋。它装着叶晓枫送给我的钻戒,还有在他沉下去的最后一刻,扯下来塞到我手上的那只戴在他手上的钻戒,我又再次失神了很久。之后,我拿出那个装着宋承宪外套,还有他送给我的戒指和项链的精品袋,然后把装着我与叶晓枫 两人戒指的小小纸袋,也放了进去,重新把它压在箱子最低端,合上,又上了锁。我想,至少在十年之内,我不会再打开它了。因为尘封并不等于遗忘,我怕在十年之后,那些记忆还一如往昔,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程志跟着我一起去了榕城,我们先去探望白玉兰的父母,再去拜祭白玉兰wWw.,最后才回学校办理那些杂事。\\\\林 导 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说:不是你喊我,我就不敢认你了咯。坐在一起,嘘寒问暖问长问短后,我们就请他出去吃饭。一向待我们如同朋友的他,并未有丝毫推托之意,直接点名去哪家餐厅。他像早先一样,勾着程志的肩膀,搭着我的背,直接横冲直撞到饭店,就开始毫不客气地点菜。挑的都是最贵的,嘴上一直说这次一定要好好宰我们一顿,不然以后就没有机会了。我似乎真的暂时忘记了过去,便拾起往日的俏皮,叫林 导少点海鲜少点肉,多点青菜多点汤,并用以后不回来看他作为威胁。林 导爽朗的笑声,仿佛又让我回到了往昔,回到了那片 美好而青涩的岁月。我愣了愣,就开始幻想着讲述打错款到我账上的傻B有多砖头,有多 愣头锥。听到我这样讲,他的笑嘎然而止。停一会儿,他说那个人并不是傻B,是白玉兰,是她再三强调不让我告诉你。这下,我的脑袋彻底爆炸了。

    那顿饭,我们吃了很长,很长。话题都是白玉兰,主题,都是校园。最后,就是林 导长长的,重重的,一声叹息。叹息里面,却载满了种种惋惜。

    事情都办好之后,我们就买了隔天的返程票。虽然回来时我并未告诉过留在榕城生活工作的那些老同学,但是他们还是知道了。那天买票完回到座 落在休闲广场上,我们学校的招待所后,楼梯口站满一帮子人,吵吵嚷嚷。我刚走过去,他们就扑了过来,层层围住我们,紧紧地抱成一团,良久。这是离别后的第一次见面,那种熟悉亲切的味道,依旧那么香甜。我们把他们带上去,小小的房间显得十分拥挤。有人便提议,去足球场欢聚。我们便一前一后,一大帮子人勾肩搭背,来到足球场,盘做成一圈。他们还抬了两箱酒,拎了几大包零食,准备通宵达旦,促膝欢颜。只是,我再也不想沾酒,而且看到酒就会打冷战。这是叶晓枫给我留的后遗症,他们没有任何人知道,包括程志。程志的再次出现,我虽然很感意外,但心情倒是平静得很。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宋承宪曾经住过的房间里,只告诉他我与宋承宪的故事,并未提及过叶晓枫。我想把对叶晓枫的所有记忆,永远都定格在心里的某个角落,自己回味咀嚼。

    他们再三死活不偿命地让,我一直推托,实在没有办法,我便给他们讲述了一个故事。故事里的叶晓枫 被我换成了小A,我自己也成了小B。我想他们或许会听不懂,但是我讲完后再没有人说话,再没有让我酒。而是每人都拿起一瓶刚起盖的酒瓶,往嘴里猛灌往肚子里猛抽。叶晓枫 已经离开半个多月,杳无音讯,不知他的身体是否有所好转。我曾想去美国看望他,但是没有护照,也不知道他具体在哪里,更无从问起(董事长的联系方式,只有总部才会有!)。

    我想,如果他真的已经完全康复,至少应该会回来一趟。我抬头望着夜空,在这样的夜里,这个足球场里,确实需要更多的感慨。我扭头看程志,他也同时扭头看我,四眼相视,四目相对,我们都知道这曾是我们最初相遇的地方。如今,绕了一大圈,去不到终点,却又回了原点,继续走未完的路。

    最后,他们问我,在走之前想去哪里玩玩。我沉默一会儿说,我想再爬一次鼓山。第二天,他们全体请假,和我们在鼓山下碰头。一身 身,明媚的,运动的,装束,活力四射,凸现出青春应有的魅力。我想,太阳见到我们,都会觉得羞愧,惭愧,然后自叹不如吧。我们快爬到山顶的时候,发现一个照相角度很美的地方。于是就有人提议,攀岩 那块最陡峭的岩石照相,肯定 美得发呆,回味无穷。我举手,表示第一个先试。他们都一致表示赞同,程志却极力反对。他说如果我真的要先去试,必须让他寸步不离地扶着我。我执拗不过,就答应了他。在几个闪光灯参差不齐接二连三地闪烁时,我的手机也开始响个不停。我习惯性地接起来电话,然后拿到耳边听。程志小心翼翼地在下角一侧扶着我,嘴里狂叫我小心,并再三命令且强调,不准再接听。一些同学也在下面嗷嗷不停地附和着他,狂叫我小心。

    我连续接了三通电话,一个是编辑打过来的,找我商谈出书的详细事宜;一个是冯燕 打过来的,她wWw.恭喜我硕士初试分数,超过复试分数线五十分;最后一个是宋承宪妈妈打过来的,她告诉我,宋承宪捐送心脏的那个人叫程志。

    接完电话后,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兴奋,代替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我摸摸自己的肚子,又向下侧身看着小心翼翼扶着我,紧张得一脸汗水的程志,然后,微微一笑。程志的手,便由手臂移到了我的手上,紧紧的,厚厚的,暖暖的。

    我抬起头,眺望一座座连绵起伏的青山,遐想,在远方:

    青山鸟语

    人与绿水栖

    潺潺清泉鱼儿戏

    谁在喃喃自语

    风吹云林

    阳照花影移

    人在魂梦常相依

    寄一曲相思意

    若有天,哭到对望未相见

    留赠君,子孙一首纪念

    你我 曾锁的心

    却经不起那一抹天意

    如今

    却空留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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