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呆立在原地,不敢动弹,不是害怕,也不是恐惧,是麻木,一种无尽头的麻木。零 点看书我不知道自己呆坐多久,才想起来抽出她怀里紧紧抱着的蓝色笔记本。随便翻开一页,一行娟秀的字体映入眼帘:
兰:
还记得我们最初相识的日子吗?从那天起,我就开始坚持每天写日记,写下我们的点点滴滴。哭的,怨的,悲的,伤的,点点滴滴,滴滴 点点。仔细想来,我记忆中,我们的笑从未相遇过。一个“悲”字可以说贯穿了我们认识以来的所有日子,一个“叹”字也可以说孵卵出我们今生真的无缘又无分。
这似乎都可以归结于一个原因,就是你的初恋曾背弃过你,你不再相信这个世上还有真爱。似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跟小纯的那一夜,只是我不太确定你真正的想法到底是什么。但是,尽管这样,我依然会等你,直到生命结束那一刻。我要用我的等待,来唤醒你对爱情的再次信赖。一直以来,我都不信宿命这一套,但是因为你我相信了它。另外,我走之前,一定要告诉你一件事情。尽管这种事情,解释也是一种徒劳,只会越描描黑,但我依然选择告诉你。就是,我跟小纯醉酒的那一夜,其实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总之,我从未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即使是在我从事连我自己都很鄙视的行业时,我都在为你洁身自好,请你相信我。最后我想说一句,五年前就想对你说的一句话:宝贝,别哭!……。
我已经喘不过气儿,不忍再看下去。我把它放到床上,然后掰开白玉兰的手拿出纸团,一行草字映入眼帘。\\\\
纯:
对不起,对不起……。我知道,即使我说一百个一万个甚至无数个,都为时已晚。我并不奢望今生 你能原谅我,更不敢奢望来世。我只希望,有一天,你想起我的时候,不论是因为恨也好,无意识也罢,你能记得我们曾经是好姐妹,亲密无间的闺房密友。
至于宋承宪,我并不觉得亏欠他什么,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如今,唯一觉得内疚的就是你们俩相爱。
而对于韩冰,今生欠他的,如果真的有来世,那么我会用来生还他一辈子。
永别了,亲爱的纯。谢谢你曾经给予我的情与义,尽管你让我留恋,但是我怕韩冰一个人在那边孤单,我要去陪他。兰,绝笔!
读完白玉兰的信,我除了心里空落落的,还是空落落的。当她爸妈看到她哭背气过去时,当她爸爸颤抖着双手捧着她的骨灰盒时,当她妈妈头发蓬乱地望着远方自言自语说胡话时,我才感觉,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
我跟冯燕都没有回榕城参加她的葬礼,或许是因为没有勇气,或许并没有任何原因。想想,她情窦初开的日子,阳光多么明媚。但是当她全身心投入几年的初恋却残忍背弃她而去时,阳光便从此失去了所有色彩。她堕落,她不再相信爱情,她争权夺利,她想毫不相干的人,家破人亡。这一切的一切,甚至当她遇到真正懂得爱她,真正疼惜她,真正爱惜她一生一世的人,她都不知道该怎样判断那是否是真爱。为了生命中不值得去爱的两个男人毁掉了自己原本应该美好的一生,直到生命结束那一刻,她才恍然大悟,那还有什么用呢?但是,这所有的一切,无一类别,最后都只是归结到一个有盖的小盒子,然后被深深地长埋在泥土里。用小沈阳的话来总结: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做女人最可悲的就是做成另一个李莫愁,为了一个变心的男人,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万恶不 赦、人人唾弃谩骂、人人得而诛之的女魔头,以致骂名流芳百世。一个好女人,却因为一个人一件事而变成了坏女人。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其实,男人多得是,不差他一个,何必一棵树上吊死呢?特别是好男人,更是多得是。最具有杀伤对比型的,例如杨过、乔峰、郭靖,等等,枚不胜举。在茂密的原始森林里,随便挂一张牌子,上书“找老公”这三个大字,保证成群结队,尤其像白玉兰那种天生丽质的女人。
我一直都特别佩服一代武林宗师金庸,在那个什么风气都很淳朴的年代,就能刻画出这么传神的人物对比,编写出这么完美的剧情。他用一个变心的男人段某(忘记叫什么名字了)来反衬情坚如磐的杨过;用一个花痴 段 誉来反衬真英雄乔峰对爱情的专一与痴情;用杨 康的聪慧机智谎话连篇来反衬郭靖的愚钝敦厚一诺千金。真是大快人心,痛快淋漓。
送走白玉兰的父母之后,我们三个步行回家。虽然一路上,谁都不曾开口说话,但是我却有一种莫名的前所未有的轻松。
回到家,发现有一封匿名信,静静地躺在我家门口,下面还有一个蓝色的小匣子。我失神一会儿,并没有弯腰去拿。冯燕走过去拿起来递给我,说是我的包裹。我接过来,看到背面一行熟悉的字体:我今生今世的最爱~纯,亲启。我慌乱地拆开信,一手娟秀的字_4460.htm体映入眼帘:
纯: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我一直都没有告诉你,我患有后天心脏衰竭症。我的生命还有几天,好想再看你最后一眼,但是这对此刻的我来说只是一种奢望罢了。
你还在恨我吗?其实我不应该再来打扰你,打扰你幸福的生活。但是,我很怕被人遗忘,特别是你。说白了,我真的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但是,我不想带着你的恨,走完我这段短暂的人生。而且我也曾天真地想过,你会偶尔在某一天想起我。其实我很怕一个人走阴间的路,那里的天气,我想一定会是刺骨的疼,刺骨的冷。我怕到时候冷得会失去记忆,我害怕忘记你,更怕你会忘记我,一直恨我,所以我决定把这个粉色的日记本寄给你。这里记载了我们,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爱的点点滴滴,希望你看完后不要再恨我,不要忘记我,可以吗?
08/10/1
信是在第二天寄出去的,距离我看信日期两个多月。我想小志在写这封信时,一定掉了很多眼泪,因为信纸上到处是湿了又干干了又湿的痕迹。我看完这段话后几乎接近窒息,但是并没有抓狂,而是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走进房间,坐到天黑。才撕开小匣子,拿出那本粉红色的日记本翻看。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