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怪物 11 黑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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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

    风雨桥,风,不是那片风,不是那阵雨,只有桥,依然是那座桥。(-)马车,确定是那辆马车,圆顶,红色,停在宽街上,像一朵毒蘑菇。下来的仍然是黑衣人,不是一个,而是三个,左中右,视风雨如无物,快步走上桥来。前面是可可,由左边的人抱着,黑如瀑,垂着,水湖绿的裙子,跟分别时一样,外面罩了件黑雨衣。连小天的心提到了嗓门口,大气不敢喘一口,生怕惊起对方的杀想。

    “小子,您拿到血液样本了么?”藤宾问。

    连小天从怀里掏出小玻璃瓶,摇了摇,强做镇定道:“拿到了,人呢?”

    “没事,她在睡觉,免得你们情人相见,哭哭啼啼!”藤宾鼻吼出了口气,哼哼两声,补充道:“我最看不惯哭哭啼啼,吵吵闹闹的女人,如果动了气,扭断了她的脖子,就对不住小兄弟你了。”说完,他自顾自的笑起来,他说的话,不是笑话,连小天不必同他笑,然而不知为何,还是尴尬地笑了笑,礼貌性地说了声:“谢谢!”

    树,就在头顶摇晃,表着古怪的言论。

    连小天的心都冷了,手也冰冰的,不知为何,他总有一种预感:事情还没完。

    “接着!”连小天将瓶子扔过去。他知道,凭自己的武功,绝不是三人的敌手,乖乖扔过去或可以换回一点好感。

    右边的黑衣人戴上一对奇怪的红色眼镜,双掌夹着瓶子,合在胸口,刹那间,瓶子放出刺目的红光,光团照亮四周,那张鬼头铁面在光团之下更显恐怖,头额上的红鸽子,似乎振翅欲飞。他打开双掌,瓶子像沸腾的溶岩,砰砰作响。黑衣人小心地捧着红瓶,慢慢走回马车中。

    藤宾点了支烟,问连小天要不要,连小天摇摇头,示意自己不是烟民。藤宾抬头望望天,云很深,不见顶,他叹了口气:“我最不喜欢圣城,没事老下雨,一下还没完没了,烦死人。”

    下雨,这不是个有趣的话题,准确的说,此时此地,此人此景,这不是个适合的话题。

    连小天直截了当地问:“你们是血鸽子的人?”

    藤宾点点头:“是的,血鸽子。十年前,我们可是很厉害的,当然咯,现在我们也很厉害。现在,我们需要寻找一些证据,一些有利的证据,好救出我们的老大。”连小天莫名其妙,这人说话像坏了的琴,从一个音,跳到另一个音,快,捉不准,所以难理会。

    “你们救谁,杀谁,我都不关心。”

    “知道,知道!现在我只想你快点放人,滚蛋,并且不要再找我。”

    “难道您不好奇吗?”

    “好奇,好什么奇!”连小天嗤之以鼻,“无非是一帮疯子,研究什么血进化,制造另一批疯子,满天满地去杀人。”

    “哈哈!”藤宾似乎心情不错,“你的评价倒是很中肯。”

    雨小了许多,有停的迹象。拿着血瓶进去的黑衣人出来了,边走边点头说:没错。

    藤宾很满意,吩咐道:“是地獍之血。小枫,把人给他。”

    左边的黑衣人的咕噜一声,似乎有点不情愿,抱着可可,走至桥中,站着。连小天迎上去,竭力让心情平静。

    似乎没有太多恶意,藤宾临走时又转身给了个善意的警告:“十分感谢您的帮助。当然,在此之前,我得说声抱歉,抓您的小情人也是情非得已。还有,你已经上了公会黑之书的名单了,如果我是你,会逃到天涯海角,隐姓埋名,打下半生。”

    所谓书,很簿,只是一张硬纸,没有任何字,插在怀中。可可打开一看,左边画着四张相,从上到下依次是——风向东,劳信雄,罗苏,连小天,旁边各标注着一个细小的数字,分别是:150,50,30,20。最底处写着:127号。

    很显然,圣城公会已经出通缉令,要想继续安家,怕是不太可能了。

    只要能与可可在一起,天涯海角又何妨?背着她,便是背着一种责任。

    过不多时,梁可可便悠悠转醒。看见黑之书,不明所以,便问:“这是什么?”

    “没什么啦,路上买着玩的,丢掉吧。”

    可可扭过头,四处张望,奇怪地问:“那些王八蛋呢?”

    连小天一楞,随即明白,回答说:“走了。”

    可可嘟着嘴,一脸不开心,狠狠地地说:“跑得倒是够快,一忽儿就没人没影了,下次见到,一定不能轻饶。他们太没礼貌了,成天叫我小丫头片子,我明明不小了,还这样叫,真是受气。”

    连小天见樱桃小嘴嘟得老高,顽皮心起,低下头便去吻。可可立刻惊得大叫:“不要,好多人看呢。”

    “哪里来的人!”

    可可张望一翻,点点头:“原来真的没人,好吧,趁着没人,你要亲就亲吧。”说完闭上眼,红着脸,一副任杀任剐的样子。

    连小天一抬头,说道:“算啦,不甜不酸的,有什么好亲的!”

    这可伤了可可的自尊,玉手一伸,揪住连小天的耳朵,命令道:“叫你亲,你就亲,不亲就别勾引我,搞得我**焚身,又不负责,真不像话。”

    连小天忍俊不禁,差点笑死。

    雨最终还是停了,月光终于开始抛头露脸,向人们酒来媚眼,大街小巷里,开始有了活气,拉车的、拉客的、摆摊的,都分享着月亮白嫩的眼光。连小天的心情也快活起来,像出笼子的鸟,被花花世界给迷晕了。可可倒是不见得愉快,低着头,靠在连小天怀里,躲着行人的目光,连小天十分满足,这才叫真正的“小鸟依人”。

    三年没见,小丫头已经长成大姑娘,可以归入女人的行列了。爱情,连小天懂得不多,只知道这是门高深的学问,当兵前,他是门外汉,只晓得自己的爱情叫“可可”,爱的程度是“喜欢”,所以,他从来只讲“我喜欢可可”。经过了翻折腾,还真是厌倦了奔波劳碌,此时此刻,结婚,生子,安安份份,才是自己真正向往的。

    “可可,我……”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不出来,他脸都憋红了,似乎烧了团火。

    可可抬起头,明亮的眼睛里,似乎在期待什么:“你怎么啦,饿啦?”不料,这火没有燃起来,马上就没了。

    连小天摸了摸肚子,微微一笑,说:“饿啦,我们先吃饭,吃完去挑几件漂亮衣服。”

    圣城吃饭的地方很多,基本的规律是:越大越不好吃,且贵,只有外地人才去,而且去了没有不悔青肠子的。麻儿巷就不错,一百块可以从街头吃到街尾,往往还可以装满四个口袋。不过,有财有势有地位的人一般很要脸面,不轻易来,如果来,也是轻装简行,混在人堆里,吃完就飞速消失,生怕被人家逮住然后取笑。在麻儿巷开开店的老板都是老江湖,谁穷谁富,一目了然。这学问,外行人学不来,需要长时间的锻炼才能获得。

    麻儿巷最有名的馆子叫“随馆”。

    52年前,荣氏与左氏并称为圣城双绝,做的菜风格不同,却同样闻名天下。二家彼此不让,斗得难分难解,也分不出个高下。后来,荣家的二代传人荣信天叛逃家门,娶了左家的闺女,并另立新馆,取名“随馆”,将两家菜色融合,一时大放光彩,这才熄了两家怒火。到如今,随馆已经换了两代馆主,新掌厨的是位女子,叫荣依依,厨艺精湛,艳冠群芳,引得各路人马纷纷驰来,欲一睹风采。

    随馆的格局极随便,桌子随便,椅子随便,甚至连给不给钱也随便。然而,虽然光临的人不阔绰,倒也大方,往往小费不缺,还许诺下次再来。到了深夜,就只有短工,粗布黄脸,三五一堆,挤在角落里,点几碟点心,温几盅小酒,边吃边聊,说的无非是街市奇闻,听着倒也有趣。主厨是从不轻易出来的,只有月中月未才能尝到真传,只是这两天难订到位子。

    连小天与可可一坐下,立刻迎来两个矮子,一个拿着纸笔,一个则笑问道:“先生要点什么!米饭,馒头,油条,红米粥,鸡蛋汤。”

    “就这些,有没有高级点的,太寒碜可不好。”连小天问。

    那高个的似乎祖坟被挖,笑容死亡,口气也顿时不太好:“原来你要吃高级的,抱歉,我们这里没三珍,没海味,鸡鸭鱼肉,统统没有,你爱吃不吃,不吃就滚蛋。”

    连小天没头没脑被批评一通,好不扫兴,也不挑了,直接说:“每个来两份。”

    可可扑哧一笑,说:“他是乡巴佬,没见过世面,不懂规矩,你们别和他计较。”当然,连小天不是大人物,见的世面很小,不过,说他是乡巴佬,这可不太实事就是。

    那高个的态度又一变,喜上眉梢,欢快的道:“那就随便吃点。”

    可可点点头。

    等了半会,矮个的端上来了碗面,普普通通,并不是金子做的,连小天眉头一拉:“我们绕了大半里路,就为吃碗面?”天晓得,他最恨吃面,小的时候,上顿面,下顿面,吃得人都要变成大麦了。

    可可递上筷子,义正辞严道:“快吃,乡巴佬!”说完自个格格妖笑起来,连小天拿起筷子,东挑挑,西拣拣,批评道:“面太硬了,像刀一样,吃下去肠子不烂才怪。这汤也不好,黑乎乎的,似乎掺了不少的泥巴。”

    突的脑后中招,砸得连小天叫娘,他火气大冒,回头一看,兵器是只破鞋子,射地点是对面的楼上。正在开骂,只见楼上冒出个人来,两只眼,一个眼镜,正在寻觅敌人,边寻边问:“谁说汤里有泥巴!”

    两人彼此一瞧,不约而同惊呼:“是你!”

    原来是唐桥,一副白面书生模样,鼻子上架了个大眼镜,像个博学士。二人大眼瞪小眼,瞪了半天,唐桥才高呼:“兄弟,上来,上来,经久一别,已过两月,真是度日如年,想得兄弟我十分痛苦。”连小天想逃逃不掉,只好移步楼上。这是一个小房间,摆了张桌子,点了大蜡烛,烧得尽兴,桌上横七竖八全是厚厚的书,无名,无姓,砖头一样,细细一数,共有八本,地上还堆了三四本。

    可可端着面,跟着连小天背后,似乎不吃下去,绝不善罢干休。刚坐下,可可便凑了过来,夹着筷子,直往嘴边送。连小天指着唐桥说:“三更半夜读诗书,兄弟真是让我好生感动,可可,这碗面就让我兄弟吃吧。”

    唐桥手一推,道:“不好,不好,兄弟远道而来,车马劳顿,要吃的,一定要吃的。”

    心一横,眼一闭,吃了一口,似乎是穿肠毒药,但愿不像面,一入口,立刻化成水一般,流进喉咙,整个人醍醐灌顶,似乎脑袋上没了毛,凉嗖嗖的,极是舒服。连小天大为吃惊,又吃了几口,越吃越有味,那面条,似乎根根不同,细细一瞧,原来是面芯做怪,或夹了细肉,或是羊肠,五花八门,样式不一,难怪能变出这么多味来。

    风卷残云似的,连小天一眨眼就消灭一碗,吃完还问:“再来一碗!”可可将自己的面递上去,拍拍他的背,说:“一人只能吃一碗的,再多我们可吃不起了,这碗给你吧。”

    连小天很是奇怪:“为什么?”

    唐桥解释道:“这是随馆历来的规矩,一人一碗,随便,如果要吃第二碗,就出钱,一碗两千块。”

    连小天吓了一跳,伸出一根手指,咋舌道:“两……两千块!”

    唐桥点点头:“要不怎么赚钱!”

    连小天点点头:“那我明天再来吃!”

    “不行,别的东西可以,这种面是不能再吃了。”

    “有什么不能的,又没有人知道我吃了面。”

    “我是这里的小老板,我知道啊!”唐桥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然后又指了指楼下一个短衣汉子,说:“王同兵,三十二岁,老主顾,吃过‘三花面’‘牛肉穿心面’‘百花宽面’‘辣牛肉’,他旁边的叫何德一,今天是初来,还没尝过。”

    门外响起了马嘶声,此时已经凌晨四点了,还有贵客,真意外。不多时,几条汉子推门而入,一个沙哑的声音问:“小唐呢?”

    唐桥从楼上探出头去,满脸意外,问:“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来人摘下圆帽,丁遥,连小天慌忙将头矮了两截,生怕被他瞧见,惹出什么事端来。丁遥的从怀里掏出个帖子,丢上来,唐桥接在手里,打开一看,笑不出来了。他摇了摇手上的纸折子,问:“黑之书!”

    连小天头一抬,是黑之书,跟黑衣人给自己的一模一样。

    丁遥说:“当然,圣城公会的,才拿到,我已经派人送往三大分会了。王公说,不要留活口,免得夜长梦多。”

    唐桥沉默了半刻,然后问:“要不要吃碗面?”

    丁遥戴上帽子,吩咐道:“不用了,准备几个馒头,我们路上吃。”然后就出去了。

    唐桥边准备粗粮,边说:“没有完美的药品,是药三分毒,看样子,血化素的副作用远远超出了血阁当初的估计。”

    丁遥沉默片刻:“尽管原因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军部与王公研究血化素,主要是增强军力,与多罗抗衡。国主研究血化素,只为长生。然而横在大家面前的唯一难题是死亡率过高。不过,这十多年的努力也不是白废力气。至少血化素植入动物体内后的变化,我们已经掌握了一部分。”

    唐桥掩饰不住担忧:“天演阁的警告是不无道理的,在这事情上,部长还是应该谨慎行事。”

    丁遥微微一笑:“小事,我还说七分是七分,大事,我说七分便连一分也不是。”

    唐桥问:“地獍是不是最完美的动物版本?”

    “应该是的。长生不老,拥有伤口自动愈合能力,抗五无素,力量速度都超过人类百倍。但是可惜,尽管几朝几代都研究,但始终没有复制出完美的版本!”

    唐桥说:“一个答案的问题是另一个问题,可能血化素只是问题链条的一个环节。想破解这一切,不是单凭现在的智慧就能达到的。”

    “可能。”

    ……

    过了半刻,马蹄声起,唯有连小天六神不宁,“不留活口”,猜得没错,圣城公会要杀自己灭口。唐桥送完人,又回来了,见到连小天就拍手,夸奖说:“你真有面子,名字居然上了黑之书。”

    “黑之书到底是什么?”

    “黑之书,长三寸三,宽三寸七,纯铁所制,重325克。三年次采用,是圣城公会的最高秘令,52年来,仅了三十三封,上榜的人全是顶尖的杀手,恶名昭著的罪犯,圣城叛徒或反贼。身价最高的是夫正伊武,十亿赏金。这风向东倒是厉害,一上榜就150万,你就差些,只有20万,在三十三封黑书名单中,排倒数第一位。”

    听起来,自己已经被宣判死刑,万无活命的机会了。不过,这两个月来,连番的惊吓已经让他胆子壮了不少。

    “你为什么不告诉丁遥,说我在这里,这样不就可以赚20万了么?”

    唐桥似乎觉得这一问很愚蠢:“因为你是我朋友。”这家伙,真是自以为是得有点可爱了。

    连小天倒是不客气,接受了朋友的称号,问道:“你知道怪物的事情么?”

    唐桥点点头说:“知道一点点。其实那不是什么怪物,只不过是军部的一项秘密实验。主要是测试血化素的功能,后来因为风险太高,被迫中止了。十多年来,卓王公一直在培植血红素,这是一种血清,注入人体之后,血会生变化,体力耐力都成倍提高,经过训练还能操纵不同的元素。到目前为止,军部的血红素共有三代,第一代共注射了三十六人,只有伊武一个人活下来,第二代共有六十六人注射,包括小孩,老头,军部军官,活下了三分之一,不过,后来二代的药剂被偷,有一部分流入黑市,估计有更多的人注射了。第三代是最新的,你吃的就是第三代。血红素又叫‘进化素’,每过一段时间,血红素会进化一次,将体内所有的血液清空再造,重生出更强大的细胞分子。进化的时间不一定,可能三月变一次,或一年,或十年,或永远不变,因人而异。可以确定的三点是:第一点,每进化一次,更强大一点;第二点,进化是没有止境的;第三点是,每进化一次,危险也增加一分。你变胖变轻,就是第一次进化。至于那些怪物,只是实验品,是王公故意放出来的。城主喜欢打猎,又好大喜功,所以才中了圈套,送了性命。现在,整个勇士团的人全死了,就剩下你们几个,公会一定会斩尽杀绝,你还是快些逃跑比较好。”

    连小天总算明白了:“也就是说,一旦我的血液生变化,随时有可能死掉?”

    唐桥点点头:“事实正是如此。”

    连小天又问:“有没有办法清除体内的血红素。”

    唐桥想了想,回答说:“不知道,也许罗阎知道怎么清除!”

    “罗阎?”

    唐桥点点头,再次确定:“是的,罗阎。他是唯一的例外,没有注射血红素,却拥有血战士强大能力的人。当年,公会无法控制夫正伊武,邀请罗阎‘诛除异类’,正是他除掉了夫正伊武。公会抽取罗阎的血液,现一种全新的血清,要求罗阎解释,罗阎闭口不言,被公会扣押,至今没人知道他关在何处。一种比较合理的说法是,血红素是一种基本素,的确能让人变强,但同时风险也很高,成功率不足百分之三十,第次进化时也只有三成人能挺过。但是罗阎拥有一套血液编码,叫做‘血纹条码’,可以对血红基素进行修正,使血红素达到最终态,大大降低风险。现在,公会,多罗,黑道,全都在寻找罗阎,试图找到血纹条码,然而一无所获。”

    “不过!”唐桥若有所思。

    “不过什么?”

    “也许他也不知道答案。因为根据我的了解,影子人共有两个,一是红修罗,一是绿菩萨,代表两种能量形式。血化素是红修罗的,而罗阎体内的能量,应该源于一种新的血液。当然啦,没有完整的血纹条码,便不会有最终的答案。”

    事情渐渐清晰,然而离真相大白还十分遥远。可以肯定的是,血化素只是一件工具,从影子人手中传递,引起了圣王庭重视,历代国主与权臣都秘密研究。然而,血化素是极品,也是毒品。为此,各机构只用野兽来实验。为了进一步了解血化素的力量,国主与王公才极力想追捕“地獍”,因为它才是完美的血化兽,藏有问题的答案。捕兽计划是一个阴谋,陪葬是一个杀人灭口的掩饰,现在,自己上了公会的“黑之书”,麻烦肯定是少不了的。

    “我还没搞明白,血鸽团又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说来话长。在开国之初,血鸽团是精选血战士,负责保卫圣王庭的,同时还要对抗神王团。”

    “相当于国主的护卫吗?”

    “不对,血鸽团保卫的是国家安全,如果国主失德,执政不力,血鸽团可以以国家利益为重,在圣王庭的同意下,帮助废黜国主。塔夫国主上位之后,一度要收回血鸽团权力,所以软禁了罗阎,结果弄巧成拙,反而使血鸽团与卓王公越走越近。”

    “国主,圣王庭,血鸽团,圣城公会,卓王公又是什么关系?”

    “关系很复杂。国主是一国之主,圣王庭是七部高官组成的决策机构,他们握有军队,占有封地。而公会侧没有军队,但是整个圣王朝六成的经济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而血鸽团既对国主负责,又对王庭与公会负责,是一个很独立的组织。”

    没有办法,风急雨紧之时,还是先避避风头为上。

    “可可,看样子,我们得离开圣王朝一段时间。外头追兵很多,你先出城去,我们在土布村相见,然后出关去多罗。”

    “我和你一起去。”

    “你先走一步,听话,放心,我一定会出去的。”

    “那好,我等你。”

    街上,军队一拔又一拔开进,国主死后,卓王公继位,表面平平静静,底下却波澜起伏。一个新的政府,驾驭着一个老的国家,向着迷茫的未来驰去。58xs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