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真假太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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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昊冷哼一声,他竟不与花猛和猎豹相对,而是一带轩辕,抽身而退。

    “放下轩辕!”猎豹大急,不顾一切地扑前,而此时他突然发现打横里伸出的一只手。

    “砰……”猎豹的身子不受控制地倒退八尺,双腿在地上拖出两道长长的坑痕,若非他的下盘稳重如山,大概少说也要翻上三五个筋斗。但饶是如此,他仍感气血翻涌,五脏隐隐作痛,不禁暗骇对方强横的功力。

    花猛也如猎豹一般,发现自己所有的脚影全都踢在一堵墙上,不!

    应是一件鼓起的巨大披风上,那件披风之内似乎充盈着无穷的气劲,将花猛所有的力道全都反弹而回,让他自己承受了自己击出的劲力。

    花猛无法自制地倒翻出三丈,双足落地差点一个踉跄,但他很快立稳了身形,却发现在太昊的身前缩着一人。

    此人半蹲半立,面对太昊,背对花猛,那件巨大的黑披风仍在无风自鼓。那人缓缓地立直身子,再悠然转身,露出一张俊逸而微带沧桑的脸,一双眸子之中似总带着一丝深沉的忧郁,年龄在四十至五十之间。

    那人轻轻地拂了拂披风之上所沾的尘土,动作有种说不出的优雅,那黑色的紧身衣裤、黑色的皮靴与太吴金光灿灿的打扮相比,确实有些相映成趣。花猛和猎豹无法否认这个人的儒雅俊逸,若再年轻二十岁,保证可以迷倒天下间许多女子。

    刚才就是此人在电光石火间挡住猎豹的拳,阻止花猛的腿,所有的动作是如此利落,如此洒脱,像是在演一场戏。

    “风绝!”轩辕也看清了来人的面目,不由得惊呼。眼前之人像极了风绝,只是这一身打扮与风绝稍有些异同,那双眼神也微微有些差别,其余的乍一看与风绝竟无二致。也难怪轩辕脱口喊出了“风绝”

    这个名字。

    猎豹和花猛大惊,单一个太昊,他们已没敢往好的地方想,如今再来一个风绝,他们岂有活路?要知道风绝乃九黎族的族王,是一个绝顶高手,以他们的武功根本就不足以为敌,也难怪刚才对方轻松一招便将自己两人击退,这确实形成了一个有死无生的局面,何况轩辕此刻也命悬敌手。

    “娃娃,你叫错了,本王不是风绝,而是风骚,也便是新一代九黎之王!”那黑衣人悠然叹了口气道。

    “风骚!”轩辕一怔,这才恍然,难怪此人与风绝如此神似,原来是兄弟两人。看来当日自己确实已将风绝给废了,否则风骚也不可能成为九黎之王了。

    轩辕没想到风骚竟会在这个地方。这个时候出现,而且与太昊在一起,这确实有些不可思议。恍惚间,轩辕顿悟,向太昊冷然问道:“你究竟是谁?你绝不是太昊!”

    “哈哈……”那人一阵长笑,半晌才悠然自得地摇了摇头道:“你发现的太晚了,老夫确实不是太昊!”

    “什么?”花猛和猎豹大恨,他们竟被此人给耍了。不过,他们知道,即使此人不是太昊,其武功也绝对可以列入顶级高手之列,否则绝不可能拥有这般强霸的气势。

    “你就是九黎四大供奉之中的奄仲!”轩辕声音有些苦涩地道。

    “轩辕果然是轩辕,一点就通,难怪帝恨、童旦,偃金都先后败死在你的手下,这一切都并非偶然!”风骚淡然赞道。

    轩辕不禁苦笑,自己终日打雁反被雁啄,但他却不能不承认风骚和奄仲的高明,竟将他的心理完全利用了。

    在奄仲言谈举止中,使得轩辕不自觉间走入了陷阱,而事实上这之间并非没有破绽,只是轩辕一开始便被太昊这个名头给镇住了,而忽略了某些细节。更巧的却是轩辕也是心怀鬼胎,想着如何利用太昊,害怕太昊看出了他的心思,因此故示出一种坦然而诚恳之态,不敢仔细深入地问太昊某些问题,从而使得奄仲轻易地充当了这个假角色。

    事实上,一开始奄仲便在算计着轩辕,以奄仲和风骚这两大高手的实力,也不敢正面与轩辕交锋。鬼三和曲妙的结果使他们不能不慎重,而狐姬和偃金的结果更让他们心寒,本以为轩辕已受重伤,因此他们只让乐极七代和花蟆王出手,自己静观其变,谁知道乐极七代和花蟆王败得这么快,使他们根本来不及出手。不过,他们也因此而怀疑轩辕并未受伤,这才施行他们的太昊计划。

    轩辕再细想起来,确实是漏洞百出,可是此刻后悔也没有用,他已经成了阶下之囚,还能够说些什么?他只能表示冤,这一场交手败得冤,也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世间或许真的只有金衣金面金靴这一套行头是太昊的招牌,但正因为太昊常将自己的面目掩饰在那金面具之中,而使人扮之更加容易。

    因为天下的金银多的是,太昊能造金衣金靴金面具,别人也同样能造,也许所造的行头并不尽相同,但对于从未见过太吴的人来说,这是很容易蒙混过关的事。奄仲便是利用这一点诈骗轩辕,而轩辕竟轻易地相信了,这确实是种悲哀。

    当然,由此也可见东夷人不仅在熊城之中有奸细,在陶唐氏之中也存在着耳目,否则怎会知道颛臾大主祭和轩辕之间的事及轩辕与陶基之间的关系?

    不过,轩辕对此已经没有办法深究了。

    “没想到吗?”奄仲揭下面具,露出一张尖瘦而白皙的脸,只是脸上爬满了皱纹。

    “确实没想到,我终是棋差一着,你比童旦和偃金的确强多了,若他们有你一半的狡猾,只怕我早就已经完了!”轩辕悠然道。

    奄仲不无自得地笑了笑。

    “你也应该感到骄傲了,能够劳动我们如此大动干戈之人,你是数十年惟一的一个!”风骚神情冷漠地道。

    “但这也是一种悲哀!”轩辕掀了掀眉头,苦笑着道。

    “我想,没有必要再多说什么,那两个小子就交给族王了!”奄仲冷酷地道。

    轩辕瞪了花猛和猎豹一眼,喝道:“还不速去报信……呜……”

    轩辕一句话还没有说完,便被奄仲制住了哑穴,只把轩辕气得干瞪眼,但又无可奈何,奄仲对人体穴道和经络的认识似乎并不下于他。

    这或许也叫十年风水轮流转,当日轩辕总是拿这一招来对付别人,可今日别人也拿此招来对付他。

    花猛和猎豹怎会不知道眼下情况的糟糕程度有多大?凭他两人之力别说奄仲和风骚这两大高手,便是单对风骚一人,他们也只有等死的份,这是绝无逆转的境况。轩辕这么一喊,他们丝毫不犹豫地向两个方向逸去。

    花猛和猎豹两人心中都明白,如果他们选择同一个方向的话,两人都得死,他们绝对无法闯过风骚那一关。如果两人分开来逃走,或许还有一人可以活着,他们欺风骚分身乏术,才会如此选择。两人心中早有默契,逃得一个是一个,回营告诉桃红和陶莹诸人,再想法救轩辕或为其报仇,否则他们三人死了也是白死。

    “想走?没那么容易!”风骚冷哼一声,披风陡涨,如一张巨翼扇动,他那庞大的躯体竟然如鸟一般飞起,以极速撞向花猛。

    花猛本以为自己的速度够快,但风骚的速度比他更快。不仅如此,风骚更似算准了他逃逸的路线。

    花猛一时间刹不住脚步,竟向风骚撞去,仓促间低吼一声:“翻云腿!”整个身子扭成一团强劲的旋风,千万条腿影犹如巨锥一般直破入风骚的气场。

    “雕虫小技!”风骚不屑地冷哼了一声,双手在身前划了一个形如太极的圆圈,缓推而出,双臂之间更如同在搅和着一个漩涡般划动。

    “啸……”空气似乎在倏然之间被撕裂,发出一阵刺耳的锐响。

    花猛发现自己的身子不由自主地陷了进去,仿佛是坠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又像是一个让人窒息的涵洞,腿法已经不攻自乱。或许并非是乱,而是根本就踢不出去,仿佛两条腿被一件什么东西给粘在了一起,重愈千钧。

    花猛骇然,但抽身而退已是不可能,也没有这个能力,他便像一只被人抓在手心的小鸡。风骚的功力和武功根本就不是他所能想象的,他们之间的差距也确实很大。

    轩辕瞪着眼干着急,但却无能为力。奄仲封住了他三十多处穴道,便是想冲一时也冲不开这么多,叫他怎能不急?花猛和猎豹这对战友与他之间可算是亲如兄弟,他又怎能眼睁睁看着两人葬身于风骚的手中呢?

    “咔嚷……”花猛一声惨嚎,他忽然闻觉得双腿的直骨竟被风骚击断,而他的身子也如断线风筝般飞跌而出。

    风骚冷哼一声,看也不看花猛一眼,一抖披风,再次如大鸟般飞起。

    不,应该说风骚更像一只巨大的蝙蝠。

    轩辕肝胆俱裂,他恨,从未有过这一刻般去恨一个人,便是在听到蛟幽已成为别人的女人之时,他都不曾有这一刻的恨意深重。

    花猛知道自己完了,一双腿完了。他练了十数年的双腿,但却如此轻易地被人毁了,这或许便是命运的残酷,命运与他开了一个玩笑,一个让他伤心欲绝的玩笑。

    花猛宁愿死,或者死了会比这一刻好过,风骚废了他的双腿,让他腿上的直骨完全碎裂,这是一个绝不可能修复的创伤。

    曾经,他为拥有这样一双脚而感到骄傲,他也为能自创出这样的腿法而自豪。是的,他拥有这样一双脚,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可是这一切都将成为过去,都将如梦一般醒来,如云一般散去,留下来的只有水远都抹之不去的伤痛。从今以后,他能做的便只有让别人抬着…

    …花猛没有流泪,但在哭泣,哭泣的声音在心中,同时心头更在滴血!

    他恨,恨世道无情,恨苍天无义,恨……他也不知道该恨谁。在他的脑中似乎是一片空白,一片混淆,但是他挣扎着以双手撑起了上肢。

    痛,如万箭穿心一般噬蚀着花猛的每一根神经,但,他麻木了,像是灵魂已经死去,像是生命已经远逝,留下的,只有麻木残缺的肉体和永无休止的痛。

    他的目光空洞得可怕,而唇间滑出了血水,是牙齿咬的。不过,他没有感觉到,肉体的痛算什么?心痛才是真正的痛!

    轩辕的心在抽搐,他闭上了眼睛,似乎听到了自己的呻吟。他不想看花猛的表情,可是却不能制止自己的思绪。

    欲哭无泪,花猛是他的好兄弟,他知道,花猛完了,同时更知道废了花猛的双腿等于是要了花猛的命。

    轩辕知道,花猛曾多么骄傲自己有这样一双好腿,他曾看见花猛花一个时辰去修剪脚趾甲,还知道花猛每天必会以热水将双脚浸洗近半个时辰,直至水凉……他是这样爱惜着自己的双腿,便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般。可是此刻,他再也无法为双腿骄傲了,他甚至无法凭双脚走路……所以,轩辕心中恨、怒、痛,一个多好的兄弟,一个多好的朋友,就这样被毁了,而且是在他的眼下,在他的目光之下……

    轩辕只觉得心中有一团火,一团无法发泄的火,在燃烧,在膨胀,这使他的心更痛!他知道这是仇恨,这是杀机,这是怒,这也是痛!

    而此时,他听到了猎豹的怒嚎和悲呼,那像是一头发疯的狼在嚎叫,像是一只丧偶的虎在悲啸。

    轩辕的心再一次抽搐,那团火更猛更烈,烧得他也想嚎叫,也想放声悲啸,也想喊得声嘶力竭。可是他不能,他喊不出来,他叫不出声,就算他憋上再大的劲也是徒劳,而他却可以听。

    轩辕又听到了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而后是猎豹的呻吟和花猛的悲啸,但这阵悲啸的声音很低,如同垂死的雄狮,在呼出最后一阵沉重的气息……轩辕知道,猎豹也完了。

    “看看吧!这很精彩,你最好的兄弟就是这样一个死法!”奄仲笑得很残忍,声音更多的是冷酷。

    轩辕想一头撞死这个老不死的,但是他做不到,甚至连动一根指头的力量都没有。他深深地吸了口气,以最大的勇气睁开了眼,于是他心碎了。

    猎豹的手没了,双臂齐肩而下,竟被硬生生地撕下,鲜血如泉般涌了出来,他便跌落在花猛的身边,显然已痛得昏了过去。

    花猛在悲啸,但他以最坚韧的意志为猎豹封住了双肩上所有的穴道,阻止血流,更撕下衣衫艰难地为猎豹包扎伤口,而他自己的身子仍在忍受着无可比拟的绞痛。

    轩辕流泪了,清澈的泪水自眼角滑下。他从未想过自己会有流泪的一天,他无法出声,但生命仍在,感知存在,情义仍在,人性仍在。

    怒、痛、恨、杀机再加上情和义,他倏然觉得自己的肉身已经不再存在,剩下的只有一团火,一团不受任何因素制约的火,无尽地燃烧着、膨胀着,在刹那之间,便只剩下灵魂,只剩下怒、恨、痛、杀机和情义,在绝不可能的情况下,轩辕可以动了!肉体无法制约他生命的机能,更不可能制约他的灵魂!

    轩辕闭上了眼睛,陷入了一个完全虚幻的世界,那个世界漆黑一片,但他却看到了一团火,燃烧于黑暗中的火,那便是他自己!

    轩辕知道,那团火就是自己的生机所在,是生命的本源……

    奄仲似发现了轩辕的变化,等他注意之时,轩辕周身传出一阵连珠般的暴响,如有一股强烈的气流冲破层层相阻的纸面,是那般惊心动魄。不仅如此,奄仲发现手中所握的铁链突然之间如同烧红的烙铁般炽手。

    “丁叮叮叮……”在奄仲未曾反应过来之时,那条铁链竟熔成废铁散落了一地。

    “去死吧!”轩辕闭着的眼睛突然睁开,更暴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喝,如山崩地裂,天地倾陷,万马齐嘶。没有人可以想象那是怎样一种威势,怎样一种气魄。

    奄仲的心神几乎被这突如其来的大吼惊得碎乱无序,但他毕竟是高手,在这种情况下仍知道出手相击。

    轩辕能动的不仅仅是思想,更有肉体,因为怒,因为痛,因为恨,因为杀机和情义,在完全没有可能的情况下,他一下子冲破了三十五处穴道,在精神和肉体的争斗中,精神引领了一切,任何肉体的限制都无法阻挡精神的突破。当一个人的精神冲破一切禁止之时,已经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能够办到的了,奇迹也便会在这种情况下产生。

    轩辕出手了,夹着无尽无期的怒、恨,痛和杀机出手了。

    这不能叫招,但却也不能说不是招,在轩辕被锁的双手间笼罩着一层如同烈火般的气焰,那奇妙而古怪的锁如同一个张牙舞爪的怪物,拖着轩辕整个身子直撞向奄仲那闪烁着金光的躯体。

    对于奄仲的攻击,轩辕没有丝毫回避的意思,不仅不避,反而更加快了自己的速度,他的整个身躯如同一头着火的魔龙,以无可比拟的速度袭入奄仲的攻势之中。

    “砰……”奄仲一掌正斩中轩辕的肩头,但却无法阻止轩辕的整个身体撞入他的怀中,然后他听到了骨折的声音,是自己的。

    “哇……”奄仲整个身形如断线的风筝般飞跌出七丈开外,更连续撞断了五棵比碗口还粗的大树,然后才重重地坠落。

    天空之中的血雨在透过林隙的阳光照射之下,煞是凄艳。

    轩辕默然转身,双眸之中尽是血色,那充血的瞳孔犹如两颗红宝石,一头半尺长的黑发根根倒竖,浑身更如同燃烧着一层黑火魔焰。

    风骚骇然,竟被轩辕的神情给镇住了,虽然他经历过的大小阵仗无数,但像轩辕这般的对手也还是头一遭遇到。那逼人的气焰似乎覆盖十多丈的空间,紧紧地罩住了他。

    花猛也呆了,似乎忘记了自己的痛楚,忘了猎豹,忘了一切,眼中只有那骇人的轩辕。他感受到了轩辕心中的悲愤、杀机和那浓浓的情义。

    生命本是一种升华,是一种精神和灵魂的升华,而精神和灵魂却是以感情为基础,只有至情至性之人才能将生命的能量升华到最炙烈的境界。而悲、怒、恨便是轩辕不自觉地燃烧生命的支柱。58xs8.com